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最新收费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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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
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
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
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
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
三、城乡统筹规划
四、分区规划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
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两个层面:
一个层面:
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
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
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新区:
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5%,成果制作阶段30%;
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5、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按总计费的30%计取。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地段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2万元。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5、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1.3的系数。
6、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收费。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六、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规划大纲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2、风景区总体规划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
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3、风景区详细规划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七、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40%计取;
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费用小于20万时,则按20万计费。
八、城镇体系规划
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25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九、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十、城市设计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
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
十一、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二、收费调整
一、参照本《收费标准》计算规划设计费时,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根据项目性质(国内政府项目、外资或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等)、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特殊要求等情况,乘以0.8-1.5的系数。
二、本《收费标准》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
三、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
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四、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
规划文本6套;
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五、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规划设计费。
具体期限合同双方协商而定。
七、本《收费标准》由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