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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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

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要求,进行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项目)的编制。

(二)编制原则

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方案编制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并遵循以下原则:

1、不突破所在县(市、区)多划基本农田面积;

2、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3、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4、不得跨县(市、区)。

(三)编制依据

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进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

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

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138号);

6、《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9、《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

10、《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11、《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新建铁路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可行性研究》;

13、《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粤发改重点〔2014〕147号);

14、《关于将我市部分重点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占用预留基本农田清单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2〕313号)。

(四)编制程序

1、准备工作

收集整理建设项目所在的东莞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多划基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分布、已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资料,根据项目拟用地红线,确定拟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地块的位置、现状地类和面积。

2、方案编制

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与东莞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编制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方案的文本、图件等,并进行电子数据库的更新。

3、方案审批

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方案编制完成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案批准后按省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方案备案

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省有关规定将方案等成果逐级报送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和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概况

(一)东莞市概况

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东江下游的珠江三角洲,介于东经113°

31′~114°

15′,北纬22°

39′~23°

09′。

市域最东是清溪镇的银瓶嘴山,与惠州市惠阳区接壤;

最北是中堂镇大坦乡,与广州市区和增城市、惠州市博罗县隔江为邻;

最西是沙田镇西大坦西北的狮子洋中心航线,与广州市番禺区隔海交界;

最南是凤岗镇雁田水库,与深圳市宝安区相连。

毗邻港澳,处于广州至深圳经济走廊中间。

西北距广州59公里,东南距深圳99公里,距香港140公里。

东西长70.45公里,南北宽46.8公里,全市陆地面积246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97平方公里。

东莞市位置示意图

东莞市抓住了世界工业结构调整的机会,迅速利用本身的比较优势,融入了国际合作和分工的生产链条中,形成了以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为支柱的现代化工业体系,许多产品在世界上占有相当大的市场份额,特别是东莞的电脑资讯产业,为全市经济的支柱产业。

东莞市握东江和广州水道出海之咽喉,有海岸线115.94公里(含内航道),主航道岸线53公里,拥有深水良港——虎门港,是国家一类口岸,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每天都有客货轮直达香港。

东深供水工程是国家建设的大型供水工程,主要供水香港、深圳及本市沿途各镇。

东莞是广九铁路、广深准高速铁路、广梅汕铁路与大京九铁路的交汇点,呈人字形于常平镇分别向南、北和东部伸延,贯通东莞埔田、丘陵、山区等东部各镇区。

东莞铁路口岸是国家一类口岸,往来港九、北京以及上海、华东等地区极为便利。

东莞市地质构造上,位于北东东向罗浮山断裂带南部边缘的北东向博罗大断裂南西部、东莞断凹盆地中。

地势东南高、西北低。

地貌以丘陵台地、冲积平原为主,丘陵台地占44.5%,冲积平原占43.3%,山地占6.2%。

东南部多山,尤以东部为最,山体庞大,分割强烈,集中成片,起伏较大,海拔多在200~600米,坡度30°

左右,银瓶嘴山主峰高898.2米,是东莞市最高山峰;

中南部低山丘陵成片,为丘陵台地区;

东北部接近东江河滨,岗地发育,陆地和河谷平原分布其中,海拔30~80米之间,坡度小,地势起伏和缓,为易于积水的埔田区;

西北部是东江冲积而成的三角洲平原,是地势低平、水网纵横的围田区;

西南部是濒临珠江口的江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而低陷,是受潮汐影响较大的沙咸田地区。

(二)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优环境、上项目、强统筹、抓改革,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创新驱动力持续增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初步核算,2014年东莞生产总值(GDP)5881.18亿元,比上年增长7.8%。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84亿元,增长2.5%;

第二产业增加值2697.90亿元,增长9.2%;

第三产业增加值3162.44亿元,增长6.3%。

三大产业比例为0.3:

45.9:

53.8。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0604元,增长7.4%。

在现代产业中,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增加值1219.54亿元,增长13.9%;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845.79亿元,增长7.6%。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64元,名义增长8.6%;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27元,名义增长9.0%。

2014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3.94亿元,比上年增长(按可比价计算,下同)1.0%。

其中农业产值20.35亿元,增长6.6%,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59.9%;

林业产值0.36亿元,下降1.6%,占1.1%;

牧业产值4.51亿元,下降11.6%,占13.3%;

渔业产值7.73亿元,下降4.1%,占22.8%。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6.61万亩,其中水果种植面积19.83万亩。

全年粮食产量1.24万吨;

水产品总产量7.27万吨;

蔬菜产量39.05万吨,增长2.1%;

生猪出栏20.82万头,下降10.4%;

家禽出栏428.14万只,下降7.4%。

新增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9个。

目前,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44家、农业龙头企业19家(其中省级以上10家,国家级3家)、有效期内的省级农业类名牌产品达47个(含林业、渔业)。

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2593.54亿元,比上年增长8.8%。

在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工业增加值1482.63亿元,增长11.8%,占57.2%;

轻工业增加值1110.91亿元,增长5.0%,占42.8%。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五大支柱产业完成增加值1803.81亿元,增长10.6%;

四个特色产业完成增加值249.66亿元,增长4.0%。

全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3%,其中,医药制造业增长9.2%,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增长19.8%,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增长0.1%,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下降6.2%。

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3.9%,其中,装备制造业增长14.4%,钢铁冶炼及加工业增长22.7%,石油及化学制造业增长5.4%。

装备制造业中,汽车制造业增长13.8%,船舶制造业和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10.9%和8.5%;

钢铁冶炼及加工业中,钢压延加工增长22.7%;

石油及化学行业中,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增长10.8%,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7.4%,橡胶制品业下降5.5%。

2014年全市进出口总额1625.3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2%。

其中进口654.61亿美元,增长5.2%;

出口970.69亿美元,增长6.8%。

机电产品出口696.25亿美元,增长5.8%,占出口总额的71.7%;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65.24亿美元,增长8.7%,占37.6%。

全市新签外商直接投资项目465宗,合同外资金额43.15亿美元,增长6.8%。

实际利用外资45.29亿美元,增长15.0%。

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9.00亿美元,增长7.7%;

专用设备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2.39亿美元,下降17.4%。

《珠三角规划纲要》、广东“双转移”战略、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及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等重大政策的逐步落实,推进深莞惠、莞港台合作,加快珠三角一体化,为东莞市融入区域合作发展提供新的空间。

“十二五”时期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

按照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创新创业宜居生态城市、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6250亿元(按2010年价测算),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控制在4%以内。

科学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经济社会转型取得决定性进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突破,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1、规划编制情况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深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编制《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保障全市国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

《规划》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编制,于2009年1月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

2、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5年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东莞市土地总面积247413.0公顷,已利用土地238904.0公顷,土地利用率96.56%。

其中农用地面积12146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9.09%(其中耕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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