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商品房交易流程及费用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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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私人新建房屋提交要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收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分户平面图2份;
(4)其他所需要件。
3、新建商品房屋产权登记备案提交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收原件);
(4)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收原件);
(5)房屋分丘平面图2份,测绘报告;
(6)物业维修基金交纳证明;
三、办结时限:
20天(遇法定小长假顺延)
四、所需费用
(一)产权登记费:
1、住宅:
60元/套
2、非住宅:
400元/件
3、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民自建、翻建自住房产权证工本费:
10元/证;
4、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按增加证书数量:
5、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事情补办证书且权属状况未发生变化的:
(二)房产测绘费:
幢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含面积计算、共用面积分摊):
住宅用房A(楼外型结构简单,户型不超过三种):
0.60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B(楼外型结构较简单,户型四至六种):
0.90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C(小面积测量建筑面积低于2000平方米或楼外型复杂,户型在六种以上(不含六种)):
1.36元/平方米;
商业楼用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
1.50元/平方米;
多功能综合楼用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
1.80元/平方米;
工业厂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
0.80元/平方米;
商品房转让登记
2010-06-11)
先缴纳各种税金及物业维修基金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商品房产权登记备案证(首次办理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非首次办理,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原件);
(3)受让房有效身份证件(若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4)完税凭证(办证联原件);
(5)维修基金缴存凭证;
(6)房屋分户平面图2份;
(7)其他所需证件。
注:
①经济适用房、安居房提交购房审批表;
②港澳台及境外人士、机构购房提交安全部门批文;
③法院判决(裁定)需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
60元/套(经济适用房30元/套)
400元/件
1.80元/平方米。
(三)交易手续费:
商品房:
3元/平方米;
经济房:
1.5元/平方米。
0.3%。
(四)契税(郑州市财政局收取,):
2%(面积大于144平方米为4%)
4%
(五)印花税(郑州市地税局收取,):
1‰(成交价双方各交纳万分之五)。
(六)物业维修基金()
多层:
35元/平方米;
别墅:
45元/平方米;
高层:
65元/平方米。
二手房转让登记
2013-09-11)
买方按揭贷款办理流程.doc
买方一次性付款办理流程.doc
存量房网上交易签约公共服务网点.doc
存量房网上交易资金监管账户.doc
二、合同范本――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doc(合同范本只供查阅浏览,正式合同需要进行网上签订。
存量房网上交易签约公共服务网点如上。
三、所需要件
1、单位房转让提交要件:
(1)
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转让方需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收原件);
非国有资产转让的,转让方需提交董事会决议和工商局核准的企业有关情况(收原件);
(2)转让方经办人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3)房地产买卖契约(收原件);
(4)完税凭证(收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6)受让方有效身份证件(若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8)维修基金缴存凭证(收原件);
(9)房屋分户平面图2份;
(10)其他所需证件。
港、澳、台及境外人士、机构购房提交安全部门批文。
2、私有房屋提交要件:
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2)
买卖契约(收原件);
(3)
私房赠与还需提交赠与公证书(收原件);
(4)
私房兑换还需提交兑换协议(收原件);
(5)
单位购买私房,还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房屋权属证书(收原件);
(7)
完税凭证(收原件)
(8)
房屋分户平面图2份;
(9)
其他所需证件。
①港、澳、台及境外人士、机构购房提交安全部门批文。
②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转让的需夫妻双方到场签名、按指印;
③未成年人房产转让的需提交其监护人证明或公证书,其监护人出具用于未成年利益的保证书。
④共有房产的全体共有人到场签名、按指印
3、拆迁安置(交换)房屋提交要件:
房屋拆迁许可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房屋注销证(收原件);
房屋安置合同或通知单(收原件);
被安置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安置房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安置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安置房质检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收原件);
完税凭证(收原件);
(10)
(11)
自2006年6月1日起,首次办理拆迁安置(交换)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登记备案证,
(1)、(5)、(6)、(7)不再提交。
4、法院判决(裁定)、仲裁裁决,依法强制性转移房屋提交要件:
协助执行通知书(收原件);
裁定书(收原件);
完税凭证(原件);
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原件);
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受让方有效身份证件(若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属于仲裁裁决的房屋,还应提交仲裁裁决书(原件);
属于法院判决(裁定)强制性转移的房屋,申请人无法提交房屋权属证书的,应提交法院就该房屋权属证书的作废文件、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书以及由房产档案馆出具的该房屋权属证书的存根。
5、拍卖转移房屋提交要件:
(1)转让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2)完税凭证(收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4)受让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6)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收原件);
(7)成交确认书(收原件);
(8)拍卖核实通知函(收原件);
①法院委托拍卖的,同时提交法院判决(裁定)书、仲裁裁决书(原件),以及依法强制性转移房屋要件;
②单位委托拍卖的,同时提交单位房转让要件;
6、企业改制、兼并、合并、作价入股、破产房屋提交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收原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收原件);
(4)受让方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原件,收复印件);
(5)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6)完税凭证(收原件);
(7)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收原件);
(8)房屋分户平面图2份;
(9)其他所需证件。
破产企业需提交依法破产裁定书、终结书(原件)。
7、继承房屋提交要件:
继承公证书(收原件);
或法院判决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收原件)、裁定书(收原件);
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出示原件,复印件);
其他所需要件。
四、办结时限(遇法定小长假顺延)
1、私产转让(含继承):
5天
2、其他转让:
20天
五、所需费用
(二)配图资料费:
20元/户
经适房、房改房:
其他:
6元/平方米。
0.5%。
(四)契税(郑州市地税局收取):
按4%收
备注:
继承房屋免交契税
(五)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郑州市财政局收取):
土地收益金:
仅在单位房出让时交纳,分地段、按房屋面积收取,全市共分八个地段,收取标准:
6---33元/平方米。
土地出让金:
仅在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出让时交纳,分地段、按房屋分摊的占地面积收取,全市共分八个地段,收取标准:
14―100元/平方米。
(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郑州市地税局收取)
普通标准住宅:
1、
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2、
单套房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房屋面积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3、
单套住房销售总价不高于上年度144平方米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郑东新区单独计算)的1.4倍。
以上3个条件同时满足为普通标准住宅,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即为非普通标准住宅
个人在转让存量房时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一、营业税:
1、个人转让时间没有超过五年的成套住宅(含普通标准住宅和非普通标准住宅)需缴纳全额营业税;
(时间以房屋产权证下发时间和契税完税证填发时间孰先原则,两证只要有一个超过五年即可,下同)
2、个人转让时间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普通标准住宅,免征营业税;
3、个人转让时间超过五年(含五年)的非普通标准住宅,如果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人购买此房产发票,可差额计算营业税;
如果不能提供购房发票,则需全额缴纳营业税;
4、个人转让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