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知识点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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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
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涉及对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1)合作性协调---税收协定
(2)非合作性协调---税收的国际竞争
1.1.3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
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
⏹区别:
(1)国家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
(2)国家税收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税种,而国际税收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1.2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2.1税收分类
1.商品课税的分类
关税(一国政府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商品课征的税收)
进口税
出口税
过境税
国内商品税(对在国内市场流通的商品(劳务)课征的税收)
销售税(销售税的课征着眼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营业行为)
消费税(消费税的课征着眼于消费行为)
2.所得课税的分类
个人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制
综合所得税制
混合所得税制
公司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或预提税)
3.财产课税的分类
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征的税收:
个别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又称财富税(对全部财产)
对纳税人转移的财产课征的税收:
赠与税(对生前转移的财产)
死亡税(对死后转移的财产)
1.2.2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
1.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2.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3.财产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1.2.3国际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商品课税国际协调活动的产生
2.所得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3.财产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3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
1.商品课税领域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所得课税领域
⏹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
⏹“财政降格”(fiscaldegradation)
⏹“一降到底”(racetobottom)
⏹国际社会的协调
3.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离不开区域范围内的税收国际协调。
4.税收征管的国际合作
应对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5.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给国际税收领域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
(1)电子商务交易中客户所在国(所得来源国)是否应对国外销售商的经营所得征税。
(2)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交易所得的性质和类别有时会难以确定,从而给在相关国家之间区分征税权带来一定困难。
(3)电子商务条件下纳税人的国际偷税和避税活动会更加隐蔽,从而要求国际社会尽快研究制止纳税人偷税和避税行为的办法。
1.4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1.4.1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
⏹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
⏹课税客体中对人税和对物税所形成的国际重复征税机理及其约束和免除规范
⏹国际避税、逃税、节税和税收筹划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及其防范措施
⏹不同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选择与实现
⏹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签订和不同范本比较
⏹世界贸易组织和欧盟等一些重要的全球和区域贸易的税务协调措施
1.4.2国际税收学的研究范围(广义的)
⏹税收管辖权的协调
⏹跨国纳税人和跨国征税对象的协调
⏹对人税和对物税的税收职能异化所形成的对国际税收分配和国际税务协调有关规范的冲撞
⏹国际税收协定
第二章主体与客体
2.1国际税收涉及的主体含义
2.1.1课税权主体
⏹各级政府征税当局
⏹课税权主体之间的关系:
平行关系
斜向关系
2.1.2课税主体
⏹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
⏹国际税务协调涉及的课税主体
2.2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客体
1.是跨国纳税人:
跨国自然人、跨国法人
2.成为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条件:
一般条件:
同时取得来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所得;
在这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承担重复交叉的纳税义务。
特殊条件: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承担重复交叉的纳税义务。
3.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的定义
凡有来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所得;
或者虽然只有来源于一个国家的所得,但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同时负有重复交叉纳税义务的跨国自然人或法人,都是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
4.纳税人的国籍并非是识别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的标志。
一个外国国籍的纳税人不一定是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
一个本国国籍的纳税人也不一定不能成为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
1.甲、乙两国各自征纳关系中所涉及的出口商和进口商纳税人
2.定义
凡是被同一征税对象联系起来的有关国家政府,在与各自境内经营业务的纳税人(区别于跨国纳税人)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税收以外的贸易经济利益矛盾,需要通过国际税务协调解决的,其所关联的纳税人,就是国际税务协调涉及的课税主体。
2.2.1对物税与对人税
对物税:
流转税、个别财产税
对人税:
所得税、一般财产税
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客体:
跨国受益、所得和跨国一般财产价值(进出口商品流转额)
2.2.2跨国受益或所得的分类
⏹确定跨国所得的两种立法思想
净资产增加说△iNA=TI
所得源泉说
⏹跨国受益或所得的四种类型
跨国一般经常所得
跨国超额所得(标准基期法、标准投资利润率法)
跨国资本利得
跨国其他受益或所得
2.2.3跨国一般财产价值的分类
⏹跨国一般动态财产价值
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
⏹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
一般财产税、资本税(跨国法人)
财富税、一般财产税、富裕税(跨国自然人)
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和扩大
3.1重复征税的内容
3.1.1什么是重复征税
同一课税权主体或不同课税权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重复征税。
3.1.2不同性质的重复征税
⏹税制性重复征税(复税制造成的)
⏹法律性重复征税(不同征税权力原则造成的)
⏹经济性重复征税(同一经济渊源)
3.1.3不同范围的重复征税
⏹国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
3.1.4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不同课税权主体,对同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跨国征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重复征税,一般包括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两种类型。
3.2税收管辖权
3.2.1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属地原则:
对于选择地域概念作为一国行使其政治权力的指导思想原则的。
一国政府可以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力;
一国有权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
属人原则:
对于选择人员概念作为一国行使其政治权力的指导思想原则的。
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力;
一国有权对本国居民或公民的一切所得征税。
3.2.2地域管辖权和居民(公民)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
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地域管辖权:
凡是按照属地原则所确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
居民(公民)管辖权:
凡是按照属人原则所确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1.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例如:
中国
2.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香港、拉美地区的一些国家
3.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美国、利比里亚
3.3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
3.3.1有关国家都实行单一的、内涵相同的税收管辖权,不会发生国际重复征税
⏹有关国家都实行单一的、内涵相同的地域管辖权,不会发生国际重复征税
⏹有关国家都实行单一的、内涵相同的居民管辖权,不会发生国际重复征税
⏹有关国家都实行单一的、内涵相同的公民管辖权,不会发生国际重复征税
3.3.2有关国家实行不同种类的税收管辖权,有可能引起国际重复征税
⏹一个国家实行属地管辖权,另一个国家实行居民管辖权,有可能引起国际重复征税。
⏹一个国家实行属地管辖权,另一个国家实行公民管辖权,有可能引起国际重复征税。
⏹一个国家实行公民管辖权,另一个国家实行居民管辖权,有可能引起国际重复征税。
⏹一个国家实行属地管辖权,另一个国家实行居民管辖权,第三国实行公民管辖权,有可能引起国际三重征税。
3.3.3有关国家实行不同内涵的税收管辖权,有可能引起国际重复征税
⏹有关国家行使不同内涵的公民管辖权,可能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有关国家行使不同内涵的居民管辖权,可能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有关国家实行不同内涵的地域管辖权,可能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不同内涵的税收管辖权,可能产生国际多重征税
3.3.4一国实行属人管辖权,其他有关国家实行属地管辖权可能引起国际重复征税
3.4国际重复征税的扩大
3.4.1国际重复征税的外延扩大
⏹有关国家都同时实行两种管辖权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
⏹有关国家都同时实行三种管辖权会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3.4.2国际重复征税的内涵扩大
⏹属地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
⏹居民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
⏹公民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
第四章国际重复征税内涵扩大的约束规范
4.1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规范
4.1.1跨国自然人
⏹法律标准:
是以法律规定为衡量依据。
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有关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个人。
⏹户籍标准:
是以居住状况为衡量依据。
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住所或居所所在国的居民个人。
公民身份的判定依据:
国籍
国籍的取得:
出生地、血统、加入国籍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对于自然人而言,居民是与参观者或游客相对应的概念。
某人是一国的居民,意味着他已在该国居住较长的时间或打算在该国长期居住,而不是以过境客的身份对该国做短暂的访问或逗留。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