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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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Word下载.doc

再如,强化会议数量、规模和经费支出的总量控制,既实事求是地对开支标准做了“加法”,适当提高标准,又坚决落实八项规定,严格对会议总量和规模做“减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狠刹办会歪风:

压会期、减规模、控经费

  不管大事小事都要开会,去旅游景点、住豪华酒店,会开得必须够规格有面子,报销会议费夹带点“私货”……此类办会歪风,必须狠刹。

  除一类会议外会期不得超过2天

  传达布置优先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

  会议费不得向下级转嫁或摊派

  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办法适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类会议

  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

  大搞会议活动,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

为有效压缩会议活动数量、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条例》主要作了两方面规定:

一是严格审批制度,规定举办会议、培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评比表彰等,都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要求。

  二是严格经费控制,强调从严控制会议活动的数量、时间和规模,不得超标准支付各种费用。

  (四)遏制办公用房方面的浪费

  第七章 办公用房

  第三十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

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

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

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

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

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

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

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六条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采取置换方式配给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第三十七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

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三十八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建设资金安排。

  第三十九条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

加快推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制。

  第四十条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A.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一)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

(二)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

(三)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

(四)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B.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

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C.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D.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

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

  E.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适用本通知。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领导干部是指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

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本通知执行。

  停建楼堂馆所,就是要“一刀切”

  高大的楼宇、奢华的装修、高档的家具……对于党政机关滥建楼堂馆所的奢侈之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全面叫停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

  党政机关超规格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严重脱离群众。

从198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以来,中央三令五申,一再严控。

但一些地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有的地方违反审批程序,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个别地方人均建筑面积竟超标近10倍,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从中央政治局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到新一届政府“约法三章”,再到此次“两办”通知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违规,无不彰显党和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坚定决心,体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鲜明态度。

各地各部门务必令行禁止、抓紧落实。

  滥建豪华楼堂馆所,是“四风”问题的典型症状。

有的地方建办公楼,比照星级宾馆,是不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豪华家具、高档建材、精品装修,是不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转作风,就是要狠刹这些脱离群众、脱离国情、超越发展阶段的坏风气,就是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停建楼堂馆所、腾退清理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的难度不小。

有的地方总是巧立名目逃避监管、想方设法暗度陈仓,还有一些地方以“工程已经开工”、“建好不用是浪费”为由,“打擦边球、玩时间差”,就是不按中央要求办。

  如果还有顶风越界的,就要“一刀切”加大问责,决无情面可讲。

只有让挑战红线的人付出代价,才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明令禁止办公用房建设和使用中的不当做法。

严控增量,严管存量。

  “为从严控制办公用房建设,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条例》从‘建’和‘管’两方面入手,从增量上严把办公用房建设审批关,从存量上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参与《条例》起草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负责人在谈到《条例》办公用房这部分条款时表示,无论“建”还是“管”,都充分体现了“严”字当头。

  建办公用房,条件更严了。

  “为严控办公用房建设,《条例》对办公用房审批程序、建设标准、建设资金、项目监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严格控制建设标准。

规范建设资金管理。

加强建设过程监管。

  修办公用房,“限制”更多了

  “除了严控造房子,《条例》还严控修房子。

”同时,针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经费来源渠道多样、不规范的问题,《条例》强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所需投资,统一列入预算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办公用房将统一“管”起来

  “在办公用房部分,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

  (五)解决资源节约方面的问题

  第八章 资源节约

  第四十二条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第四十三条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

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

(水龙头)

  健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第四十四条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

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

  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

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第四十五条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解读:

切实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

《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依法管理、技术改造和创新方法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全过程节约管理工作。

  加快改革机关服务保障模式。

《条例》确立了从严从简、依法依规、总量控制等厉行节约工作原则,为改革机关服务保障模式提供了基本遵循。

完善项目和标准。

制定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统一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完善后勤服务费用结算机制,强化机关服务监管职能,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结语: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在落实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四十六条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重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第四十七条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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