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黄金基金、信托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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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境外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紧密跟踪金价走势,为投资者提供一类可有效分散组合风险的黄金类金融工具。
投资原则及比例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
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不包括境外基金)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3、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6、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8、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其他基金中基金;
(2)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3)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名称
周涨幅
月涨幅
季涨幅
年涨幅
今年以来
1.3%
5.91%
1.75%
17.62%
11.49%
梅律吾先生
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职于长城证券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副总监。
曾于2007年11月至2009年10月担任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3月至2010年10月担任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月起任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9月起任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宋青先生
学士学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曾先后任职于香港富海企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广西分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深圳航空集团公司、道富环球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从事外汇交易、证券投资、固定收益及贵金属商品交易等投资工作。
2010年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国际业务部总监,2011年11月起任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分红
红利发放日
分红方案
2011-08-09
每10份基金份额分0.200元
2011-05-10
每10份基金份额分0.150元
嘉实黄金(QDII-FOF-LOF)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简称
类型(资产配置)
股票型
选用基准
100.0%×
伦敦金价格折成人民币后的收益率
交易代码
160719
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生效日
2011-08-04
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份额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份额上市日期
N/A
基金总净值
360,856,178.40元(2011-12-31)
年度在管资产变动
份额总数
388,083,475.54份(2011-12-31)
每份额净值
0.9770(2012-02-29)
基金特色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以实物黄金为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等金融工具,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实现对国际市场黄金价格走势的有效跟踪。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内依法可投资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固定收益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此外,本基金为对冲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利率期权等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海外市场跟踪黄金价格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以实现对黄金价格的有效跟踪,所投资的海外市场黄金ETF将以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金融工具为主。
本基金不直接买卖或持有实物黄金。
杨阳
杨阳先生,嘉实基本面50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00年至2003年任贝尔斯登高级工程师,2003至2005年任HBK投资公司高级工程师/交易操盘手,2005至2006年任Citadel投资集团高级数量分析师,2006年至2008年任高盛集团高级数量分析师,2008年3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数量分析师。
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全称
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161116
基金类型
海外市场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基金中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5月6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全球市场中的公募基金(含ETF)、股票、固定收益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等。
投资比例
投资于海外市场基金产品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60%,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黄金基金(因此本基金投资于黄金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可低至48%);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黄金基金指黄金ETF(即跟踪黄金价格或黄金价格指数的ETF)及黄金股票基金(包括跟踪黄金股票指数的指数基金和ETF、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黄金采掘公司股票的主动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
以伦敦黄金市场下午定盘价计价的国际现货黄金(经汇率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表现与黄金价格相关性较高,历史上黄金价格波幅较大,波动周期较长,预期收益可能长期超过或低于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资产,因此本基金是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较高的基金品种。
此外,本基金主要投资海外,存在汇率风险。
本基金为境外投资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本基金合同生效六个月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古往今来,黄金作为财富、权力、地位的象征,其价值深植于人类的意识之中。
尽管世事变迁、岁月更迭,黄金始终以其稀有、规范、便于保存等特点,作为人类经济活动中的“一般等价物”和财富贮藏的终极手段而存在。
随着黄金ETF等证券化工具的发明,又进一步增强了黄金的便储性和流动性,为投资人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黄金投资工具。
在国际经济、政治动荡,通胀预期高企,美元贬值的大背景下,黄金投资愈加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张小刚
男,197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历任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河北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AtticusCapital,LLP大中华区域研究员,DigitalCenturyCapital,LLP通讯行业研究员,PacificInvestmentManagementCompany投资经理,香港企荣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海外市场股票研究员,现任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
GuanYu(管宇)
男,1971年出生,金融数学硕士,历任道富环球资产管理公司(SSGA)数量分析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外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
基金全称:
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64701
基金类型:
FOF型
成立日期:
2011年08月31日
基金经理:
刘子龙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主要投资于境外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与黄金价格相似。
股票投资比例:
0
适合客户类型:
保守型
测一测我的风险承受类型
基金管理人: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
深入研究影响黄金及其他贵金属(如白银、铂金、钯金等)价格的主要因素,把握不同品种贵金属的长期价格趋势和短期市场波动,通过主动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收益率超越同期黄金价格走势。
投资理念:
投资黄金及其他贵金属可有效应对通货膨胀,在经济周期波动中具有良好的避险功能,同时与传统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等)形成互补,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
在确保流动性、方便性以及透明性的前提下,本基金选择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为投资者实现间接投资黄金及其他贵金属的目的。
投资范围:
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中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为对冲本外币的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期权等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综合考虑国际政治、经济、汇市、战争、主要国家货币和利率政策、贵金属市场供求等多方面因素,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境外上市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长期持有结合动态调整。
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贵金属资产配置策略、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投资策略、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以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伦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