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概述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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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经改造后的老小区仍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5元执行。

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

业主大会成立前(前期物业阶段),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并按本通知规定拟定收费标准,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将拟定的收费标准报市价格主管部门,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在不超过核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通过竞标产生。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拟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其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所选的等级既不得高于所选的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项目等级,也不得高于所选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项目等级。

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按照本通知规定原则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协商确定。

双方协商一致的,报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表见附件二);

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必要时由物业项目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参与协调;

最终协商不成的,业主大会可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也可自行管理物业。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物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大会要求提供本通知公布的分等收费标准中未涵盖的服务内容和设施设备,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成本协商确定。

协商确定后的收费标准,报物业项目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申报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住宅项目销售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向市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抄报市物业主管部门。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住宅小区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评审中心出具的施工图面积确认函;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共用设施设备配备(包括排水系统、公共照明、消防系统、避雷系统、弱电系统、供水系统、升降系统、水景(动力)系统等)情况说明;

  (五)《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申报表》(见附件三);

  (六)申请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书面建议;

  (七)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定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出具书面意见。

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核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五、物业服务费的计费方式

物业服务收费按《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所载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小区内用于经营的场所和住房以及改变设计用途开展经营活动的车库、储藏室、地下室物业服务费,可按住宅物业服务费的2倍收取。

闲置半年及以上的物业按80%交纳物业服务费,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费原则上按月收取,经与业主约定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方式的,从其约定。

六、付费起止时间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物业产权转移时,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出让人承担;

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受让人承担。

七、其他费用相关规定

(一)电梯费

安装并使用电梯的物业项目,其机电设备运行电费属于代收代缴费用,电费的具体分配办法由业主委员会确定,前期在相关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单独列帐,公布每月耗电量、电费总额,并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装修保证金及其他

业主装修房屋,施工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最高1000元。

装修结束后,对按时清运装修垃圾,遵守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装修结束十五日内将保证金退还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了装修保证金后,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出入证工本费可按每证5元收取。

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由双方合同约定。

业主可自行清运垃圾,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垃圾,委托清运垃圾费由双方协商收取。

(三)停车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建设的专用停车场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见附件四,常住户停车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

已出售的地下停车库(位)不得收取停车费,可收取每车位每月30元的物业服务费,用于卫生清洁、停车场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公共秩序维护等。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的共用部位设置停车场地并收取停车费的,要经业主委员会或大多数业主同意,并制定相应的停车场管理办法,明确停车场的权利和责任,所收取的停车费在支付管理成本外,用于补充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八、明码标价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区域内的显著位置,采用公示栏、公示牌、收费清单、收费手册等多种方式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每半年)、服务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有关事项进行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本通知自2010年3月1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后视试行情况另行修订。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已签订住宅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一:

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附件二: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备案表

附件三:

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申报表

附件四:

威海市市区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

二○一○年一月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二:

编号:

住宅物业项目名称:

住宅物业项目地址:

申报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或邮箱地址:

填报时间:

年月日

(填报单位盖章)

住宅物业名称

住宅物业地址

物业服务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物业服务等级

(或类别)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1

综合管理服务

2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3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4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5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服务。

其中:

(1)

共用部位

(2)

排水系统

(3)

公共照明

多层

高层

(4)

消防系统

(5)

避雷系统

(6)

弱电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可视)

(填有或无)

住户报警(填有或无)

周界报警(填有或无)

监视系统(填有或无)

电子巡更(填有或无)

门锁智能卡(填有或无)

电子防盗门

多层

高层

(7)

升降系统(电梯)

(8)

水景(动力)

按实分摊

(9)

保险费用及其他

按实分摊

6

可销售住宅建筑面积

建筑平方米

多层住宅物业管理面积

高层住宅物业管理面积

7

单位面积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合计(不含电梯费)

8

单位面积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合计(不含电梯费)

合计

小区基本情况

小区占地面积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化率和绿化面积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多层

层数

高层

层数

可销售经营性用房建筑面积

总幢数

小区房屋套数

住宅套数

规划配套建设

的停车场(库)

泊位数

地下停车泊位数

地上停车泊位数

单体车库数

上年度收费总额

物业费收入

其它收入

上年度费用支出

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意见

收费标准执行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件三:

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等级

及收费标准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住宅物业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公建配套

建筑面积

1、

2、

3、

4、

5、

6、

7、

住宅

套数

拟定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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