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的监控管理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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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312位;
“中国工业企业1000大”第212位;
“中国制造企业500强”第157位。
一、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产生的背景
公司实施物质采购监控管理,其目的在于对外适应市场经济激烈竞争,对内强化管理,降本增效,打造国有企业精品。
实施的背景基于四点思考。
(一)背景之一:
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需要
1997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步入发展快车道。
作为国有企业,公司一方面要按照国家政策、党的建设、行业规定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不断做大做强企业,增强企业实力和发展后劲;
一方面又要从市场经济的角度,与其他体制的企业在市场同一起跑线上,作一番获取资源、扩大市场的拼争,并且在物资采购中力求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取得优势。
“九五”以来,在市场经济不断健全与完善的情况下,物资采购市场进一步放开,企业物资采购面临新的形势。
如物资采购中的比货、比质、比价更加困难;
厂家直供与经销商代理的互有利弊以及企业物资采购人员的管理等等。
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每年进厂的大宗铁矿石、球团、燃煤、焦炭等原燃材料600余万吨,使用资金近10亿元;
加上其他方面的费用,每年的流动资金使用均在数十亿元。
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成本支出,强化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以此降本增效,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二)背景之二:
企业创新管理、优化运营机制的需要
随着市场的成本竞争、价格竞争、产品质量竞争乃至售后服务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的转变成为当务之急。
为了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战而胜之,公司与其他企业一样,将健全企业管理、深化内部改革、推行制度创新、完善运营机制提上了企业重要议事日程,提出销售工作、技术进步、企业管理、产品开发、思想政治工作“五个创新”的管理思路以及营造一流环境、培养一流人才、争创一流指标、做出一流贡献的“四个一流”工作方针。
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作为公司管理创新体系的一项重要子工程,日益成为弦上之箭,不得不发。
(三)背景之三:
企业反腐倡廉、弘扬正气的需要
推行物资采购监控管理,还在于企业弘扬正气,反腐倡廉,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建设诚信公司。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公司时任领导以及一些中层干部在经济上犯了错误,一度影响了企业的外部形象。
又由于大宗原燃材料在供应上的日趋紧缺和企业在质量计量管理上的监督不够完善,一些不法供应商勾结内部员工采取各种手段来牟取非法利益,使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济效益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1997年以来,公司领导班子非常重视企业良好风气的树立,提出了“打造效益好、风气正、环境美、收入高的国企精品”的共同愿景。
“风气正”包容了廉政促风正、制度促风正、管理促风正、文化促风正的深刻内涵,也包容了公司人用管理求廉洁、用制度堵漏洞、用正气带队伍的坚强决心。
(四)背景之四:
企业持续发展、打造“百年老店”的需要
“九五”以来,公司在企业综合实力上取得了显著增强,但纵观全国经济建设大局和钢铁行业形势,仍有不发展便落后、不抓住机遇便被淘汰的紧迫感。
特别是《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出台之后,如何跳出“小钢铁”的危机圈,继续做大做强、做精做细,尽快建成循环经济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持续发展,打造“百年老店”,成为公司“十一五”以来的发展主战略。
推行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正是基于这一企业长远发展思路。
坚持、充实、完善、规范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才能使企业减轻供应成本压力、获取物质采购优势、树立诚信企业形象、实现持续、科学发展。
1997年,在新任的集团公司董事长欧阳元和的倡导下,公司全面推行以大宗原燃材料招标议标采购为核心的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推行“阳光工程”。
1997年下半年,制定了《供应公司物资竞价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2000年3月,制定下发了《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活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交易活动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了物资采购管理。
二、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实施办法
推行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主要是对企业的大宗原燃材料、生产备品备件、新建项目的设备选型、订货等物资采购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控管理,是一项多因素、全方位的管理系统工程。
它涵盖了企业的组织建设、制度创新、思想教育、合约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等重要环节,形成“六大保障体系”。
详见公司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体系图:
成立采购专业公司
集团公司监察审计室
学习教育提高防腐水平
供应公司监管科
宣传教育提高反腐能力
二级单位监管组
警示教育提高拒腐意识
健全采购组织
管理保障体系
健全思想教育保障体系
职责权限制度
完
善
合
同
赔
偿
条
款
质
量
价
格
量条款
监控管理制度
完善合约保障体系
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采购监控管理总目标
监督检查制度
竞争淘汰制度
强化计量检查保障体系
强化质量检查保障体系
建立复样复检制度
防范质量投机
加强运输途中巡查
加强进厂运输物流管理
建立抽检分析制度
防范掺杂使假
加强厂内运输物流管理
公司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体系图
(一)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建立和保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是做好监控管理的重要保证。
组织保障体系分为四个子系统。
第一,组建供应采购专业部门。
1997年,公司把原供销处一分为二,让一供一销彻底分离,成立了供应公司和销售公司,明确了物资采购工作由供应公司全权负责。
第二,专业机构内部设立监管科室。
供应公司设立采购管理监督小组和采购管理稽查科,专门负责采购过程中招标、议标、投标的监控与稽查。
第三,集团公司组建稽查部门。
成立监察审计室,与公司纪委合署办公。
把原公司财务处的审计科划归监察审计室,实行统一管理。
2002年,公司监察审计室设立监察科,调配精干人员对全公司物资采购交易中的合同签订、原燃材料进厂取样与复样、设备招标、议标、开标、资金结算等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
第四,各二级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
实践证明,公司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建立之后,从组织上保证了权威部门的权威性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性,保证了物资采购交易公正性,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思想保障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员工思想方面的教育、灌输与引导,增强员工防范意识,自觉、主动做好廉洁自律,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并产生巨大的物化效果和推动作用。
思想保障体系包括教育保障、宣传保障、警示保障。
1、教育保障。
“九五”以来,凡有中央反腐败有关精神、中纪委会议精神以及企业发展的关键时刻,首先组织党员学习,其次组织从事涉外业务的人员学习。
公司每年的党课教育,均安排反腐倡廉内容,并组织了相关的“最佳党课讲稿”评选和学习心得评选。
每月一次的管理干部电化教育,每季度一次的党委书记联席会和党风监督员会议,都安排了廉政教育内容。
涉外业务单位,也始终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防患于未然。
如供应公司做到“四必讲反腐败工作”即:
党委中心组学习必讲反腐败工作;
党群口例会必讲反腐败工作;
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学习必讲反腐败工作;
党组织“三会一课”必讲反腐败工作。
2、宣传保障。
公司厂报与电视台常年设立专栏,宣传反腐倡廉的举措与经验,推广物资采购中的“阳光交易”理念,宣传拒腐抗变的典型事迹。
如2002年开展的三钢首届十佳廉内助表彰活动和2005年质量计量部开展评选“十佳质量把关卫士”活动,新闻媒体立即在第一时间推出系列报道和人物特写,大力宣传了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中的新鲜做法与好人好事。
3、警示保障。
在正面宣传的同时,还相继举办了反腐倡廉展览、典型经济案件电视片展播等。
通过反面典型的警示,使物资采购人员始终保持了自省、自警心态。
2005年,企业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副处以上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科长、业务员等182人前往福建永安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物资采购管理人员受到了极大的心灵震撼,增强了防腐抗变的自律能力。
公司的主要领导认为,企业反腐倡廉,要思想为先、教育为重。
抓物资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建立物资采购监控管理思想保障体系,体现了国有企业党的政治优势,为把好思想上反腐倡廉关,奠定了物资采购监控管理坚实的思想、作风基础。
使物资采购人员自觉抵制交易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做到以廉为荣,以贪为耻。
(三)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控管理的制度保障体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制度是管理的核心,没有制度无所谓管理。
公司在物资采购监控管理中,狠抓制度建设,力图通过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公平、规范、双赢的物资采购秩序。
1997年下半年,公司供应公司制定了《物资竞价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三钢越来越需要有一个规范交易活动的制度性文件,在欧阳元和董事长的提议下,公司纪委、监察室牵头,认真总结交易活动中的经验和教训,于2001年8月制订下发了《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活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交易活动招投标管理办法》。
对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产品(副产品)销售、备件外委加工、报废闲置设备和物资处理等交易活动的程序和监督考核等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随着交易量的增加和新问题的出现,又分别于2003年7月和2006年3月做了二次修改。
完善后的《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交易活动招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有五章三十六条,从供应商的选择、采购计划的编制、合同的签订、信息公开、入库验收、财务结算等方面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使物资采购活动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交易公平、管理公正”。
1、规范职责权限制度。
在《办法》的规范下,企业所有交易活动招标工作均由分管交易部门的集团公司领导负责和协调,各交易部门负责准备和实施,企管处、财务处、质计处、法律政策顾问室等参与支持,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检查监督。
在招标前,交易部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人员、监察人员为主体的并有有关部门(财务、质量计量、审计、法律顾问)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招标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2、大额物资采购管理监控制度。
公司对大宗原燃料;
基建技改项目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材料及外协件;
一次性采购总额在5万元以上或一年采购总额在
30万元以上的同品种物资;
一揽子采购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
产品(副产品)紧俏,库存量低于正常额定数的;
出售、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