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矿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防突工作应用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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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煤瓦斯含量
(m3/t)
坚固性系数f
破坏类型
瓦斯放散初速度ΔP(ml/s)
综合指标K
1.24-2.44
11.77-14.89
0.21-0.36
III
15.5-21.8
78.57
(二)阳泉矿区煤与瓦斯突出特点
《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防突细则》出台之前,阳煤集团随着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突出事故也相应增加,从1950年建企至2010年,共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瓦斯异常涌出)3969次,平均每年66余次。
《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防突细则》出台之后,阳煤集团各矿突出事故相应减少,2006年阳煤集团共发生煤与瓦斯突出19次,到2012年仅发生1次突出,平均每年以43%的速度下降。
总体分析显示,3#煤突出较15#而言突出次数多、多数以压出、倾出形式发生,伴随着高浓度瓦斯的涌出,形成孔洞体积较小。
回采工作面突出较少,掘进遇构造突出占多数。
构造揭煤突出动力效应剧烈,突出煤量多,抛出距离远,抛出的煤炭有明显的分选性,涌出瓦斯量大,工作面前方产生孔洞,带来强烈的动力效应;
遇软分层发生突出,突出规模小,倾出、压出煤量少,瓦斯涌出量大。
例如:
1.新景矿2012年6月19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该矿保安采区北一系统巷(出煤巷)遇正断层,在煤层瓦斯赋存状况不清楚、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预留超前距不足的情况下仍向前掘进,同时现场打钻遇不明构造后,未采取探明构造、煤层变化等有效措施,盲目作业,掘进机割煤截齿触动断层上盘导致煤与瓦斯突出。
2.五矿赵家分区2014年5月13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改扩建项目的措施巷施工时揭露的15#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巷道迎头接近一正断层,采取的防突措施钻孔未能进入断层下盘煤层夹石以上的煤体,没有消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煤岩体受到耙岩机导向轮的扰动,应力重新分布,工作面迎头煤岩体应力失衡后引起煤与瓦斯突出。
3.寺家庄2015年2月12日煤与瓦斯喷出事故。
当班两部钻6名钻机工加上瓦检工等4人在现场作业,施工至第17个卸压孔时突然发生煤与瓦斯喷出。
面对一起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及各矿井实际状况,阳煤集团通过不断的摸索与实践,形成了具备阳煤特色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我公司也根据本矿井的煤层情况及瓦斯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出自己的一些防突经验措施,在生产过程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瓦斯地质预测预报
2011年底,阳煤集团开始开展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2012年,推出“1.4.2”安全管理模式,将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纳入其中,并延伸出了“两构”管理系统,即顶板构造及瓦斯构造管理;
2013年,实施了《瓦斯地质预测预报、两个构造及矿井防治水管控办法》,要求凡突出和按突出管理煤层的煤矿必须开展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重点对“两构”进行管控,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规范汇报程序和内容,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
1.瓦斯构造区指:
冲刷带、断层、陷落柱、挠曲、向斜轴部、构造煤发育区等高瓦斯压力、高地应力区及其影响范围。
2.顶板构造指:
陷落柱、断层、褶曲、冲刷、顶板岩性变化段、顶板破碎段、顶板淋头水段等影响生产的地质因素。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集团公司地质测量部负责对瓦斯地质、瓦斯构造、顶板构造预测预报及矿井防治水的检查、指导。
2.组织机构、职责划分:
(1)矿成立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通风副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相关副总工程师及生产、通风、地质、总调、安监、队技术员构成。
(2)矿地质、生产、通风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相关资料,并每日提交至工作组。
(二)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
1.地质部门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1)工作流程(附图2)
收集采、掘工作面生产班现场观测资料。
对生产、防突、抽采部门提出建议,指导施工针对性预测预报孔。
①进行正常的瓦斯地质煤壁观测;
②开展超前物探工作;
③对地质钻孔进行跟钻、编录。
当井下技术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时,立即汇报调度和地质部门负责人。
当预测预报孔超标或在临界值附近时,技术人员结合井下汇报情况和掌握的资料综合分析,提供防突部门制定专项措施。
井下技术人员上井后整理、分析瓦斯地质资料。
根据掌握的瓦斯地质资料综合分析,编制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并进行评级。
①参加综合评级会议;
②当采、掘工作面揭露构造时,地质部门及时提供生产部门瓦斯地质临时预测预报,反映地质构造情况。
生产部门制定过构造措施,并安排队组落实。
收集当日生产班的生产、防突、抽采部门提供的资料。
整理、上图、分析资料,编制瓦斯地质分析图件。
(2)评级标准
①区域:
区域预报范围与预抽孔控制范围一致。
A级—区域资料初步预测有隐伏构造,且区域钻孔未探明,该构造轮廓线外扩40m的范围。
B级—区域资料显示有隐伏构造,且区域钻孔已探明,该构造轮廓线外扩30m的范围。
C级—区域资料初步确定无地质构造,且区域钻孔无异常。
②局部:
局部预报范围与卸压孔控制范围一致。
A级—分析局部资料构造发育,且卸压孔或地质孔未探明,该构造轮廓线外扩30m的范围。
B级—局部资料显示构造发育,但卸压孔或地质孔已探明,该构造轮廓线外扩20m的范围;
存在构造煤发育区。
C级—分析局部资料已确定无地质构造,且卸压孔或地质孔均正常。
2.防突部门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1)工作流程(附图3)
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由防突人员采集数据(瓦斯含量、压力等指标),进行通风预测预报评级:
正常(C级)则结合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综合评级情况(综合C级)由抽采队组执行常规防突措施后进入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异常(A、B级)则结合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综合评级结果(综合A、B级),由通风副总或总工组织制定加强措施,抽采队组负责措施落实,然后进入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②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由防突人员采集数据(瓦斯含量、压力等指标),抽采人员根据现场打钻发生的遇矸、顶钻、吸钻、喷孔等情况,通风人员根据现场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测浓度、风量、瓦斯涌出量等情况,进行通风区域措施效果检验评级:
正常(C级)则结合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综合评级情况(综合C级)经总工程师审核,矿长批准后进入局部突出危险性预测。
异常(A、B级)则结合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综合评级结果(综合A、B级),继续由通风副总或总工重新组织制定加强措施,抽采队组落实措施,直至区域所有指标均达标后进入局部突出危险性预测。
③局部突出危险性预测,由防突人员现场采集数据(K1值、f值、煤层破坏类型等指标),进行局部突出危险性预测评级:
正常(C级)则结合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综合评级情况(综合C级)由抽采或生产队组人员执行常规局部措施后进入局部措施效果检验。
异常(A、B级)则结合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综合评级结果(综合A、B级),由通风副总或总工组织制定加强措施,抽采或生产队组负责措施落实,然后进入局部措施效果检验。
⑤局部措施效果检验,由防突人员现场采集数据(K1值、f值、煤层破坏类型等指标),局部卸压孔施工人员记录打钻情况、通风部门根据现场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测浓度、风量、瓦斯涌出量等再结合防突、抽采等情况进行局部措施效果检验评级:
正常(C级)则通风部门结合生产、地质部门进行综合评级(综合C级),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后,允许下一循环生产。
异常(A、B级)则结合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综合评级结果(综合A、B级),继续由通风副总或总工组织重新制定加强措施,抽采或生产队组落实措施,直至所有指标均达标,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后,允许下一循环生产。
A级—瓦斯含量≥8m3/t或钻孔出现喷孔现象。
B级—7m3/t≤瓦斯含量<8m3/t或钻孔出现夹钻现象。
C级—瓦斯含量<7m3/t且钻孔无异常现象。
A级—K1值≥0.5或钻孔出现喷孔现象。
B级—0.4≤K1值<0.5或钻孔出现夹钻现象。
C级—K1值<0.4且钻孔无异常现象。
3.矿生产部门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流程及评级标准
(1)工作流程(附图4)
①队干每班汇报调度现场情况,由调度汇总后每日报送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综合分析后,给防突部门提出临时建议。
②井下防突措施孔超标或矿压显现出现异常后,施工人员汇报调度,由调度通知生产技术部,再由生产技术部综合现场情况、矿压数据分析为防突部门提出建议。
③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数据资料综合分析、预测,形成专业评级,参加综合评级。
并将评级结果反馈到施工队组。
A级—回采工作面周期来压,压力显现明显或处于构造应力集中区顶板破碎;
掘进工作面片帮深度>0.5m,掘进面正前顶板破碎,片帮、撅炮严重;
采掘工作面揭露构造或顶板发生变化后,在变更支护工艺等的相关措施未下发执行之前。
B级—回采工作面不在周期来压范围,且没有明显的片帮、冒顶等压力显现;
掘进工作面片帮深度≤0.5m,掘进面正前顶板较好。
4.矿综合评级标准及要求
(1)评级标准
①区域(附表1):
A级—地质或通风部门任意一个部门为A级;
地质和通风部门均为B级。
B级—地质部门为C级,通风部门为B级。
C级—地质部门为B级及以下级别,通风部门为C级。
②局部(附表2):
B级—地质或通风部门任意一个部门为B级或生产部门为A级。
C级——地质和通风部门为C级,且生产部门为B级。
(2)要求
①评为A级时,调度负责通知施工队组立即停止一切采、掘活动,报矿总工程师(当日值班长)组织制定专项防突措施;
安排各部门落实措施,经效果检验,工作组进行评级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恢复生产。
②评为B级时,由通风副总(或通风工区防突负责人)组织,在常规防突措施基础上,制定专项防突措施,安排各部门落实措施,经效果检验,工作组进行评级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恢复生产。
③评为C级时,正常生产作业。
(三)构造影响区域的防突技术要求
1.在距地质构造区20m(局部7m)时,在探明构造基础上,制定过构造措施,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严格执行。
回采面过构造措施:
由矿防突机构编制,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集团(区域)公司备案后实施;
掘进面过构造措施:
由矿防突机构编制,总工程师审查报区域公司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
2.突出煤层的掘进面,在区域措施保护范围内,每施工一次局部卸压孔必须沿掘进方向施工不少于2个地质探查孔,要求超过措施孔深度不少于5m,掘进至距离构造区20m(局部7m)前停止施工探明构造,同时对煤层进行预抽,在探明构造且各项指标合格后,采取松动爆破方式进入或通过构造影响区。
3.在突出煤层上、下方施工的巷道(煤、岩巷),每推进15m必须按规定向巷道前方及上、下、左、右各方位施工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孔深≥20m,确保巷道层位在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7m以外的安全位置。
当进入构造区前,必须制定专项探煤措施,确定煤层走向、位置、倾角变化等,避免误揭煤层。
在巷道需要通过突出煤层时,在距离煤层最小距离(或最小法向距)7m前,按石门揭煤要求执行。
4.如遇下列情况应采用松动爆破措施:
(1)顶、底板冲刷带;
(2)断层;
(3)煤层变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