江西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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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表明,多个省份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均暴露出一些问题,如:
医务人员及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较低,基本药物不能满足居民用药需求,基药制度惠民效果不明显,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等。
但各地区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存在的困难均不一样。
(3)查阅文献,发现当前仍缺乏针对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研究。
(4)分析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完善江西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具有较大意义。
二、研究项目的内容及方法
1.研究内容:
(1)社区居民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意愿和就医行为调查
调查对象为城市和农村社区居民,通过发放问卷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社区居民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知识、药品价格、医疗机构人员服务态度等主观指标,以及实施前后其就医行为的变化情况。
(2)调查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通过对社区医疗机构院长(主任)、医疗人员进行访谈和现场调查的方法,比较实施前后财政补助收入、人均财政补助收入的差异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相关知识认知情况。
(3)调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情况
通过对现场调查,分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总数量、基本药物数量、基本药物占总药品数量的比重、药品销售总额、基本药物销售总额、基本药物销售总额占药品销售总额的比重等指标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后变化情况。
(4)调查分析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变化情况
通过现场调查,分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收入、人均医疗收入、业务总收入、药品收入、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等指标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后变化来研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变化情况。
(5)调查分析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负债情况及医疗人员工资变化情况
通过对医疗机构财务情况的调查和对院长(主任)、医疗人员进行访谈,分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三项指标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前后的变化情况;
分析人均工资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后变化情况。
(6)调查分析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人员工作效率情况
通过现场调查,分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总收入、门诊人次数、次均门诊费用三项指标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后变化情况;
分析住院总收入、年出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出院病人床日数、平均住院日五项指标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后变化情况。
(7)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用药情况分析
通过抽样调查社区医疗机构2010年1月~2012年12月处方,分析处方用药个数、抗菌药物处方数、抗菌药物金额、抗菌药物使用百分率、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基本药物处方数、单处方基本药物品种数、基本药物金额、基本药物使用百分率等三年变化情况。
2.研究方法:
(1)访谈法
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主任(院长)、医疗技术人员、患者进行访谈,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影响因素及其对策。
(2)文献分析法
在大量查阅国内外基本药物制度理论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经过相关专家讨论,征求卫生厅意见后设计调查问卷,确定本次研究的各个指标体系。
相关文件、文献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Internet互联网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江西省卫生厅等。
②数据库:
万方数据库、CNKI数据库、Pubmed数据库
③江西省相关地(市)卫生局提供的相关统计资料与文件。
(3)现场调查法
本课题深入江西省城市社区和乡镇进行实地调查,对对社区居民患者发放调查问卷,研究社区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对社区医疗机构和居民的影响。
(4)统计分析
运用EpiData3.0软件建立数据库录入数据,采用SPSS13.0软件对进行统计分析。
数据的统计分析指标主要有:
率、构成比、平均值等指标。
定量资料采用方差分析、t检验;
定性资料采用卡方检验。
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5)质量控制
调查问卷在广泛查阅文献、组成小组进行深入讨论的基础上,经相关领域专家审核后设计完成,并进行预调查,根据预调查的结果进行进一步修订,以保证较好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在填表前对调查员进行统一培训,调查结束后对回收问卷进行审核,剔除漏填、错填和填写不清楚等无效问卷。
在正式录入前对问卷选项进行统一编码,先进行试录入,合格后再正式录入。
在录入过程中进行逻辑检错校对更正。
3.技术路线:
社区居民
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管理人员
合理用药变化
情况
工作效率变化
医疗机构收入
变化情况
“基药”配备和
使用情况
三、该项目现状及发展分析
2009年8月18日卫生部、发改委等9部门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同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据报道,截止2012年3月底,全国已有超过4.2万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82.6%,减轻了群众的药费负担,使群众得到了实惠。
1.国外研究现状
1975年,第28届世界卫生大会提出了“基本药物”和“国家药物政策”的概念,并迅速成为全球公共卫生词汇的一部分[1]。
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在第615号技术报告中正式提出基本药物的概念:
基本药物是能够满足大部分人口卫生保健需要的药物。
同年,WHO制定并发布了第一版《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包括186种药品。
自1977年以来,每隔两年更新1次,现今是第17版(2011-3),还提出了基本药物遴选的标准:
基于疾病流行情况、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及相对成本效益[2]。
1978年,“阿拉木图宣言”为卫生体系确定了以基本医疗卫生为核心的服务模式。
其基本原则是公平分配、社区参与、预防为主、适宜技术和多部门合作。
基本药物成为基本医疗卫生8个组成部分之一[3]。
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成立了基本药物行动计划。
5年后制定了第一版《国家药物政策指南》,并于1999年制定了第一版的《Howtodevelopandimplementanationaldrugpolicy》。
提出一个国家药物政策的关键组成部分为基本药物的选择、负担能力、资金筹资、供给、合理用药、检测与评估等等[4]。
1985年的内罗毕会议为基本药物注入了新内容——政府应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并重视经济和科学地使用基本药物,即基本药物与合理用药相结合。
WHO及其成员国30几年来的共同努力,从1975年的10几个国家采用到现在的全球五分之四的国家已经采纳或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在对医务工作者的培训、公立部门的药品采购和分发、医疗保险体制、药物捐赠、国际援助、公众教育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5]。
1994年印度新德里制定第一款基本药物目录,包括350种常用药。
参与1997年WHO组织的新德里计划,采取集中采购、推广处方集、对医生进行处方培训、进行药品质量监督等措施使政府药品费用下降30%,保证80%以上居民对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6]。
南非1996年实施的第一个国家药物政策就是坚持使用基本药物目录(800种药品),公共财政只用于使用基本药物,以控制药品预算[7]。
医疗供应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国家药品招标,公立医疗机构都通过公共采购系统采购基本药物[3]。
澳大利亚实施的是强制性全民医疗保险,其药品提供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通过药品津贴计划(PBS)向在医院以外就诊的患者提供药品,二是向在公立医院以Medicare持卡人身份住院的患者免费提供药品[8]。
从1948年开始建立的药品津贴计划提供的基本药物仅包括处方药,但涵盖了临床用药的主要品种。
PBS目录每年都会更新,药品数量保持在600种左右[9]。
1993年后规定药物申请进入PBS报销目录时,必须同时提交一份完整的药物经济学分析报告。
只有当某种药品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疗效、安全性和成本-效果方面的优势时才会被纳入PBS目录[10]。
2.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政府于1979年4月便开始积极响应并参与WHO基本药物行动计划,在卫生部、原国家医药管理总局的组织下成立了“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小组”,开始着手国家基本药物的制定工作[11]。
1982年1月18日,卫生部首次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西药部分),共选入28类、278种药物[12]。
1996年初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中西药有26类699个品种,中成药处方1699个[13]。
此后,从1982年到2004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颁布了6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99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出台明确提出了国家建立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这是首次以法规形式确定在我国推行基本药物政策[11,14]。
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15]。
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16]出台,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作为完善医药卫生的四大体系之一。
同年8月18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17]。
该目录含化学药205个、中成药102个(共307个药物品种),自2009年9月21日起正式施行。
尽管实施的进度滞后于预定计划,但总体上仍在有序推进,于2010年2月底在28个省份完成2009年基本药物制度的年度目标,即在3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8]。
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基层版)》药品种类偏少,不能满足居民用药需求[19]问题逐渐显现的基础上,各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用药习惯制定了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截止2011年3月,已经有27个省公布了各省的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20]。
2009年12月1日江西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江西新余市举行,标志着江西省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21]。
试点之初,江西省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就基本药物的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硬性规定:
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目录药品的品种数量和销售额不应超过药品总数和总销售额的20%,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规模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目录药品品种数量和销售额不应超过药品总数和总销售额的30%[22]。
为了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江西省于2011年4月制定了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新增基本药物226种,其中中成药91种、西药135种[23]。
截止2012年,随着村卫生室开始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江西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铺开,进入平稳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有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实施效果研究不多,江西地区的相关研究更是缺乏。
本研究在全方位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