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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受教育时期分类......19

二、关注方向:

重点关注早幼教、职业教育、K12教辅、国际学校....20

图表目录

图表1:

教育产业化面临的法律障碍...

图表2:

一张图看懂民办教育修法历程...

图表3:

职业教育已出台政策一览...

图表4:

学前教育已出台政策一览...

图表5:

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

图表6:

家庭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图表7:

半数以上家庭教育支出超过年均6000元...

图表8:

中国家庭对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图表9:

新南洋重组过程与法律政策息息相关...

图表10:

教育投资时期后移反映出投资人更加谨慎...

图表11:

14-15年教育行业上市前投资井喷式增长...

图表12:

教育上市前投资更关注线上&

2C项目...

图表13:

近年教育行业并购迅速发展...

图表14:

教育信息化、早幼教、K12教辅并购占比较大...

图表15:

一张图看懂教育行业各细分领域...

图表16:

民办程度:

幼儿园>

高校>

高中>

初中>

小学...

图表17:

各细分领域市场规模测算...

图表18:

各细分领域市场规模测算图...

图表19:

教育信息化VS互联网教育对比...

图表20:

相关公司一览...

..5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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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教育行业的决定性驱动因素——政策与立法

教育既是一个古老的行业,也是一个新兴的行业。

教育是强国之基,人才是兴国之本。

“知识改变命运”是亘古不变的,任何年龄、国籍、民族的人都有受教育的需求,所有人对于教育投入时间和金钱的动力也应被确保。

教育是持续的刚性需求,行业具有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具备穿越牛熊的基础。

教育行业与其他行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就是教育行业具有公共事业和商业

产业的双重属性。

这就注定政策和法律变化对于教育行业的影响是决定性的。

自2014

年新南洋并购昂立教育重组成功以来,中国掀起了一轮教育投资热潮,资本竞相涌入,

但教育产业化的路仍然在探索中。

目前A股市场上虽然已有近百家与教育业务相关的

上市公司,但90%的教育概念公司,教育相关收入占总收入的30%以下,纯正的教育

标的仍占比较少。

在这样的资本市场环境下,我们更需要关注教育相关政策的动态。

哪些政策和法律影响着教育产业化、资本化的推进?

这些政策和法律将会发生怎样的

变化?

一、教育产业化存在主要政策和法律的阻碍

1995-2005年间,《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核心法律法规先后出台,让中国的教育行业发展有法可依,并沿用至今。

但这些法

律法规在立法的时候有其时代背景,法条中一些内容已不符合现代的社会发展情况,

实际上阻碍了教育行业的产业化。

1995年的《教育法》中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

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使得许多教育机构在创办时都是以公益组织或

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存在的,这样资产的产权和营利性缺乏清晰的归属权,对教

育企业上市或者被并购造成了很大障碍。

2003年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提出“民办教

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但若有办学结余可“从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实际上,这个

合理回报的具体操作方法,至今仍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使得许多教育机构没有办法

确定合理回报的边界。

《教育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使得众多教育培训

机构在注册时身份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其实际上又是盈利资产,这样的教育资产在

上市或采取其他证券化路径时会遭遇众多问题。

教育产业化面临的法律障碍

教育法律的修订是势在必行:

在目前的法律要求下,教育资产一方面实际经营盈利,另一方面又只能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教育资产的身份明显出现了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早期法律法条上的模糊,使得教育企业在规范管理、上市、并购等问题上遭遇了重重困难,直接阻碍了教育产业化的推行,随着社会教育消费倾向的凸显和教育体系的逐渐完善,教育产业化的诉求变得越来越强。

二、教育产业化核心政策和法律已经迎来了改变

我们认为,目前主要阻碍教育资本化、产业化的问题是法律法规上的模糊。

归结成一句话就是“不能合理确立教育组织机构的营利权”,使得教育企业在公司治理时遇到困难,进而在证券化环节遇到阻碍。

法律上的模糊还使得民办教育组织无法与公立教育组织具有相同的地位,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民办教育的发展。

教育的产业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国家层面也在不断进行法律法规的修订以进一

步加强教育企业的规范性和合理性,民办教育的地位在一步步合理化、规范化。

2003年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

理回报”,对教育法中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教育机构“做了补充。

至2010年,出台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教育

事业,并提出要研究建立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进一步确立了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合

法合理的地位。

2010年国务院出台政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作为纲领性文件,鼓励推动民办教育经营性发展。

纲要中提到要“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

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改进非义务教育公众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探索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

”《纲要》的出台,为之后的教育修法,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引,也预示着大规模的教育修法即将来临。

至2013年9月,《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民办教育

修法大幕正式拉开。

一揽子修订草案中包括对《教育法》的修订——建议删除“不得以

盈利为目的举办教育机构”,以及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建议增加内容,①

允许民办学校自主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法人,并按照其法人属性享受相应

优惠政策;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管理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决定,并删除有关“合理回报“的相关模糊内容;

②确定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管理办法;

③使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机构享有同样的地位。

《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民办教育营利确权事项正

式走上正轨。

此前,由于民办教育机构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操作方法没有出台,导

致教育机构的身份存在很大程度上的模糊。

而此次修法,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允

许民办学校自主选择办学性质,以明晰教育资产的分配和归属,为拥有真正意义上教

育资产的公司顺利证券化铺平道路。

201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中有关民办教育机构营利性的修改条款,并提交至人大常委会进行下一步的审议。

经过了2015年8月的人大常委会一审和修改,至2015年12月,《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二审,通过了关于教育法的修订,将正式删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一条。

同时,将于2016年继续审议《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中,有关民办教育机构营利性身份的内容。

此外,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点民办教育机构分类管理。

2013年,上海市出台了

《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和《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

行办法》,放松了口径,允许民办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为经营性机构,这一条地方

性法规也成为“A股教育第一股”新南洋成功重组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在同一时期,浙江

温州出台了《关于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改制为企业法人学校的办法》,允许营利性民办

学校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单位,确保了其营利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地方性政

策的出台具有两方面重要意义:

1、或与中央修法发生共振,共通推动营利性民办教育

相关法律的修订;

2、或为当地教育资产证券化铺平道路。

《教育法》修订案的通过和地方相关法律的出台,从立法的层面确立了民办教育机构营利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作为一个信号,或表明了国家层面的态度,即民办教育机构营利是合理的。

未来,更多的相关法律修订将会持续提上日程以待审议,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民办教育促进法》。

一张图看懂民办教育修法历程

来源:

三、政策和法律的改变将会有效推动教育产业化进程

教育法律修订正处于顺利推进的进程中。

其中《教育法》的修订已完成,人大

常委会已通过删除《教育法》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

育机构”的决议,代表着政府对教育产业化的支持,已经由政策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

面。

根据政策的指向,教育修法将持续推进,最重要的处于审议进程中的法律就是

《民办教育促进法》。

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中提议了三部法律的修订,包括《教育

法》、《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其中《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修订

已通过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而《民办教育促进法》经过2015年8月的人大常委会一审,

2015年12月的人大常委会二审,预计将在2016年6月迎来人大常委会三审。

根据国

家政策的指引,以及《教育法》等法律修正通过的经验,放开民办教育营利是法律修

订必然的路径,我们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方案通过只是时间问题,而其将

民办教育营利性合法化的大方向已定,具体执行操作办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除了法律方面的修订,我们预计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将会出台部分政策,如地方

《民办教育促进法操作指引》,以支持和引导法律的修订实施和具体的操作。

目前的法律法规修订,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民办课外教育培训相关资产在A

股进行证券化。

接下来我们预计还会在其他教育方向出台更详细的政策和修法方案,

以支持教育资产证券化,包括并不限于:

①非学历职业教育;

②幼教;

③民办学历职

业教育;

④民办学历高校教育和高中教育;

⑤民办义务教育。

(难度从低到高)。

根据

已出台的政策来看,近年来主要引导政策也是聚焦在民办化程度较高的幼教和职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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