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规则》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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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第五条合同分类编号方法

(一)合同编号规则

1.合同编号由九个字母和八个数字组成;

2.编号形式:

×

-△△-■■-####-****,其中符号所代表的含义如下图所示:

二级编码:

合同承办部门(即责任部门)缩写

一级编码: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拼音缩写

三级编码:

合同类型或业务缩写

五级编码:

该年份内所签合同份数顺序号

四级编码:

合同签订年份

使用“-”进行连接各级编码

****

■■

####

△△

合同编号规则示意图

(二)合同编号具体编写规则:

1.一级编码: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拼音缩写,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缩写

***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

***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二级编码:

合同承办部门(即责任部门)缩写规则:

①常设部门缩写,一般取部门名称前两个字的拼音首写字母组合而成,如下表所示:

部门

缩写

行政管理部

XZ

法律事务部

FL

生产制造部

SC

技术质检部

JS

合作项目部

HZ

IT信息部

IT

知识产权部

ZS

物流部

WL

基建部

JJ

②若遇部门名称前两个字的拼音首写字母组合相同的,则选第三个字,依此直至选出不同的组合。

例如:

“基层网络”与“稽查安保部”都可缩写:

“JC”,依据本条规定,可分别缩写成:

“JW”和“JA”。

③若遇部门名称拼音首写字母完全重合的,可扩展名称后再行缩写。

“基建部”和“纪检部”都缩写成:

“JJ”和“JB”,依据本条规定可将“基建部”扩展为“基本建设部”,“纪检部”扩展为“纪律检察部”,即可解决。

④表格中未列明的部门,可根据本条规定,进行缩写即可,但不得与既有部门的缩写重合。

第一次提交合同的部门,应注明部门汉字全称及缩写字母。

3.三级编码:

合同类型或业务缩写规则

1)有名合同缩写规则:

有名合同名称

买卖合同

MM

供用电合同

GY

赠与合同

ZY

借款合同

JK

租赁合同

ZL

融资租赁合同

RZ

承揽合同

CL

建设工程合同

JG

运输合同

YS

技术合同

JH

保管合同

BG

仓储合同

CC

委托合同

WT

行纪合同

XJ

居间合同

②若遇合同名称前两个字的拼音首写字母组合相同的,则选第三个字,依此直至选出不同的组合。

“建设工程合同”与“技术合同”都可缩写:

“JS”,依据本条规定,可分别缩写成:

“JG”和“JH”。

2)无名合同缩写规则:

①未列明的合同名称缩写,可根据本条规定,进行缩写即可,但不得与有名合同的缩写重合。

②若遇合同名称拼音首写字母已被有名合同占用的,可使用项目名称缩写,但是不得与有名合同的缩写相同。

③无名合同缩写规则可参考第二款二级编码缩写规则.

4.四级编码即合同签订年份。

在2009年签订的,该级编码即为:

2009

5.五级编码:

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从“0000”自“9999”止,列在该合同编码最后四位。

(三)补充协议编码规则的处理

1.补充协议是指对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等而订立的协议,在与合同共用一个编号的前提下,根据补充协议的签订顺序在流水号后用扩号加两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以“01”开始“99”结束,如“(01)”。

该补充协议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在2009年第45份委托合同的第三次补充的,流水号为003,则合同的第一份补充协议的编号为“HQJ-FW-WT-2009-0045(003)”。

2.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或者后来又达成和解协议的,按诉讼案件编码,不受本规则约束。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七条本规则解释权属法务部及档案管理部门。

附件五第7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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