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生产内部检查记录表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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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选择
应选择适应当地的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具有抗性的作物种类及品种。
在品种的选择中应充分考虑保护作物的遗传多样性。
禁止使用经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的种子。
种子处理
水稻浸种前晒2d,用石灰水浸种36h。
育苗
采用工厂化育秧,培育机插旱育小苗,使用无纺布覆盖。
每盘播种量适宜。
不得使用药剂和壮秧剂。
移栽
在栽插前15天左右采用深旋耕灭草,上深水淹没沤田以彻底杀灭杂草;
第二次实行浅水旋耕,浅水以露田土三分之二为宜,旋耕以压灭新生杂草,并组织人员拾尽田间大草,随后整平待用。
管理及移栽培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土肥管理
保证施用足够数量的有机肥以维持和提高土壤的肥力、营养平衡和土壤生物活性。
有机肥应通过有机认证或经认证机构许可。
限制使用人粪尿,必须使用时,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腐熟和无害化处理,并不得与作物食用部分接触。
禁止在叶菜类、块茎类和块根类作物上施用。
有机肥堆制过程中允许添加来自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但禁止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
在土壤培肥过程中允许使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见附录A。
使用附录A未列入的物质时,应由认证机构按照附录D的准则对该物质进行评估。
在有理由怀疑肥料存在污染时,应在施用前对其重金属含量或其它污染因子进行检测。
应严格控制矿物肥料的使用,以防止土壤重金属累积。
在有理由怀疑肥料存在污染时,应在施用前对其污染因子进行检测。
检测合格的肥料,应限制使用量,以防土壤有害物质累积。
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城市污水污泥。
病虫草害防治
病虫草害防治的基本原则应是从作物一病虫草害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通过选用抗病抗虫品种,非化学药剂种子处理,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秋季深翻晒土,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病虫草害的作用。
有机稻米生产严格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农药,通过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措施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
利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防治病虫草害。
污染控制
有机地块与常规地块的排灌系统应有有效的隔离措施,以保证常规农田的水不会渗透或漫入有机地块。
常规农业系统中的设备在用于有机生产前,应得到充分清洗,去除污染物残留。
在使用保护性的建筑覆盖物、塑料薄膜、防虫网时,只允许选择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酯类产品,并且使用后应从土壤中清除。
禁止焚烧,禁止使用聚氯类产品。
有机产品的农药残留不能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相应产品限值的5%,重金属含量也不能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相应产品的限值。
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应采取积极的、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过量或不合理使用水资源等,在土壤和水资源的利用上,应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应采取明确的、切实可行的措施,预防土壤盐碱化。
提倡运用秸秆覆盖或间作的方法避免土壤裸露。
应重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应重视天敌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充分利用作物秸秆,禁止焚烧处理。
内检员签字:
检查日期:
2013年5月16-18日
内部检查不符合项报告
报告编号:
被评审部门
评审准则条款号
不符合事实描述:
不符合判定依据:
(需对涉及的记录、现象等进行编号、汇总并逐一登记在本栏,相关复印件附在本报告之后)
条款判定结论:
不符合有机产品标准( )条规定的要求。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被检查部门确认与承诺:
确认上述事实,同意条款判定结论。
在 日内整改完毕。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整改措施:
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内部检查报告
检查目的
确定公司生产、加工与GB/T19630-2011标准及中心质量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和符合程度,确定质量体管理系运行的有效性,寻求质量管理体系可予以改进的领域。
审核依据
GB/T19630-2011、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审核范围
公司生产、加工覆盖的全部条款、部门和人员。
检查员
检查日期
2012年6月22~23日
检查
报
告
内
容
及结论
GB/T19630.1-201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部生产规程等作业文件
收获运输
收获有机稻应采用专门收获机械,并对收获机械进行彻底清扫干净,使用的有机水稻专用包装袋打包装运,严防混杂。
运输有机稻应采用专门运输车辆。
有机水稻在专用的场基上晾晒,采用专用工具、专人翻晒。
晒干后的有机稻或临时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或直接运输送到有机水稻加工厂内的原粮仓库内暂时存放待加工。
运输工具在装载有机产品前应清洗干净。
运输和装卸过程应当有完整的档案记录,保持有机生产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贮藏
仓库应清洁卫生、无有害生物,无有害物质残留,未经任何禁用物质处理过。
单独贮藏,并采取必要的包装、标签等措施,确保有机产品和常规产品的识别。
应保留完整的出入库记录。
用于加工有机大米的稻谷应来源于颁证的有机稻谷生产基地,不得混入来自非有机稻谷生产基地的稻谷,不得混入掺假的、含杂质的以及品质变劣的原材料。
有机稻谷的运输、验收、贮存操作应避免机械损伤、混杂和污染,并完整准确地记录好原料的来源和流转情况,执行备案登记制度。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和相关规定;
提倡使用可重复、可回收和可生物降解的包装材料。
包装应简单、实用。
禁止使用接触过禁用物质的包装物。
禁用物质
不得使用任何禁用物质。
2013年9月20-26日
GB/T19630.2-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部生产规程等作业文件
二加工
加工环境
有机大米加工所处的大气环境不低于GB3095中规定的二级标准要求。
加工厂址要远离垃圾场、医院200m以上;
离经常喷洒化学农药的农田500m以上,距交通主干道50m以上,距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1000m以上。
有机大米加工用水应达到GB5749的要求。
加工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应有与加工产品、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加工和包装车间,车间地面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洗;
墙壁无污垢,并有防止灰尘扩散和侵入的设施。
加工厂应建有足够的原料、成品仓库;
原料和成品不得混放。
成品库应建设低温库。
加工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清洗。
卫生管理
厂区内卫生专人负责,废旧物品应及时处理,保持厂区干净卫生。
有机稻仓库用糠壳垫层,离墙30公分堆放,防止有机稻受潮发生霉变,门口放置挡鼠板,透气窗加装纱窗,做好防鼠防雀工作。
生产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一个班生产结束,所有生产人员及时打扫各人负责区域,不得拖拉。
公司所有员工发现公司有卫生隐患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公司将立即采取措施,不得拖延。
加工
采用较先进的加工设备,首先要净谷,同时把稻谷含水量控制在规定的标准(配备烘干和加水设备),把破碎率和损失率控制在最低限度,同时要考虑能耗和环保问题。
销售运输
有机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常规产品混杂或受到污染。
运输和装卸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应的单据。
四、管理要求
基本要求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的经营证明文件。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按GB/T19630.1~GB/T19630.3的要求建立和保持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应形成本部分4.2要求的系列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
文件要求
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的文件。
生产基地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应按比例绘制生产基地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
应及时更新图件,以反映单位的变化情况。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质量管理手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有机生产、加工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应确保在使用时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并保护记录。
记录应清晰准确,并为有机生产、加工活动提供有效证据。
资源管理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者不仅应具备与有机生产、加工规模和技术相适应的资源,而且应具备符合运作要求的人力资源并进行培训和保持相关的记录。
应配备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的管理者并具备标准规定的条件
应配备内部检查员并具备标准规定的条件。
内部检查
应建立内部检查制度,以保证有机生产、加工管理体系及生产过程符合GB/T19630.1~GB/T19630.4的要求。
内部检查应由内部检查员来承担,定期、不定期进行内部检查,记录充分、完整。
追踪体系
为保证有机生产完整性,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建立完善的追踪系统,保存能追溯实际生产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地块图、农事活动记录、加工记录、仓储记录、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以及可跟踪的生产批号系统。
持续改进
应利用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其有机生产和加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有机生产和加工的健康发展,以消除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有机生产、加工的因素。
有机生产和加工者应:
(a)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b)评价确保不符合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d)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e)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