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大学培训机构考勤管理制度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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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休假另见本规定中关于假期的说明。
休假期间不含休假当日餐补。
四、考勤处理
(一)缺勤:
每月的员工缺勤扣款,由综合行政处根据员工缺勤记录统计,在当月员工绩效工资中计扣。
(二)未说明缺勤:
1.未完成考勤签到的员工,须在应完成考勤时间3天内在本部门办理完毕审批手续,是否批准,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综合行政处备案;
未批准的,按照未说明缺勤处理。
2.未说明缺勤扣款:
未说明缺勤扣款=基本工资/21.75天(或174小时)×
缺勤天数(或缺勤小时)。
(三)考勤扣款
1.员工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必须打卡,迟于上班时间打卡记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打卡离开岗位的记为早退。
2.迟到扣款:
每次迟到1-30分钟(含)扣款10元/次,超过30分钟按照旷工0.5天计算;
超过0.5天按照旷工1天计算。
3.早退扣款:
扣款按迟到的两倍进行扣款,且从第一次早退开始扣款。
4.未打卡扣款:
考勤记录凡有出现上班或下班未打卡的情况,员工必须提供部门负责人或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其为正常上班的说明(详见附件《未刷卡单》和《未打考勤登记表》),否则视为缺勤(当天没有工资),月累计3次未打卡凭签字说明可不扣款,若每月累计未打卡超过3次者,按照10元/次予以处罚。
若有特殊原因并于当天经综合行政处确认的,可不扣款(如手指掉皮或受伤等原因)
5.外出公干:
上班前员工外出公干延迟打卡和下班前员工外出公干提前打卡的情况,需先到综合行政处登记并需得到本部门和综合行政处门签字确认(详见《外出登记表》)。
(四)旷工:
1.旷工包括以下情况:
(1)无故不考勤,视为旷工。
(2)在考勤执行过程中徇私舞弊,导致无法查清工作时间的。
(3)未履行请假程序便擅自休假,且事后未经部门认可的;
请假未获批准仍擅自休假的;
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续假的,逾期期间则记为旷工。
(4)以虚假理由请假经查证属实的。
(5)不服从中心决定的部门调整、工作岗位调整或职位调整,逾期不到新岗位报到的(从通知到岗时间起计算)。
(6)因打架斗殴、酗酒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等原因负伤不能正常上班的。
(7)各部门一旦发现员工旷工的必须及时通知综合行政处,中心将予以严肃、及时的处理;
具体如下:
2.扣款:
旷工按三倍工资进行扣款。
3.处罚:
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则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除按规定扣除工资外,并扣除当月的绩效工资并将受到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处理。
部门负责人逾期不上报本部门员工旷工情况的,逾期一天扣绩效工资50元。
(五)考勤奖励:
1.全勤奖:
中心鼓励员工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当月累计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即可获得员工全勤奖。
工资发放奖金200元。
2.全年全勤奖:
中心鼓励员工每月按标准考勤,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为统计周期,累计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即可获得员工全年全勤奖。
工资发放奖金1000元。
(五)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为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届时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发布本年度法定假日的放假通知。
2.带薪年假(寒假):
(1)带薪年假天数:
带薪年休假以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为统计周期,综合部负责统计和公布员工当年应休年假的天数和时间。
休假天数参照综合综合行政处发布的《寒假休假通知》执行。
(2)休假要求:
带薪年假理论为各部门统一休假,在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后,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休假。
2.婚假:
具体休假天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执行,同时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在申请休假时,需提供有效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病假:
(1)休假要求:
a.员工申请带薪病假须提供市级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诊断证明、处方、病历手册。
b.员工休病假需要提前请假,按请假程序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遇紧急伤病的,应于急诊后立即告知部门负责人,经口头同意后方可休假。
c.病假期满后开始上班的2日内,员工应到所在部门负责人处销假。
销假时应将病假证明交综合行政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2)扣款:
a.当月病假连续15天(含)以内的,扣款额=月基本工资额/21.75×
病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b.根据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需要病休时间超过15天以上的,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重新上岗的相关规定,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病休期间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参照《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
c.当月首例病假不超过1天的,不计入扣款项。
(3)事假:
a.事假:
员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不能出勤时,可以申请事假。
b.请假时限:
每个日历月事假不能超过3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0天。
事假扣款额=月基本工资/21.75*事假天数
c.产假:
(a)产假类别:
依照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
(b)生育产假:
参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c)孕期产检假:
怀孕员工凭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孕妇手册》等怀孕证明给予孕期产检假。
怀孕16周-28周(含)每月给予1次产检假,每次0.5天;
怀孕28周-36周(含)每月给予2次产检假,每次0.5天;
怀孕36周-40周(含)每周给予1次产检假,每次0.5天。
(d)其他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假期,可参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e)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连续7天的陪护假期,须提供结婚证及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4)丧假:
员工的直系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休3日带薪丧假。
(六)休假签批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休假签批流程
假别
行政人事
部门负责人
财务
中心主任
≤3天
>3天
婚假
√
产假
工伤
丧假
事假
病假
补休
√
(七)加班及补休
1.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法定假日加班和日常加班优先安排调休,不能给调休的皆计入补休。
2.加班员工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说明完成情况,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需将单据收纳管理作为补休的凭证。
4.加班以小时为单位,不足1小时则不计入加班时间,加班核查见打卡记录表。
3.员工补休时需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上《加班申请单》作为补休的凭证。
补休时间可累计,根据请假时长添补相应的加班时长。
5.每月5日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人员实际出勤记录制作上月的《实际出勤表》交于综合行政管理办公室计算员工工资。
五、相关附件(详见下一页)
5.1《未刷卡单》
Logo
未刷卡单
姓名
部门
未刷卡时间
上班卡年月日时分
下班卡年月日时分
未刷卡原因
部门负责人审批
签字
中心主任审批
5.2《加班申请单》(模板)
加班申请表
入档编号:
填表日期:
年月日编号:
申请人
加班部门
加班日期
时间
年月日
时分至时分
加班时间合计
小时
审批及审核
加班事由
加班任务完成状况
(加班后填写):
综合部存档
5.3《请假申请单》(模板)
请假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请假时间
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共计小时/天。
请假种类
调
休
假
□
补
工伤假
护理假
产检假
年假
出
差
请假原因
部门主管审批:
签字:
中心负责人审批:
(此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5.4《调班申请单》
Logo
调班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属部门:
填表日期:
调班人姓名
调班日期
原班次
拟调班次
调班原因
年月日
调班人确认
部门主管意见
人事部意见
中心主任意见
5.5《排班计划表》
部排班表(年月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
序号
姓名
职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应出勤
实际出勤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