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分析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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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自行申报,社会化监督从机制上杜绝了私自排放10
二、我国造纸行业排污许许可证制度跟国外的对比12
三、排污许可证制度对行业意义深远:
从劣币驱逐良币到良币驱逐劣币12
1、许可证制度抑制行业投资冲动,利好规模型龙头公司13
(1)排污许可证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体系,每个企业排污额度逐步减少14
(2)排污许可证将企业获得排污限额与企业产能挂钩,企业扩产更为谨慎14
(3)排污许可证制度利好规模型龙头公司,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15
2、排污量上限、消费地运输半径,以及废纸进口限制很可能启动行业间整合16
(1)自备电厂审批成为新建纸厂限制因素17
(2)运输成本提高,内地开厂竞争劣势明显19
(3)废纸进口额度受限,资源属性凸显20
根据国家环保部发布通知,要求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我们认为一方面行业实现排污总量限制对于新产能投放形成制约;
另一方面,行业格局未来将趋好,大纸企将通过并购方式整合小企业,行业集中度提升,良币驱逐劣币的机制会逐渐形成。
全行业排污量逐年递减,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统一各类排污标准。
“十三五”减排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
排污许可证将原来繁琐多样的指标统一归口管理,将行业的总量控制有效地拆分成每个持证企业的排放总量中去。
未来排放总量和每个企业获得的排污配额均将逐年降低。
排放总量限制制约小企业扩张产能,利好大企业。
在企业获得排污限额一定的情况下,企业产能、单位产品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浓度三者相互制约。
如果企业想扩大产能,则必须使用环保设备降低单位产量下的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我们测算,达标的环保设备增量投资为2亿元左右,而目前以吨净利400元计算,产能为50万吨的生产线才能当年收回环保设备投资,这会限制小纸厂投产能。
并且相同的条件下,较大的生产设备可以获得更高的核定排放总量,对于行业大企业利好,长期有利于行业集中度提升。
排污上限、运输成本和进口废纸限制或触发行业整合。
国家环保力度不断加大,自备电厂审批谨慎,“掣肘”纸厂新建;
治超新规出台大幅提高纸企运输成本,涨幅达35%,内地开厂竞争劣势大;
进口废纸实行许可证制度,CR8占比64.9%,大纸企具有垄断进口废纸资源优势,行业整合局面或被触发。
许可证制度向大企业倾斜,行业良币驱逐劣币的机制会逐渐形成。
我们认为行业未来,大纸企将通过并购方式整合小企业,行业集中度提升,竞争格局趋好。
一、实行总量控制,利好大型优质企业
2016年12月,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
从2017年7月1日起,现有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造纸行业作为排污许可证的先行行业,以2015年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纸制品企业为统计标准,将所有的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均纳入本次排污许可制度管理范围内,排污许可证制度将原本由行业总量控制、各地省市分别监督的较为复杂的监管体系转变为以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监管,对造纸行业而言,我们认为相较旧的环保体系,排污许可证体现出新的特点。
1、全行业排污量逐年递减,“一证式”统一各类排污标准
我国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建立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双重体系,继续在全国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增加烟粉尘、总氮、总磷和VOC总量控制。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全国“十三五”减排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根据我国环保部于2016年最新公布的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中显示,工业源COD占到全国COD排放量的13.6%,工业源氨氮的排放量占到全国的9.7%。
而长期以来,在工业行业中,造纸和纸制品业是COD排放第一大行业,2014年占到了工业COD排放的31.99%;
造纸和纸制品业同时也是氨氮排放第四大行业,2014年占到了工业氨氮排放的13.45%。
“十三五”期间造纸全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必然下行,特别是COD和氨氮上,由于排污许可证制度将企业全口径的排污均纳入检测范围,国家将严格控制造纸行业的排污总量,我国造纸全行业的排污总量逐年下降。
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监管机构根据公司申请和行业标准核定各公司可排放限额。
以往各个省市、各个行业企业在办理环境评价或者申请排污限额的时候,往往因为统计口径和管理上的多元化,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总量控制。
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后,将原来的地方政府或环保部门发文确定的企业总量控制指标、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现有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总量控制指标、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统一归口管理,将行业的总量控制有效的拆分成每个持证企业的排放总量中去,企业面临空前严格的环保监管,全国性、一体化的总量限制将真正落到实处。
2、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方式制约企业扩张产能
排污许可证制度明确规定企业的废水和废气排放采用总量控制,年许可排放量的有效周期以许可证核发时间起算,滚动一年。
企业可排放主要污染物废水和废气的排放总量均与企业总产能挂钩。
(1)废水
企业水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依据水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和产品产能核定。
计算公式为:
D=S×
Q×
C×
10-6
其中,D为水污染物最大年许可排放量(吨/年);
S为产品年产能规模(吨/年);
Q为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立方米/吨产品),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纸制品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按1立方米/吨产品取值;
C为水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毫克/升)。
(2)废气
企业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明确规定为包括各台生产设施废气中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之和,备用锅炉或其他备用炉窑不再单独许可排放量,实现了全口径的总量控制。
以碱回收炉废气排放限额为例,
其中,D为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吨/年);
R为产品产能(吨风干浆/年);
C为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毫克/立方米);
Q为基准排气量(标立方米/吨浆)综合比较废水和废气排放标准,我们可以看出排污许可证制度对于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的核心因素在于:
(1)企业产品产能;
(2)单位产品排放量;
(3)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在全行业排放总量逐年减少,每个企业的排污配额逐年较少的背景下,企业如果想扩张产能,则只能降低单位产量下的排放水平或者降低排放物的浓度,通过环保设备的方式实现。
3、许可证制度向大企业倾斜,大型生产设备优势明显
从环保监管倾向角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明显向大企业倾斜,以锅炉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为例,燃煤或燃油锅炉许可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D=R×
10-6;
燃气锅炉废气许可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10-9
其中,D为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吨/年);
R为设计燃料用量(吨/年或立方米/年);
C为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毫克/立方米);
Q为基准烟气量(标立方米/千克燃煤或标立方米/立方米天然气)。
从排污许可证办法中列出的锅炉废气基准烟气量取值表中可以看出,热值较高的大锅炉,取值显著高于小锅炉;
也就是在相同的条件下,较大的生产设备可以获得更高的核定排放总量。
以碱回收炉废气排放限额则直接以吨浆产能作为区分准则,50万吨以上的生产线取值约比50万吨以下的生产线取值高14%,也就是说在相同条件下,大产能生产设备可以获得14%以上的额外附加排放额度。
排污许可证办法通过调节污染物排放取值,鼓励行业那些规模较大,技术较为先进的大公司投放产能,对于行业大企业利好,长期有利于行业集中度提升。
4、企业自行申报,社会化监督从机制上杜绝了私自排放
以往环保检查以政府主动检查为主,受人力物力的限制,地方的环保机构往往很难做到对全社会所有企业进行有效的环保监管,偷排、多排的现象屡禁不止,由于检查很难做到长效化,因此往往检查到来的时候并无问题,但是检查一走排污便来,没有日常化的监管成了环保的一大痛点。
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企业自行监测或者企业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企业自主的将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监测方法和仪器、采样方法、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等情况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网上公示。
办法规定,造纸企业应至少每年上报一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每月或每季度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
主动建立许可证台账,对自身生产设备的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内容进行主动记载。
通过自主检测、网络公示、舆论监督的方法实现全方位监管,在此基础上地方的环保部门可以克服自身人力不足的劣势,接受社会化投诉,重点检查公众投诉多的企业,保障了环保监管力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监管建立在企业自行申报和环保部门抽查的基础上,一旦抽查中发现问题加重处罚力度,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限值,或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量的,所在地政府根据标准加1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2倍征收排污费。
与此同时,一旦抽查中发现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处以3倍征收排污费,情节严重的政府有权责令停业、关闭。
我们认为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使得环保监管体系摆脱了旧的“猫捉老鼠”模式,环保部门根据企业自行申报数据和抽查进行监管,针对性强,有利于环保监管机构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督,全行业偷排、违规排放等现象将杜绝。
二、我国造纸行业排污许许可证制度跟国外的对比
从劣币驱逐良币到良币驱逐劣币
排污许可证制度实现了“一企一证”取得排污许可额度,全国的额度可以细化的分配到各行业的各企业手中,由于“十三五”期间国家对于全国的减排力度很大,各企业的排污额度逐渐减少。
排污许可证制度中,在企业排污限额一定的情况下,企业产能、单位产品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浓度三者相互制约,如果企业想扩大产能,则必须使用环保设备降低单位产量下的污染物排放量,利好大企业行业集中度有望持续提升。
1、许可证制度抑制行业投资冲动,利好规模型龙头公司
在旧的环保体制下,环保标准林立,地区标准不一,总量控制往往只停留在单一行业或者单一地区,无法形成全国统一的环保总量控制。
在这种“割裂”的环保总量控制下,环境标准松,执行能力弱,后续监管差,惩处力度小。
一旦纸价上涨超过成本线,产能规模较小、能耗较高、环保标准落后的小纸厂便认为“有利可图”从而“钻”环保“空子”投资建设新产能。
过快增加的新产能迅速将纸价打压,令全行业陷入长期的盈利低迷。
例如2011年的产业阶段,纸价上行之后,企业数量不断,新产能过多过快投放,导致全行业迅速产能过剩,直接导致了造纸行业在201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