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实用仓库房屋租赁合同范本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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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仓库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租金
租金第1年为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正;
第2至第3年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正,第4年至第6年租金将在第3年的基础上递增10%;
第7-9年以第6年租金为基础;
每三年递增一次,以此类推。
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5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水井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需接通到围墙外大排污管中。
4、帮助乙方处理工商税务等部门关系及地方关系。
5、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第四条
仓库费用的支付
第一年支付为在4-月8日支付前半年租金,10月7日前支付后半年租金,以后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在每年4月8日前。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第六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滋的专用权。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滋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
乙方:
邮编: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库区第区号仓库楼单元号货位之库房租赁于乙方使用。
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库房荷载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普通干货仓,包租给乙方使用。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按以下两种形式中实行管理形式:
A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B由乙方委托甲方派员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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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按实际天数计收。
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
有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同库区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供电增容费
乙方如需增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供电增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装卸费:
按甲方公司“货物装卸搬运收费标准”计收,该收费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加班费:
在甲方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以外进出货的,按在库作业人员每人每小时10元人民币计收。
上述各项费用,以甲方每月发给乙方的收费通知单所列数额为准,乙方若有异议,需在接到收费通知单之日起贰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认可。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分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
次性支付完毕。
本合同生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即/A.民币.兀o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五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为:
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1%。
。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仓库使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制度,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
乙方保证库房货物堆垛整齐,按消防条例留足主通道,副通道,消防箱周围米不得堆放货物,货物与墙等五个距离:
墙距、灯距、顶距、柱距、堆距。
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盐渍、油类、水泥等易污染货物以及盗抢盗版侵权等违法货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库房站台周围及停车场地为公用设施,乙方不得私作其他用途。
各库房的结构、各种设施、供电、供水容量是按设计标准配设,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容量,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或水管,不得改造库房结构及设施。
乙方不得在库房从事加工、装配业务,不得在库房或理货办公室住人,不得在库房及办公室烧开水或煮食物。
第八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
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经营责任
库房由乙方自行管理的,如发生货物被盗、丢失、变质、损坏、损耗等情况,与甲方无涉。
乙方对外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乙方不得以租赁物进行诈骗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第条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
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是否需要恢复仓库原貌或移交装修物由甲方决定。
甲方决定移交装修物的,不能移动的装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赔偿或补偿乙方。
第一条租赁物的转租
按下列两种方式选择:
□乙方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
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
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二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因经营、整体规划需要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三日,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规定执行。
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