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专项整治心得体会文档格式.docx
《四项专项整治心得体会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项专项整治心得体会文档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是从“民族团结”看,今年是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民族团结教育年”,库车县委贯彻这个“民族团结年”活动不是“口号”,而是通过六个“微行动”计划,把民族团结工作贯穿到群众的一言一行上,体现在社会生活的角角落落,可以从根本上改良“民族团结之花”生长的土壤。
这对我们的干部来说,既是一种学习,更是一种指导。
三是从“宗教和谐”看,库车县的“宗教和谐”行动计划,落实在每一个信教群众、宗教事务管理者身上,尤其是“九个带头”、“八个主动”、“六个注重”具有极强的实践性,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划定了明确方向,绘就了一副“宗教和谐”的蓝图。
四是从“幸福生活”看,这是库车县贯彻自治区党委提高人民群众生
活指数的具体措施,也是“四项行动”的落脚点。
我们的工作将认真学习领会“四项计划”,并积极参与到具体行动实践中去,为建强基层基础和美好库车做贡献。
我就围绕“四项行动,从我做起”谈谈我们怎样做好落实。
首先要做到五个“必须”:
即必须对民族团结有贡献、必须对环境保护有贡献,必须对促进发展有贡献、必须对维护稳定有贡献、必须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方针政策有作(转自:
wWw.bdF千叶帆文摘:
四项专项整治心得体会)为。
具体工作中,要围绕库车县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去落实。
比如水利扶贫攻坚方面要大有作为,这是体现水利基础设施民生的具体体现,特别是在2016年15个村的水利脱贫方案的落实,作为一名水利工作者,首先要有担当意识、同时具备责任意识,要做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服务意识,为我县的“幸福之城”贡献力量。
其次在“文明微行动”方面要进一步从自身做起,在生活中要做到“自醒、自警、自律”。
时刻做好“文明行动”的榜样,在生活中做文明细胞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工作中做民族团结微行动计划的参与者。
民族团结是我们的建设美好库车的基石,做好民族团结要尊重、包容的心态对待,时刻提醒自我加强民族团结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地区发展的基石,同时对破坏民族团结的现象和行为要勇于“亮剑、发声”。
在平时的生活中要做到“修德、修言、修行”不断提升自我修养,为库车县良好的道德风尚贡献自己的力量,并积极参与各种行动计划,不能够把行动挂在嘴边,而要付诸以实践。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是做好“四项行动计划”的动
力,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是提升“四德”的前提条件,故强化工作作风是首修课。
篇二:
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渡区组发[2011])86号)文件精神,我在认真参加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讨论和测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自学,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真正做到了学深学透,并获得以下心得。
一、对四项监督制度重大意义的几点体会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
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
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
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
依
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对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建议
1、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
积极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的学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
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抓住重点
篇三:
四项监督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个人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
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
最近,中组部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
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我会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落实中央精神,严格落实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本人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
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
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
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
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
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
二、系统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鲜明特点
1、监督体系上
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2、责任主体上
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3、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上
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4、监督效果上
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的问题。
三、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工作方法
1.创新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制度,提高干部的自身防范意识。
四项制度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深入整治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
《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了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
对干部中的“那些”行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明确了责任的追究机制,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满意度。
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提高思想、注意防范,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做到洁身自好、清正廉洁。
2.创新领导干部相互监督制度,提高干部的职能职责意识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对容易产生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