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_精品文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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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参加我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生,已通过“笔试”或“口试”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

“笔试”成绩通过的,加考“口试”的语种可改换。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1月21日。

(三)报名程序及必备资料。

1.个人报考者可直接向本人所在地级市报名点报名,旅行社、学校报考者在单位报名后由负责人统一到报名点报名。

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广州院校考生、港澳地区考生的报名组织工作,开设香港分报名点。

具体报名点地址、联系电话等详见《各地报名点一览表》(见附件9)。

2.报考者须认真填写《广东省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分内地版和港澳版)。

报考者报名时向报名机构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县(区)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及加考考生可免)原件,并随报名表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四张大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

加考外语口试和“广东导游基础知识”的考生,除依照以上报名程序外,另须出示《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各报名点需在2011年1月28日前向省导考办报送以下资料:

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发票汇总表(见附件5)、相册底页(见附件3)、考生资料电子版汇总表。

3.各地可通知考生点击活力广东网的政务公告栏查询有关考试信息。

二、培训和教材

(一)考生自愿参加培训,省导考办提倡考生到认可的各地培训单位或机构参加考前培训。

各地市旅游局结合实际,根据考生的需求开设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专题讲座,供考生选择。

  

(二)各市旅游局要充分调动旅游院校的培训力量,支持有良好培训条件和旅游教育师资力量的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培训质量、培训收费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三)本次考试考生可选用省导考办2007年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

游词》和2009年新版《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广东英语导游》、《广东日语导游》及2011年版《考试指南》、《现场导游必读》等教材和资料。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

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涵盖8个科目:

(1)理论与时事政治: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形势和对外政策(参考教材外的内容)等。

(2)旅游法规:

旅游合同、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安全管理、旅游保险、旅游交通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资源管理、旅游投诉管理等。

(3)导游实务:

导游的服务规范、应变处理等。

(4)导游技能:

导游员的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及业务知识等。

(5)广东历史概况:

广东的发展历史、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和历史文化等。

(6)广东旅游资源:

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等。

(7)导游基础知识:

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

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等。

(8)文史常识:

历史文化常识,与旅游景点相关的文艺常识等。

“理论与时事政治”、“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4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外语类考生笔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涵盖5个科目:

(1)语言技巧:

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

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

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

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

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表仪容、礼节礼貌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

外语类考生除以上5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2科:

(6)中外互译:

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

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中文口试指定景点:

(1)全省景点:

德庆龙母祖庙、漂流之乡-清远、红宫红场、番禺宝墨园、国家森林公园—南昆山。

(2)地市景点:

见附件4。

(3)本次外语口试指定景点:

陈家祠、鸦片战争博物馆、番禺宝墨园、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

(二)考试分数计算:

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的成绩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

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

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

新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

新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四、命题和考试时间

(一)省导考办负责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

(二)“导游综合知识”考试日期定于3月27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科目时间

日期

上午9:

00-11:

30

下午14:

00-16:

3月27日

(星期日)

理论与时事政治

旅游法规

职业道德

导游业务

广东历史及旅游概况

广东旅游资源

导游基础知识

文史常识

(三)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4月20日至5月20日之间完成(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

各口试点须在3月10日前上报口试安排,并在口试结束后三天内按要求上报口试成绩及评分表。

(四)报考者须在3月10日至3月23日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本次考试工作由省导评委统一安排,考点所在地旅游局组织实施。

考点待省导考办核定后另行通知。

六、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

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将成绩通知考生。

同时,省导考办将在活力广东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11年7月份开始核发证书。

各报名点领取证书时须上交考生的报名表原件(须有报名点审核盖章)、体检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等资料。

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根据考试工作情况写好总结,于2011年6月1日前报省导考办。

七、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48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368元;

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全额上缴省财政。

考生及单位向报名点缴费后领取回执或收据(见附件8)(发票需在发准考证时才能领取)。

各市缴费基本步骤是:

(1)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录入汇总表》上报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中心收到汇总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邮方式将《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发往各报名点;

(2)各报名点按《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款项并索取发票。

具体缴费办法请仔细阅读《广东省非税收入系统转账缴款流程》(见附件5)。

培训费由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协同培训点与当地物价部门商定。

八、工作要求

(一)请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省导考办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考点所在市旅游局必须派出有关人员指导和协助考点做好考务工作。

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的考点和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地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导考办反映。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日

(联系人:

蔡小岚、赵斌、凌丽莉,联系电话:

020-87513685、87513688、87513683,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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