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综合加工技术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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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综合加工技术Word文档格式.docx

促进学生相互学习与相互交流,提升中职学校数控综合加工技术专业教师的指导水平,促进数控综合加工技术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数控综合加工技术领域应用型人才,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在不间断的5个小时内,以现场操作的方式,完成以下竞赛任务:

任务1.完成产品零件的生产加工

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车床、加工中心、CAD/CAM软件等,根据图纸要求建立零件的几何模型并完成加工。

产品由5~7个零件组成,其中有2~4个零件需要车、铣复合工艺加工。

任务2.产品装配

按照任务书要求,完成产品的装配和调试。

任务3.职业素养

职业素养考核以下方面:

(1)设备操作的规范性;

(2)原材料利用、生产效率及竞赛过程中的材料消耗;

(3)工具、量具、仪器仪表的使用;

(4)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

(5)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二)竞赛时间与日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及赛区执委会统一规定,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内容

备注

3月15日

各参赛队报到、发放工作服

熟悉场地、工量具检验

召开领队会

3月16日

选手检录、抽签

比赛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统计竞赛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二)竞赛队伍组成:

每支参赛队由3名比赛选手组成,3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和年级不限。

每队可配不超过2名指导老师。

(三)组织机构:

在海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与执委会的指导下,在赛区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201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数控综合加工技术技能大赛执委会,下设本赛项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四)赛场的赛位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队比赛前3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检录后由队长抽取赛位号,按规定一起进入赛位,然后在对应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竞赛平台由大赛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确定。

五、竞赛试题

(二)本赛项采取公开样题方式,赛前一周,竞赛试题在网上公布,同时公布工量具、刀具清单。

(二)正式比赛试题,按需求对公布的样题进行30%以内的修改。

六、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即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以参赛选手所学专业同赛项所涉专业的匹配度为依据,确定报名资格。

4.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竞赛。

5.参赛人员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人员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各参赛院校于相应赛项开赛7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替换;

参赛人员在赛场注册报到后,不得更换。

6.各院校的校内参赛选拔、名额分配和参赛师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院校负责。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参赛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二)熟悉场地

执委会安排在3月15号下午3点,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竞赛场地、设备,但不允许切削,熟悉场地时间为2个小时。

(三)比赛流程

1.选手检录并抽取赛位号;

2.安全教育后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

3.竞赛监督现场抽取当天竞赛试题,发放工作任务书;

4.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

5.完成零件的生产加工;

6.零件的检测;

7.产品的装配和调试;

8.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

9.选手上交产品。

(四)文明参赛要求

1.竞赛现场提供数控车床、加工中心、计算机及CAD/CAM软件、竞赛毛坯、相关技术资料、工具等,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存储工具,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2.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3.比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竞赛场次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具体见抽签办法。

4.参赛队按照参赛场次进入比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任务。

5.比赛开始前由赛项执委指定专职人员现场抽取当天竞赛试题,同一天比赛采用相同的竞赛试题。

6.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检录,抽取赛位号并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

赛前20分钟统一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

赛前10分钟在选手与指导教师交流区域统一领取试题后与指导教师交流10分钟,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才可切削操作。

7.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8.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9.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10.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

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不准提前离开赛场。

11.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做出提示。

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执行完当前语句后立即停止工作。

退刀并卸下工件。

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工作任务书上交至收件裁判员。

12.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3.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4.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并卸下卡爪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5.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竞赛监督在试件的指定位置上做好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五)竞赛管理规定

1.由于选手自身原因迟到影响竞赛时间不予延时;

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从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计时),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求刀具、量具摆放整齐,竞赛过程中裁判组将安排专门人员对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护、操作规范和工具、量具、刃具摆放状况进行拍照,照片上标明日期、照相时间、赛位号等与选手对应的要素,照片将作为选手职业素养评分依据。

4.选手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相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5.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6.除现场裁判员和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

赛场安全员、设备和软件技术支持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等待,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候场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六)抽签办法

本次比赛各代表队的抽签顺序和操作比赛的场次,在领队会议上现场抽签确定。

每个选手比赛的赛位号,在比赛检录时抽签确定。

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主持,赛务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赛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1.抽签顺序

(1)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区划代码从小到大排序,各代表队依次抽取抽签顺序号。

(2)每个代表队抽签后,由赛务组工作人员当场宣布抽签顺序,同时填入比赛抽签顺序记录表中,由抽签人签字确认后,赛务组留存。

《抽签顺序卡》由抽签人留存。

2.比赛场次抽签

(1)各代表队按照所抽取的抽签顺序号,依次抽取本队参加操作比赛的场次。

(2)每个代表队参加操作比赛的场次抽签确定后,由赛务人员当场公布,并在比赛场次抽签记录表上填写代表队名称,并由抽签人在比赛场次抽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比赛场次抽签单交给抽签人,作为选手参加操作比赛的验证依据。

3.赛位抽签

选手在参加操作比赛检录入场时,按照各代表队的抽签顺序和参赛选手名单顺序,依次检录,抽取赛位号。

选手在赛位抽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一起进入赛位准备比赛。

比赛场次和赛位号抽签确定后,选手不准随意调换。

其它未涉事项或突发事件,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或决定。

(七)成绩评定及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的成绩管理组织机构。

具体要求与分工如下: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其它裁判员协助裁判长工作。

(2)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检录裁判:

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

现场裁判:

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定参赛队的现场得分;

评分裁判:

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3)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4)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管理程序

按照201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的明确要求,参赛队伍的成绩评定与管理按照严密的程序进行。

3.成绩评定

(1)结果评分

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与评分。

(2)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统计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的成绩进行复核;

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

监督组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4.成绩公布

比赛成绩经裁判人员统计、汇总、排序后上交,并在官网进行公布。

七、竞赛环境

1.赛场设在规范的车间内,赛场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疏散通道畅通;

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等。

2.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选手与指导教师交流区、加工区、收件区、检测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医疗区、观摩通道。

3.赛场提供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组成的赛位,标明编号。

4.每个赛位配有工作台,供选手书写,摆放工、量、刀具。

5.每个赛位现场提供计算机以及编程软件,加工用毛坯、辅料和耗材及部分刀具。

6.赛场提供机床机械使用说明书、数控系统编程、操作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各参赛队可以根据比赛需要选择使用,参赛队不需自带其它资料。

7.每个赛位配有相应数量的清洁器具。

8.赛场设有保安、公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

9.赛场配备维修服务、医疗、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10.赛项组委会安排交通车接送各代表队从驻地至赛场往返参赛和参加会议等活动。

八、技术规范

(一)竞赛标准

1.按照《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要求实施;

2.按照《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要求实施。

(二)竞赛切削加工零件的材料:

45号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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