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资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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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多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
4.1.4操作新机型前,工地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按照说明书进行培训、学习,熟悉该机构造、性能和操作要求,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单独操作。
4.1.5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坚决执行“十不吊”,并粘到驾驶室。
避免降低性能范围使用。
避免超载、超负荷使用;
避免超性能范围使用。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在吊车吊重物上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时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时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末垫妤护角时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4.1.6设备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7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没有出厂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不得投入使用。
4.1.8施工区域内多台起重设备有效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碰撞时,由使用单位制定防碰撞措施,并向相关操作人员交底。
4.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基本要求
4.2.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有关专业知识及相关的应知应会,凡是社会上要求有证件的工种,应持有相应的证件。
、新工人在独立使用机械时必须经过对机械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及基本功的培训。
4.2.2在作业中,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指挥信号时,方可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
4.2.3操作人员在患病或精神不正常时,不可勉强工作,严禁酒后操作或抽烟时操作。
4.2.4操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说话要文明礼貌。
4.2.5在有危险情况时,任何人指挥,操作人员应市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再进行作业。
4.2.6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转或工作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大声喧哗。
5起重机械安全措施
5.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
负责人在场指导:
5.1.1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5.1.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
5.1.3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5.1.4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5.1.5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5.2起吊物应绑挂牢固。
吊钩悬挂点应在吊物重心的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不得偏拉斜吊。
落钩时应防止由于吊物局部着地而引起吊绳偏斜。
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5.3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5.4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时:
5.4.1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
5.4.2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
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5.5起吊前应检查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臵;
吊件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5.6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
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动臂式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
5.7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
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在起重机伸臂及吊物的下方逗留或通过。
对吊起的物件必须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
5.8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员的头顶上方越过。
5.9吊起的重物必须在空中作短时间停留时,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10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得起吊。
5.11起重机在作业中如遇故障或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采取措施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检修,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起重机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
5.12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
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
5.13遇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因夜间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5.14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
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5.15起重机上应备有相应的灭火装臵。
操作室内应铺绝缘垫,不得存放易燃品。
5.16起重机械每使用一年至少应做一次全面技术检验。
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
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5.1
6.1静负荷试验:
应将试验的重物吊离地面10cm,悬空10min,以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性。
静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对于新安装的、经过大修的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25%;
对于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0%。
试验中如发现构架有永久变形,则应修理加固或降低原定的最大起重量方可使用。
桥式起重机在试验中如发现桥架刚性不够,主梁跨中的下挠值在水平线下达到跨度的1/700且不能修复时,应报废。
6.2动负荷试验:
应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
试验时应吊着试验重物反复地卷扬、移动、旋转或变幅,以检验起重机各部的运行情况,如有不正常现象则应更换或修理。
动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应为额定起
重量的110%。
6.3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起吊。
如必须超负荷时,应经计算,采取有
效的安全措施,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5.17起重机作业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
方向行走或回转。
落钩时应低速轻放。
5.18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作业,不得利用限位器的动作来
代替正规操作。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
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5.19作业时,起重机应臵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
制造厂的规定。
5.20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离防护
措施。
5.21加油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油料着火时,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砂
土扑灭,严禁用水浇泼。
6车辆运输安全措施
6.1运输重量大,或超长、超宽、超高的物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1.1了解运输路线的情况,拟定运输方案,提出安全措施。
6.1.2指定专人检查工具和运具,不超载。
6.1.3物件的重心与车厢的承重中心基本一致,重心过高或偏移过多时,
加配重进行调整。
6.1.4易滚动的物件沿其滚动方向用楔子垫牢。
6.1.5运输超长物件时应设臵超长架,超长架固定在车厢上,物件与超长
架及车厢应捆绑牢固。
6.1.6关好车厢板。
如无法关严时,将车厢板捆绑固定,但不得遮住尾灯。
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保持机械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正确使用和优化组合,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消耗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xxx工程处现场所有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包括租用机械。
3.1《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3.2《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3.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4《xxx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内容:
4.1例行保养:
每天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和调整工作。
4.2一级保养:
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为主,一般周期为一个月。
4.3二机保养:
完成一级保养的作业内容,系统性的拆解保养。
4.4三级保养(中修):
计划性的进行。
4.5走合期保养:
大修机械的磨合期间保养。
4.6换季保养:
更换使用季节性的润滑油、燃油、防冻液,更换清洗三滤;
作好防冻设施。
4.7停放保养:
停放及封存设备,应进行保养,主要是清洁、防腐、防潮等。
4.8点检(或定期检查):
是利用人的感官和简单的仪器工具,按照预先制定的技术标准,对设备定人、定点、定期进行检查的一种管理方法。
5管理程序
5.1每月必须留出保养时间进行保养,禁止只用不养。
应按照规定的维修保
养制度的要求,对机械设备及时保养与检修,杜绝失保、失修、带病运转等
现象,以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
5.2保养人员要正确使用油料,注意润滑油、液压油的正确使用,要符合用
油规定及原厂的规定要求。
5.3凡由操作人员保养的机械设备,必须精心保养,由机械管理人员检查验
收。
凡是送修理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的机械设备,除注明应进行的保养等级外,
还需要注明另外加修项目,保养后要进行严格的检验。
5.4机械设备走合保养、换季保养的材料、配件质量等应符合规定要求。
对
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5.5在机械设备的保养过程中,要注意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对杂物及油污分
类的进行放臵或清理。
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械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按照规程要求制定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对特种设备的常规检查内容包括:
4.1对在用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4.2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4.2.1各种安全装臵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4.2.2动力装臵、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4.2.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
4.2.4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
4.2.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4.3日检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