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及利息税计算方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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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算头不算尾”原则,即存期天数的计算从存入日起算至支取前一日止。
二、各种定期储蓄存款的到期日,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
存入日为到期月份没有的,以到期月份的月末日为到期日。
三、存期天数的三种计算方法
存期天数的计算是利息和利息税计算的重点,目前存期天数有三种计算方法:
会计天数计算法、实际天数计算法、对年对月对日计算法,现将这三种算法的区别及适用情况归纳如下:
(一)会计天数计算法。
全年按360天,每月(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均按30天,31日视同30日,30日到期于31日支取,不算过期(整存整取除外)。
31日到期30日支取,不作提前支取,但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取款。
目前整存整取(到期清户,即不提前不逾期)、零存整取、定活两便、定额定期等储种的利息计算,采用会计天数计算法。
(说明:
目前统版系统的整存整取采用自动转存方式,对于30日到期31日支取的,由于30日日终系统进行了自动转存,故在实际计算时将多付一天的活期利息)
(二)对年对月对日计算法。
存期天数满整年的部分按年利率乘以整年数计算,剩余天数中满整月的部分按月利率乘以整月数计算,不满月的部分按日利率乘以实际天数计算。
目前2007年12月23日前(不含)开户的通知存款,正常存期内采用对年对月对日计算法。
(三)实际天数计算法。
全年按365天(闰年366天),每月按当月公历天数。
目前活期储蓄、2007年12月23日(含)以后开立的通知存款、整存整取适用活期利率计算的情况(即提前或逾期支取)、通知存款适用活期利率计算情况(即违约或存期不足相应档次存期天数),均采用实际天数计算法。
各储种现行存期天数计算法速查表
储种
适用利率情况
会计天数
对年对月对日
实际天数
活期(2005年9月21日前(不含))
活期利率
●
活期(2005年9月21日后(含))
整存整取(正常存期)
整存整取利率
整存整取(提前或逾期)
零存整取(正常存期)
零存整取利率
零存整取(提前或逾期)
定活两便(三个月(含)以上)
定活两便利率
定活两便(三个月(不含)以内)
定额定期(正常存期)
定额定期利率
定额定期(提前或逾期)
通知存款(正常存期)
通知存款利率
通知存款(存期不足相应档次的存期天数或违约)
通知存款自动转存(正常存期)
通知存款自动转存(存期不足相应档次的存期天数)
说明:
表中的通知存款为2007年12月23日前(不含)开户的通知存款,通知存款自动转存为2007年12月23日后(含)开户的通知存款。
注:
1、整存整取2000年7月8日后开始自动转存。
2、2005/9/21(含)~2005/9/30(含)之间到期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30日之后到期按会计天数计,提前支取、逾期支取按实际天数计。
3、活期储蓄自2005年9月21日起(含),结息日改为每季季未月20日结息。
4、存本取息每次不计税,清户时才计税。
各储种利息计算的一般规定与案例
对利息和利息税的计算分两部份介绍,为方便大家理解,利息计算列举的案例除利息需要转入本金计算的案例外,其他暂不体现利息税,但在实际为储户计算利息时,必须逐笔计算利息所得税)
1、活期存款
2、
(一)活期储蓄利息计算一般规定
1.活期储蓄利息的计算分日积数法和基数法两种。
联网网点采用日积数法,非联网网点采用基数法。
我省邮储网点均为联网网点,活期计息均采用日积法。
2.活期储蓄账户清户,按清户日挂牌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活期储蓄账户结息,按结息日挂牌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005年9月21日前(不含)的活期储蓄账户清户或结息按会计天数计息;
2005年9月21日后(含)的活期储蓄账户清户或结息按实际天数计息。
3.结息规则
(1)2005年9月21日前(不含)的活期结息为每年
6月30日结息一次,结息时将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的累计日积数乘以当日挂牌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得出利息,7月1日将扣除利息税后的利息转入本金,自动转入下一年度计息。
(2)2005年9月21日后(含)的活期结息为每季度末月20日结息一次,结息时将上季末月21日至本季末月20日的累计日积数乘以当日挂牌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得出利息,本季21日将扣除利息税后的利息转入本金,自动转入下一季度计息。
(二)活期存款应付利息计算公式:
应付利息=日积数×
日利率
日积数=∑(存款余额×
实存天数)
例1..2005年7月14日开户10000元,2005年9月14日清户。
日积数=10000元×
60天=600000
应付利息=600000×
0.72%/360=12元
例2..2007年7月14日开户10000元,2007年8月14日支取3000元,2007年9月14日清户。
31天+7000元×
31天=527000
应付利息=527000×
0.81%/360=11.86元
例3..2005年1月30日开户10000元,2006年1月30日清户。
第一步:
2005年6月30日结息时:
150天=1500000
应付利息=1500000×
0.72%/360=30元
实付利息=30-30×
20%=24元
本息和=10000+24=10024元
第二步:
2005年9月20日结息时:
日积数=10024元×
80天=801920
应付利息=801920×
0.72%/360=16.038
实付利息=16.038-16.038×
20%=12.831
本息和=10024+12.831=10036.83元
第三步:
2005年12月20日结息时:
日积数=10036元×
91天=913276
应付利息=913276×
0.72%/360=18.266
实付利息=18.266-18.266×
20%=14.613
本息和=10036.83+14.613=10051.44元
第四步:
2006年1月30日清户时:
日积数=10051×
41天=412091
应付利息=412091×
0.72%/360=8.242元
实付利息=8.242-8.242×
20%=6.59元
二、定期储蓄
(一)定期储蓄利息计算一般要求
我省开办的定期储蓄业务有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定额定期、保值储蓄和存本取息,保值储蓄、存本取息、定额定期业务已经停办,尚留有部分未清户的存本取息和定额定期业务,零存整取业务量也较少,主要的定期储蓄为整存整取业务。
1.定期存款到期利息的计算:
✧1993年3月1日以后(含)存入的,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
但对1993年3月1日至7月10日(含)期间存入的一年期、二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款到期支取时实行分段计息。
即:
在原定存期内,从存单开户日起至7月10日止按活期存款年利率3.15%计息,7月11日至存款到期前一日止按原存期相应档次新利率(7月11日调整后的利率)计息。
✧对于2005年9月21日(含)至2005年9月30日(不含)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不分段计算利息,在整个存期范围内按照实际天数、开户日或转存日挂牌的相应档次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对于2005年9月30日(不含)前存入,到期日为2005年9月30日(含)之后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不分段计算利息,在整个存期范围内按照会计天数、开户日或转存日挂牌的相应档次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过期存款利息的计算:
✧1993年3月1日(含)起的过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2005年9月21日(不含)前的过期部分,按会计天数计算法计算存期天数,2005年9月21日(含)后的过期部分,按实际天数计算法计算存期天数。
✧对于过期的整存整取账户,系统将在到期日日终自动结出利息,并将扣除利息税后的利息转入本金,按本利和、原存期、当天挂牌相应档次整存整取利率自动转存,且不限次数。
3.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利息的计算:
✧整存整取可部分提前支取五次(参数控制),零存整取、存本取息只限全部提前支取。
✧1993年3月1日以后(含)存入的,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的部分,均按支取日活期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的部分,仍按原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
✧2005年9月21日(不含)前的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按会计天数计算法计算存期天数,2005年9月21日(含)后的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按实际天数计算法计算存期天数。
✧自动转存的整存整取账户转存后不允许部分提前支取,只允许直接清户;
约定转存的整存整取账户转存后允许部分提前支取。
4.整存整取存款应付利息计算公式:
利息=本金×
存期×
利率
例4..某储户在1993年3月1日存入100元,期限1年,于1994年3月1日进行支取。
1993年3月1日~1993年7月11日
100元×
130天×
3.15%÷
360=1.138元
1993年7月11日~1994年3月1日
230天×
10.98%÷
360=7.015元
应付利息=1.137+7.015=8.15元
例5..某储户在1998年3月1日存入5000元,期限1年,于1998年9月4日进行部分提前支取3000元,其余2000元到期支取。
提前支取应付利息=3000元×
183天×
1.44%÷
360=21.96元
到期支取应付利息=2000元×
5.67‰=113.40元
例6..2004年9月25日开户10000元,存期一年,于2005年9月25日支取。
应付利息=10000元×
365天×
1.98%÷
360=200.75元
例7..2006年9月14日开户10000元,存期一年,2007年9月14日到期清户。
2.52%=252元
例8..2004年9月14日开户10000元,存期一年,2005年7月14日提前清户。
300天×
0.72%/360=60元
例9..2006年9月14日开户10000元,存期一年,2007年7月14日提前清户。
303天×
0.72%/360=60.6元
例10..2006年9月14日开户10000元,存期一年,2007年7月14日部分提前支取3000元,2007年9月14日到期清户7000元。
0.72%/360=18.18元
到期支取应付利息=7000元×
2.52%=176.4元
例11..2005年9月14日开户10000元,存期一年,200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