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仁台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自评报告样板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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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籍管理对上述学生进行登记,防止辍学,并建立举报机制得5分。
为保障务工子女在我乡享受平等的入学权利,接受到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我校根据《关于印发尼勒克县流动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及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尼政办发〔2014〕12号)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了《关于调整尼勒克县县城小学学区及跨区学生就读条件的通知》(尼教字[2013]13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管理办法,将流动人员子女入学纳入相关规定,建立了举报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在相对就近入学,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严格规范转入、转出手续,确保流动人员子女不辍学。
我校学区务工子女名,入学率达到100%,实现了让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目标。
自查自评得分:
20分
A3-B7-*C25关爱留守儿童(赋分20分)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
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得10分;
视摸底登记、责任落实、关爱措施、覆盖面、服务质量等工作落实情况赋0-10分。
经自查:
我校按照《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1号)及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工作,促进广大留守儿童平安健康成长,不断增强其生活幸福感,我校在学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留守儿童普查工作,经过摸底本学区有留守儿童名,并全部入学,我校还根据地域情况制定了符合的相应措施,实施领导负责制,基本实现教师与学生对应帮扶的目的。
18分
A3-B7-*C26高中招生(赋分10分)
中考成绩以等级呈现;
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向辖区内初中学校分配比例2012年达到30%,2013年起每年递增5%。
中考成绩以等级呈现得5分;
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向辖区内初中学校分配比例2012年达到30%,每年增加5%得5分。
若未做到,按比例分项扣分。
我校是小学。
如学校是初中这要说明。
10分
A3-B7-*C27课程设置(赋分20分)
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各类课程。
若未做到,本指标不得分。
经核查: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汉语授课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自治区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新教基〔2011〕7号)、自治区《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通知》。
每学期对学校课程设置情况,特别是对体育、艺术课、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校本课程的开设情况进行检查,各学科课程做到开齐开足。
18分
A3-B7-*C28学生减负(赋分20分)
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学生在校时间、作业时间、锻炼时间、睡眠时间等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办法》(新教基〔2010〕37号)的规定。
建立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督查工作落实到位,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学生在校时间、作业时间、锻炼时间、睡眠时间等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办法》(新教基〔2010〕37号)的规定得20分,不符合要求按比例扣分。
我校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新教基〔2010〕37号)的规定,我校制定了“减负”工作方案,做到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确保初中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7小时,睡眠时间每天不少于9小时。
初中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1个半小时。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20分
A3-B7-*C29配置均衡(赋分20分自评分20分)
义务教育阶段无重点校,重点班;
平行编班;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义务教育阶段无重点校,重点班得10分;
平行编班,师资配备基本均衡得5分;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得5分。
若未做到,分项酌情扣分。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新教基〔2010〕37号)的文件精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我校严格按照“学区公示、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执行招生政策,确保了学区内的适龄儿童都能就近免费入学。
学校参照学生的年龄、性别、族别、户籍等因素,均衡编班并张榜公示。
同时,依照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教龄等均衡配置教师。
我校无实验班、重点班,基本遏制了择校、择班的现象。
17分
A3-B7-C30收费管理(赋分20分)
无乱收费、以资代劳、强迫捐资等现象;
无统一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现象;
无违规举办学科竞赛现象;
达到自治区教育收费示范县标准。
(《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经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通知》(新教纪监〔2008〕3号))
无乱收费、以资代劳、强迫捐资等现象得5分;
无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违规举办学科竞赛现象得5分;
达到自治区教育收费示范县标准得10分,若未做到,分项酌情扣分。
我校非常重视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并严格按国家、自治区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无乱收费现象发生。
学校建立健全收费制度,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宣传到位,规范管理。
学校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增加教育收费的透明度。
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教育经费或教育收费收入的行为。
规范落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的行为。
无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寒假作业等违规现象;
无违规举办学科竞赛等现象。
15分
A3-B7-C31校园安全(赋分20分)
制定并执行安全、食品卫生等管理制度;
落实校方责任险,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
有效规避学生伤害、卫生、交通安全等事故。
制定安全、食品卫生等管理制度得5分;
落实校方责任险,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得5分;
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规避学生伤害、卫生、交通安全等事故得10分。
(就学校相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叙述)
A3-B7-C32法制与德育(赋分20分)
机构人员落实、课时内容落实、教学效果显著、教学特色明显,以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为核心。
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县级以上德育达标学校达到80%,地区以上德育达标校(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35%以上。
机构人员落实、课时内容落实、教学效果显著、教学特色明显,以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为核心得5分;
县级以上德育达标学校达到80%,地区以上德育达标校(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35%以上得15分,任何一项指标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结合评分细则,结合学校开展工作进行叙述)
A3-B8教育质量(赋分170分自查自评得分165分)
A3-B8-C33课程改革(赋分20分)
实施课程改革,贯彻新课程理念,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发生转变。
教师教学方式符合新课程理念得10分;
学生主动、合作、探究学习得10分;
根据听课和学生访谈了解的情况酌情赋分。
我校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后面结合评分细则,结合学校开展工作进行叙述
A3-B8-C34小学质量检测(赋分45分)
小学教学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达标45分,不达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经核查,
45分
A3-B8-C35初中质量检测(赋分45分)
初中教学质量合格率达到85%以上。
达标20分,不达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45分
A3-B8-C36双语教学质量检测(赋分40分)
双语教学质量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语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新教双〔2010〕13号)规定要求。
达标20分,不达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经核查,我校2013-2014学年小学学业考试成绩双语教学质量合格率为95%;
38分
A3-B8-*C37综合素质(赋分20分自评分19分)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率99%以上;
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5%以上;
落实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
“体育、艺术2+1项目”全面普及、成效明显。
得分:
19分
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率99%以上得5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5%以上得5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落实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得5分,若未做到,不得分;
“体育、艺术2+1项目”全面普及、成效明显得5分,若未做到,酌情扣分。
经核查,结合评分细则,结合学校开展工作进行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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