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在线访谈解读税收热点问题实录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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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在线访谈解读税收热点问题实录Word文档格式.doc

国家对烟、酒以及贵重首饰等奢侈品征收消费税

[网友真想说说]肖局长,我是一个烟民,我在商店里看到这些烟贵得吓人,您觉得这是不是与征税有关呢?

[肖捷]现在有些商品特别是烟、酒以及贵重首饰等奢侈品,价格高有多方面的原因,国家对这些商品征收消费税,是其中一个方面。

消费税不是对所有的商品都征收,而是对一些特定的商品作为特殊调节征收的一种税。

这样做的考虑,主要是因为一些商品的过度消费会对人们的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比如像香烟、酒、鞭炮焰火等,通过征税限制这些商品的生产和消费,像您刚才提到的香烟,消费税的税率最高为56%。

一些属于非生活必需品的高档消费商品,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奢侈品,比如说贵重首饰、高档化妆品、高尔夫球、高档手表、游艇等,对这些商品征税,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意图。

另一些商品是属于资源性产品,比如说像成品油、实木地板、木制的一次性筷子等等。

国家为了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也对这些商品征税。

还有一些消费品是属于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的,比如说小汽车和摩托车等等,通过征税有助于减少能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现行的消费税政策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包括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适用的税率等等,都有待于进行合理调整。

对中低收入群体给予税收优惠加大对高收入者调节力度

[网友公平的心]肖局长,我在上海工作,月薪几千元,感到生活压力很大,但是我看到一些住好房、开好车的人觉得心里差距特别大。

您能不能给我们想点办法。

[肖捷]中央对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历来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在这方面,税收是可以发挥调节作用的。

按照中央的部署,近些年来,有关方面陆续出台了一些力度较大的措施,主要是对中低收入群体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降低税收负担,同时也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一是通过税制改革调节收入分配。

近些年来,我国先后几次进行了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

2008年3月1日起,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起征点,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从2008年10月起,对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2011年9月1日起,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减除标准进一步提高到3500元/月,降低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同时适当扩大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二是通过完善税收政策扶持生活困难群体。

2008年以来,国家相继延长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出台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并且将大学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群体作为扶持的重点,同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为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提供了税收政策上的支持。

三是通过加强税收征管调节高收入。

近些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完善征管手段,积极做好对高收入者和非劳动所得的税收征管工作。

据统计,2011年,针对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451亿元,同比增长79.2%;

针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600多亿元,同比增长近30%。

应当说,这些政策措施已经产生了积极作用,如去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工薪所得纳税人有6000万人不用再纳税,月收入38600元以下的税负均有所下降,有的每月减税多达480元;

由于相应调整了个体工商业户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全国有900多万个体户税负下降,平均降幅在40%。

这位网友,您可能注意到,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作为我们税务部门来讲,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好税收的调节作用。

2011年全国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近9万件

[网友一种境界]肖局长,我的手机经常收到买卖发票的短信,有时半夜还有人发短信,非常烦人,税务局能不能管管这事。

[肖捷]首先我向这位网友表示歉意,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这也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缺憾,需要继续改进。

这种行为扰乱了国家经济税收秩序,必须坚决制止。

正好今天我们负责此项工作的解学智副局长也在,下面就请他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解学智]各位网友好,我向各位网友介绍一下我们打击制售假发票的情况。

这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通力合作才能取得实效。

为此,国务院成立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开展整治工作。

税务机关与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进行监控和排查,联合查办了一大批发票犯罪大案要案。

针对刚才这位网友提出的发短信息问题,我们与通信管理部门合作,加强信息管控,积极开展发票违法信息的监测、认定、封堵、跟踪和查处工作。

各地税务机关还按照“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要求,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并对查出的发票违法等问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大家可能比较熟悉有奖发票、发票真伪查询等方式,这也是我们为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使用真票、抵制假票而采取的措施。

同时,我们还选择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案件进行曝光,威慑不法分子。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年,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近9万件,查获各类非法发票近3.5亿份,打掉作案团伙400多个,捣毁发票犯罪窝点470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00多名;

查处违法受票企业8万余户,查补税收收入约71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协同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纳税人非法使用虚假发票的查处力度。

加快建设网络发票管理信息系统,推行网络发票,逐步改进现行发票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发票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从源头上提高对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和监控的能力。

最后,想提醒这位网友,如果您收到这类的信息,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12366这部电话进行举报,同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们也设有专门的举报电话。

比如您在北京,这个举报电话就是68305827,打这个电话也可以举报涉税违法信息,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2011年通过执行税收协定使企业享受税收优惠100多亿,2011年通过双边磋商为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负担32亿

[网友春风春雨]肖局长,我们是到国外投资的企业,但对当地税收情况不熟悉,税务部门能否给我们提供一些帮助?

[肖捷]支持企业“走出去”,是落实我国开放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税务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

为了便于这位网友了解有关情况,下面我先简要介绍一下近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做的一些工作和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一,优化国内税收制度,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税收支持。

比如说,我们明确了境外税收抵免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抵免方法,对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设备及零部件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对外提供有关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等等。

第二,完善国际税收协定的安排,为企业在投资国享受税收优惠提供帮助。

我这里有一个数据可以告诉大家,截至到2012年2月底,我们国家已经对外签署了90多个双边税收协定和2个税收安排,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的投资来源地和对外投资的目的地。

去年通过执行税收协定,使企业享受税收优惠100多亿元。

第三,运用双边磋商的机制,为“走出去”企业解决境外税务争端提供维权服务。

企业到与我国签有税收协定的国家投资或经营,如果认为该国的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款或者采取的税收措施与双方签订的税收协定的规定不相符,可以向国内的主管税务机关或省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国家税务总局与缔约国对方主管税务当局进行磋商,解决有关问题。

通过上述机制,我们已经成功地解决了多起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所遇到的涉税纠纷,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去年,我们通过双边磋商为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负担32亿元。

第四,优化税收服务,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信息和政策辅导。

包括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在网站上开设了境外投资税收的宣传专栏,为“走出去”的企业作好税收服务。

同时简化相关工作程序,为“走出去”企业在境外享受协定待遇提供便利。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对外投资的税收法律法规,完善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机制,充分利用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平台,帮助“走出去”的企业了解投资国的税收制度,化解境外投资的税收风险。

2011年纳税人投诉总量比上年减少2039件同比下降19.4%

[网友人文123]肖局长,我是一个纳税人,在与税务局打交道的过程中,我对你们的一些做法不太满意,我想问一下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可以向你们反映?

[肖捷]为包括您在内的广大纳税人服务,是税务部门应尽的义务。

您对我们的服务工作不满意就可以投诉,这是您的权利,同时,我认为也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我们十分欢迎。

正好,今天我们主管这项工作的宋兰副局长也来了,下面就请她为您介绍一下有关的情况。

[宋兰]各位网友好。

税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将其作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

近些年来,通过不断更新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手段,健全服务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

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作中难免出现纳税人不满意甚至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为此,2010年1月,我们制定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规定了纳税人投诉的范围、渠道以及我们内部处理的程序。

刚才这位网友在申报纳税过程中,如果遇到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按照这个办法的规定,采取书面投诉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等口头投诉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部门投诉,我们一定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处理。

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及时查找和纠正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共受理纳税服务投诉8497件,绝大部分都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回复了纳税人。

2011年纳税人投诉总量比上年减少了2039件,同比下降了19.4%。

这说明,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帮助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税务机关的工作有了一些改进。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从投诉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办税服务和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分别占投诉总量的48.1%和30.3%。

这也说明,我们办税服务的效率和规范执法的状况,依然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

这里既有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也有办税流程复杂、审批手续繁琐的问题,还有政策不够明确、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为此,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税手续,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执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收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北京市提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做前期准备

[网友我是风]我是北京的一家文化创意企业,听说北京也要继上海之后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请问,这项改革对我们的企业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肖捷]首先我想说明一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部分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通过增值税具有的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我想告诉这位网友,北京市确实已经提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但是具体的方案目前还没有定,现在正在做前期的准备。

如果按照上海市试点的范围,文化创意类的企业是包含在内的。

从今年以来上海市试点开展的情况看,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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