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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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督促落实已经公布的涉及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收费减免政策。
认真梳理市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规定实施的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收费减免政策,抓好督促落实。
对已经明确免收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停止征收,明确降低收费标准的要坚决降下来,不得变换名目向企业收取,也不得转为经营服务性项目变相继续收费。
二是组织开展对落实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小组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部门和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掌握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及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或提出解决的措施建议。
三是加大对企业反映的或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力度。
企业减负办与监察、纠风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发现、迅速纠正和严肃查处对落实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违规违纪问题。
严格实行“三乱”案件举报制度、督办制度和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
二、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加大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工作力度。
清理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
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
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公开前置性审批项目、程序和收费标准,严禁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向中小企业提前征税或者摊派税款。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收行为,充分发挥企业维权举报电话的作用,严肃查处侵害中小企业权益的行为。
二是加强对社会团体、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的检查。
减负工作小组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性的和强制准入规定的中介收费,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进行的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额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规范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整顿社会团体和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三是规范对企业的各类检查、产品和设备质量检验检测等行为。
严格控制以各种名义对企业进行检查,凡不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检查项目,一律不得检查。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检查项目,要按规定落实检查申报备案、登记制度,不得进行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重复检查。
三、帮助企业做好解困和维护合法权益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我区企业发展环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着力于为企业服务和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对策措施。
继续组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建立重点企业服务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开展企业负担调查研究工作,对企业反映的不合理负担和影响发展的政策性问题,当前实施的经济调整政策对部分企业增加了较重负担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加强企业维权体系建设,健全企业维权投诉机制和维权服务网络。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方便企业和群众举报和投诉,以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维权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社团组织在扩大企业参与、反映企业诉求、消除不满、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企业维权营造社会化的服务环境。
四、突出服务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2010年企业减负工作在督促、检查促进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抓好为企业发展服务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减负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根据我区实际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类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市、区制定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文件,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结合北京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在商品检验、检测、检定收费行为中,使用统一的软件、统一的票据。
(二)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落实各项公开制度
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落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
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明示收费标准。
(三)创新工作模式,加大对民生企业服务力度
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快捷服务工作程序”,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产业功能开发区、能源安居工程中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
服务民生工作中重点做好:
一是将大兴康庄供热厂、观音寺供热厂以及热力管网工程列入特种设备重点检验范围,及时发现、督促整治安全隐患,提高特种设备建设安全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
二是深化农村“两气”特种设备和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为大兴农村地区实施“绿色燃气”和“送气下乡”等能源安居工程提供特种设备安全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是为供热厂、能源安居工程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提供上门培训服务,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操作技能。
(四)开展税企交流活动,为纳税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组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落实企业三级走访制度,增加税企之间的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主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拓宽网站“有事您说话”栏目,加强与纳税人网上的互动。
(五)进一步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继续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费登记制度、企业内部缴费报告制度、政府部门收费审计制度、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和企业评议政府制度,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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