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签订协议的解释_精品文档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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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应按招生协议回原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单位就业。
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的,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原定向或委培单位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属于省际协作培养的毕业生,原则上需回到生源所在省就业,如果要出省就业需经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
结业生、肄业生就业有何规定?
未取得毕业生资格的结业生,在5月底前落实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
未落实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迁移至生源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户口),自谋职业,由肄业生及其他原因不能毕业的,由学校教务处审核,不办理派遣手续。
(2)协议书(签约)
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
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违反了,就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每位毕业生只能拥有一套(一式三份),每套协议书都有编号对应相应的毕业生,故其不得转让、不得自制、不得复印。
就业协议书盖章注意事项有哪些?
1、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不得涂改、转借、互换。
2、持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前请先确认以下内容:
①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
②组织机构代码务必填好,若未填,请与用人单位联系填写。
③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院意见均需盖章后,方可到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3、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学院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中拿出一张最清晰的,并在这份协议书封面的右上角写上学院、班级、学号、手机号,写完后务必将这份协议书交给就业指导中心,剩下的2份由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另一份由学生交用人单位保存。
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1、若就业协议书遗失,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协议书。
①请到所在学院打申请,申请内容包括:
学院、姓名、学号、专业、遗失的协议书号及情况说明,并请注明:
若出现重复签约,后果自负。
②到宁波日报或宁波晚报登遗失启事,将学院申请和遗失启事或报社发票一并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2、就业协议书遗失的证明材料都齐备后,经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公示一周,若无问题,发放新协议书。
3、若出现假借就业协议书遗失而重复签约的现象,学校将视情节予以处分。
就业协议书上应该盖哪些章?
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用人单位盖章(有法人资格)→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可不盖此章)、地区调配部门章(一般为人事局)→毕业生所在学院盖章→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如果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省属单位,则不必盖人事局章)
外资、私营、个体企业:
用人单位盖章→地区调配部门章(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章→毕业生所在学院盖章→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肄业生、结业生有就业协议书吗?
肄业生因未完成学业,不列入就业计划,也没有就业协议书;
结业生列入就业计划,也可以有就业协议书。
签了协议想违约,该怎么办?
学校不支持违约行为,但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违约的,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同时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流程如下:
①从学校就业网站()“相关下载”下载或从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宁波大学应届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
②与原协议书上签章的用人单位协商,并出具该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需用人单位盖章)。
③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也已经签章,需出具该部门同意解约的证明(需该部门盖章),若未签章,则无须出具证明。
④出具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需该单位盖章)。
⑤到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⑥将以上证明材料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
*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只允许解约一次,再次解约学校不发放新协议书,解约后领取新协议书的学生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否则按解约前的单位派遣。
*如果毕业生通过不法途径签订了两份协议,而又不解除一份,将被视为打乱就业秩序,学校将严肃处理,并不对其进行派遣。
二、派遣离校
(1)派遣
学校是如何派遣毕业生的?
毕业生在每年7月1日后派遣。
学校会发给每个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随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用EMS快件由学院统一寄给毕业生,毕业生也可亲自来校领取。
派遣前,毕业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派遣。
体检结果表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暂不派遣,但须办理离校手续(户口关系、档案暂不迁移),回家休养。
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
一年内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档案材料和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未交清学费、未完成助学贷款确认手续者,将暂缓办理其就业派遣手续。
按协议派遣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接收或退回学校;
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退回学校。
(2)离校
离校前应做哪些事情?
1向学院询问毕、结业、延长学业、学位授予等情况。
如不能毕业,请按要求做好申请或登记手续。
2签订就业协议书。
3体检。
4向有关部门交清所欠学费、重修费、教材费等,向学院出示发票证明已交清费用;
5向图书馆归还图书、上交借阅证并盖章(以盖章为准);
6助学贷款者与银行签订贷款确认书(由学生处统一组织);
7按宿管中心要求办理有关离校手续,并凭证明交学院审核;
8填写特快专递(EMS)信封,以便及时寄送“三证”等材料;
9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明,由各学院统一办理;
10按学院要求办妥有关离校手续(上交学生证等)。
(3)户口
户口迁移证重要吗?
来到学校读书,户口从原籍迁到学校,但在学校是临时性的,毕业后都应该迁出。
户口迁移证,是学生毕业时其户口从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不能丢失,不管到哪里,你要在12月31日前把户口落下来,千万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一直放在口袋里。
若不小心户口迁移证遗失或损坏怎么办?
应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提出申请,登报声明,由学校呈报当地户籍管理中心予以补发。
(4)档案
学校什么时候将毕业生的档案寄到各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才交流中心)?
学校在七月份放假之前(一般在七月中旬)会将毕业生的档案寄到各用人单位的当地调配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学校会把毕业生档案寄至毕业生报到证左上角抬头所指的单位,毕业生自己应该心里有数)。
毕业后你的档案应放哪里?
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
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
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
*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
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
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应及时到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转达;
如果三个月内发现档案没有转达,应及时与学校联系。
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
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如果毕业生在放假前还没有找到工作,其档案将被派回生源所在地。
三、正常愉快上岗
(1)报到
应到哪里去报到?
学校会给每个毕业生发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根据就业报到证左上角抬头所列单位去到该单位报到。
到单位报到需要哪些材料?
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
报到证有什么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报到证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报到证遗失或损坏?
应及时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登报声明,由学校呈报上级予以补发。
毕业生报到时单位拒收怎么办?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有义务遵守。
但是如果由于用人单位发生了严重变故,如企业破产、削减编制、转产等原因,而无法继续接收毕业生时,则单位必须向学校出具退函,由毕业生重新联系单位就业。
不按时报到会怎么样?
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如果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生病、外出遇灾未归等)无法按期报到,应采取信件、电话、电报、传真等方式向接收单位说明和请假。
如果逾期不报到,又未向接收单位说明和请假的,就可能发生接收单位拒绝接收的后果。
毕业生因表现不好被接收单位退回,会怎么样?
学校将把其档案、户口等关系转回家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2)改派
如何获准改派?
在学校根据毕业生签订的协议,将毕业生就业情况列入就业计划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毕业生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与另一家单位签约的,必须办理改派手续。
若在同一地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当地人事局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若跨省、跨地区调整的,毕业生须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并领取改派表格(也可在就业信息网上下载)。
然后持改派表格和原协议书到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解约手续(如果原派遣时未落实单位的,需原主管单位签署同意改派意见),接着到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签约手续,然后把原协议书、改派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新报到证,毕业生或就业指导中心携此材料到省教育厅审核,发新报到证。
领到新报到证后该怎么做?
领到新的报到证后,主要是要落实档案及户口问题。
关于档案,应携新报到证到原单位要求原单位把毕业生档案寄到新单位;
关于户口问题,如果改派后的新单位与原单位同在浙江省内,则可以直接拿着新的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不用改)到新单位所在户籍管理中心落户即可,如果新单位与原单位不在同一省内,则应拿着新的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学校所在的江北户籍管理中心改到新单位所在地。
(3)试用期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有多久?
所谓试用期,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的进行试用的期限。
规定试用期,旨在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相互选择的权利。
在试用期内,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都可监督和检查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发现与介绍的情况不符,可提出解除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