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收发流程修改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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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收文登记。
即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
(5)分办。
即经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的有关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有关程序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6)摘编。
由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进行的加工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些文件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等。
2.第二阶段:
办理收文
(1)拟办。
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
(2)批办。
即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
(3)承办。
即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4)注办。
即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3.第三阶段:
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
(1)组织传阅。
指独份或份数很少的公文需经多部门或多位工作人员阅知处理时,使公文在他们中间得到有效传递和阅读。
(2)催办。
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根据承办时限和其他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
(3)查办。
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
4.第四阶段:
处置办毕公文
包括:
立卷归档、清退、暂存、销毁等。
第二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文收发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收文管理
单位所有的公文归办公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以保证公文的使用效益和资料的完整性,有利于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一)公文的签收呈办
1、签收:
办公室人员及时领取文件和信件。
各业务口收到的公文,需及时转办公室签收,不可自行交领导签阅。
2、登记:
公文签收后,由办公室逐件进行登记,按照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涉密等级等分类登记、编号。
3、批办:
将登记后的公文及时送呈主要领导批办后,交分管领导阅示。
5、传阅:
公文传阅要以公文收发人员为中心进行,即主要领导看完公文后,交公文收发人员,再由公文收发人员负责往下传,不能脱离公文收发人员自行横传,以保证公文收发人员及时了解公文传阅情况,防止公文丢失或积压。
公文在传阅过程中或公文传阅完毕后,公文收发人员要及时对公文进行检查,发现有领导批示时,要按照批示意见进行处理。
6、承办:
各业务口工作人员接到办公室传阅的公文,要抓紧办理。
紧急公文按时限要求办理;
一般公文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涉及人财物及其他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力争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7、催办:
办公室负责公文催办工作,实行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8、处理办毕公文。
公文办结后,公文收发人员要在“收文台帐”上注明办理情况。
(二)公文的保密。
对涉密文件应按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递,同时做到:
不横传,不随意从中抽出文件,不带到公共场所,不在本单位外过夜。
并做到日清、月查、及时清退。
(三)公文的借阅承办。
各业务口及有关人员须承办和借阅文件时,均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二、公文发文管理
发文处理的一般程序为:
拟稿、审核、签发、登记、复核、用印、分发、归档等。
1、拟稿:
拟稿业务口工作人员是拟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草拟文稿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内容要实事求是,表述准确,格式规范。
文稿格式要符合国家公文规范,对不符合的,办公室予以退回。
文稿草拟后,拟稿工作人员须在发文首页纸上写明拟稿单位、拟稿人、标题、主送(抄送)单位等,并同电子版文稿报办公室。
不允许代签、缺签。
重要文件的文稿送审时应附有报送说明、起草依据或领导批示意见等背景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领导审稿时参考。
2、审核:
由各业务偶工作人员草拟的公文,须报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后,交分管领导审核。
未经办公室审核的,各业务口工作人员不得将草拟的文稿直接交分管(主要)领导签发,杜绝文稿逆向流转。
3、签发:
审核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阅后签发。
凡需要重新修改的,由文稿起草人负责修改完善,经逐字逐句校对后,再按程序重新送审。
4、登记。
签发的文稿,由办公室统一编写发文字号、主题词并标明份数后建立发文登记台帐。
5、复核。
拟稿人承担校对责任,确认无误后做出清样,在发文稿纸单上校对栏目中签字,并由办公室确保无误后予以印发。
6、用印:
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用印管理,公文形成后,根据公文类型加盖公章。
公文用印要端正、清晰,不得模糊歪倒。
7、归档:
公文底稿、签发及审签意见与公文印成件,由办公室负责归档保存。
第三篇:
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我公司公文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公文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公文办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由公司颁布的公司级文件、管理制度和办法、通知和公告等文件。
3、收文办理
3.1外单位所有来文及各部门接到的文件、通知等,应统一由办公室办理收文手续。
3.2收文办理的程序一般包括:
签收、编号、登记、分送、阅批、分办、催办、保管、归档、销毁等。
3.3办公室接到来文后,要认真清点,核对并逐件编号,粘贴文件传阅处理单,并登记收文登记簿。
3.4办公室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分送;
相关领导阅示后,由办公室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分办。
3.5传阅文件应于两天内阅毕;
有办理期限的,应按规定时限办结。
3.6办理完毕的来文应由办公室进行归档。
3.7各部门在办理来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3.8保密件应单独编号,并于收到当日相关领导处阅示,阅完后单独保管,并做好保密件的清退工作。
4、发文办理
14.1凡需统一编制文号的公文,纳入发文范围。
4.2发文办理的程序一般包括:
拟稿、校对、审核、签发(批准)、登记、印发、归档、销毁等。
4.3凡需制发的公文,需填制《公司文件发放申请表》,必须由编制人签字,不需会签的文件由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需会签的文件经由有关处室会签后,最后统一交办公室审核签发。
4.4经签发的公文,统一由办公室编制文号并下发。
4.5签发后的公文,未经批准,不得改动。
4.6公文办完后,办公室应及时将公文的签发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5、其他
5.1其他对外报送的材料,由办公室填写对外报送材料登记簿,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5.2公文编号见《文件分类和编号规则》。
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第四篇:
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公文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公文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公文办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三、收文办理
(一)外单位所有来文及各部门接到的文件、通知等,应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办理收文手续。
(二)签收文件时,要认真清点,检查收文单位或收件人姓名;
核对文件份数、标题并逐件编号,粘贴文件传阅处理单,并登记收文登记簿。
(三)凡正式文件应附上“文件处理笺”,综合办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分送;
相关领导阅批后,由综合办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分办。
重要文件或紧急文件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
(四)传阅文件应于一天内阅毕;
(五)办理完毕的来文应由办公室进行归档。
(六)各部门在办理来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七)保密件应单独编号,并于收到当日相关领导处阅示,阅完后单独保管,并做好保密件的清退工作。
(八)特殊情况下需要处理急件,而分管领导出差无法签批的,可以电话请示。
但是1分管领导回来后必须补签批示意见。
(九)文件的传阅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他人阅看。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给拟办部门,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综合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交还拟办部门,切忌横传。
四、发文办理
(一)发文办理的程序一般包括:
(二)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的上报下发,其他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三)凡以公司党政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需要统一编制文号的公文,纳入发文范围。
(四)各职能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
综合办同意发文,由职能部门草拟文稿,文稿拟就后,拟稿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制份数、拟稿单位等。
(五)部门负责人核稿并签字。
综合办对文稿内容、格式进行把关,确定分发或报送份数、综合办主任进行审核。
(六)综合办将文稿送公司领导签发。
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由综合办进行校对,2校对完毕签名确认后再进行打印。
(七)经签发的公文,统一由办公室编制文号并下发。
(八)签发后的公文,未经批准,不得改动。
(九)公文办完后,办公室应及时将公文的签发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五、其他
(一)其他对外报送的材料,由办公室填写对外报送材料登记簿,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二)每周核查一次收发文与收发文登记簿是否一一对应,确保收发文登记准确、及时,要求收发文出错率为0,登记率为100%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所有。
第五篇:
为提高我公司公文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公文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公文办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1外单位所有来文及各部门接到的文件、通知等,应统一由总经办办理收文手续。
签收、编号、登记、分送、阅批、分办、催办、保管、归档、销毁、监管等。
3.3总经办接到来文后,要认真清点,核对并逐件编号,粘贴文件传阅处理单,并登记收文登记簿。
3.4总经办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分送;
相关领导阅示后,由总经办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分办。
3.6办理完毕的来文应由总经办进行归档。
3.8保密件应单独编号,并于收到当日相关领导处阅示,阅完后单独保管,并做好保密件的清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