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树木认养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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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树木认养活动领导小组。
由公司总经理魏思同志任组长,副总经理陈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部、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猛同志为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1、由新农村公司市场部负责制定认养办法及该方案的组织实施;
做好认养手续的办理、标识牌的制作,负责树木认养后苗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等;
2、由新农村公司财务部负责该活动资金的管理和审计、认养专项(标识牌制作等)费用支出;
3、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树木的认养活动,推进及做好相关认养工作指导和保障工作等;
4、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5、由办公室负责本活动的宣传,及时推送活动信息。
五、相关制度与经费管理
(一)制定《树木认养办法》
为规范和促进认养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树木认养办法》,对认养的方式、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流程、标准以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进行规范,使树木认养活动有序进行。
(二)经费管理
1、苗圃一范围内的树木认养所得资金,由新农村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设立专户管理,对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2、树木认养所收资金实行专项审计。
附件:
树木认养办法
树木认养协议书
树木认养牌样式
林拥城苗圃一树木认养办法
积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树木认养活动规范化、科学化地健康发展。
根据林拥城苗圃一绿化养护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认养办法:
一、认养的性质和意义
树木认养是指社会成员通过一定程序,自愿提供一定金额为一定数量树木进行养护的行为。
通过树木认养活动,能提高社会成员义务植树的意识,达到共同爱绿、护绿、养绿的目的。
满足每个人亲近自然的愿望,实现市民在林拥城苗圃中拥有一株树、一朵花或一片草的心愿。
二、认养的原则
(一)树木认养以自愿为原则,倡导“人人植树栽花、让家园更绿更美”的优良风气,提倡自愿、主动参与苗圃一绿地维护。
(二)树木认养要处理好认养个人与苗圃一绿化管理的关系,要有利于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三)树木的权属不变,性质不变。
树木认养的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养的绿地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绿地性质和功能。
(四)保持完整、不宜分割。
所认养的树木应以棵为单位。
三、认养的办法
树木认养实行协议管理的办法。
即由自愿要求认养树木的个人签订认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共同遵守执行。
认养个人有权对认养的树木进行监督、检查、反映管理意见。
认养金额如期缴纳的,对所认养的树木享有设立标识牌的权利。
未及时提供认养经费或认养到期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由新农村公司收回其认养权。
树木认养标志由新农村公司统一请有专业资格的广告公司进行制作并安装。
四、认养的范围
林拥城南外环苗圃一内将种植的树木,及已种植的树木都可以由个人自愿认养。
五、认养的内容
(一)对树木进行管理,使树木不受破坏;
(二)依照认养协议负责树木养护及认养树木周边的保洁工作。
六、认养的形式
认养员工个人按认养协议要求提供相应的认养资金,由新农村公司委托的绿化管理人员对树木进行养护管理。
七、认养的程序流程
1、熟悉认养区域(林拥城苗圃一)环境,了解活动内容及可认养的树种。
2、确定认养树木:
如需自己确定认养树木的,在相关工作人员带领下,现场确定认养树木;
不需现场确定的,在缴纳相应的认养金额后,由新农村公司统筹安排。
3、认养协议:
确定认养活动方案无异议,可当场签订认养协议。
4、缴纳认养费:
现场交纳认养费,提供相关信息。
5、新农村公司根据树木认养数量及认养情况通知所属管理养护单位。
八、认养的收费标准及年限
(一)实施树木认养的个人可按下列标准在现场向新农村公司财务部门交纳树木养护管理委托费:
1、树木认养收费:
树木100元/棵/年,一次性收费。
管养维护内容包括修补树洞、输营养液、做围栏支架等。
(二)认养牌可在现场向员工展示,需在新农村公司的统一指导下,按标准的样式及规格,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制作,在认养树木所在位置挂牌安装。
所设立的认养标识牌、绿化牌的时限与认养的期限相同。
(三)树木认养的期限,最低不得少于一年。
九、养护标准
按照亳州市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养护。
十、认养牌的类别
可采用“夫妻树”、“亲子树”、“成长树”、“友爱树”、“纪念树”等形式,由认养个人自由选择。
树木认养牌统一采用悬挂的方式,固定悬挂于树主干2/3高处,具体形式以实物为准。
认养期限到期前一个月由新农村公司有关部门通知认养员工个人,如果认养个人不再认养的,认养期限到期后,管养单位拆除认养牌。
十一、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树木认养所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由新农村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树木认养所得资金实行专项审计。
十二、其他
被认养的树木因不可抗拒原因或因政府工程改造而造成苗木损坏或迁移,由新农村公司相关部门通知认养个人,并就近安排同类同规格树木予以认养。
十三、树木认养管理机构具有最终解释
为规范林拥城苗圃一树木认养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使认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本着爱绿护绿,生态共享,自愿参与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认养协议:
一、协议双方
园区(甲方):
亳州市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认养者(乙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二、认养原则、要求及形式
1、认养应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
2、认养不改变树木产权关系;
3、认养人自主选择认养树木,到活动报名处进行信息登记,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认养树木信息
1、位置:
本协议约定乙方认养树木位于位置。
2、树种与数量:
四、认养费用
收费标准:
树木认养收费标准按照每棵树每年100元的标准进行收取。
认养人需交纳树木认养费共计元。
认养人需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上述费用。
五、认养期限
认养人对树木认养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认养人权利与义务
在认养期限内,认养人对认养树木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1、认养人可在树上悬挂有家庭信息的标志牌。
2、认养人可为认养树木冠名。
3、认养人对认养树木生长情况享有知情权。
4、在园林技术人员指导下可以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等管理活动。
5、认养人应爱护认养树木,不得损伤、破坏树木,对破坏、损伤树木造成死亡的,要照价给予赔偿。
6、在认养期满后,认养人可与园区续签认养协议。
7、续签认养协议后,认养人应按时足额交清树木认养费。
七、园区权利与义务
1、对认养树木建立管理档案,设置认养信息牌。
2、对认养树木统一进行剪枝,浇水等养护管理。
3、定期或不定期告知认养人树木生长状况。
4、若因树木生长或园区建设等合理因素,需要对认养树木进行移栽,园区需提前告知认养人,并承担移栽所发生费用。
移栽后,必须及时告知认养人树木位置信息,并更新树木认养档案。
5、因不可抗力因素,认养树木遭到损毁破坏,园区不承担责任。
6、甲方有权利按期足额收取认养人的认养费,如认养人不按时交清认养费,甲方有权进行催告,并收回认养树木。
八、其它有关说明
1.本协议未定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关于本协议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亳州市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业务经办人:
按手印处:
年月日年月日
1.规格:
正反两面
2.尺寸:
33*27cm
3.材质:
PVC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