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办室工作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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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办室工作制度汇编
院办室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协助院领导了解掌握全院业务、行政、后勤工作情况。
二、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院长汇报情况。
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做好职能科室的沟通联系工作。
三、做好院内外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四、做好各类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催办、归档及保管工作。
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按领导指示协调相关科室办理。
五、组织文件的打印装订工作,做好准确及时、字迹清楚,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六、搞好对档案室、影像室、收发室、汽车队以及全院车辆的统一调配管理及适时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
七、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八、认真做好通讯联络、外事接待、医院内部文件和印章管理等工作。
九、做好医院年初工作安排和全院工作总结等。
十、深人科室了解情况,收集信息资料,进行调查研究。
主动给院领导提供有关情况,发挥参谋、助手等作用。
十一、院领导交办事务(院长办公会、院周会、院长接待日、行政查房布置内容以及临时性任务)按时完成并随时汇报。
会议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财务科、纪检室等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参加,每季度最少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周二下午召开。
讨论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院长办公会议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院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原则上每周二下午召开,特殊情况除外,如遇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院办室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没有列人议题的项目原则上不上会研究,院办室负责做好会议组织和记录。
院长办公会应及时研究解决医院党的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主要事项有:
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具体措施;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问题;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编制调配;医院基本建设;医院预决算和开支计划;医院公派出国的审批;5万元以上的招标采购立项;对职工的奖惩、奖金分配方案;重大活动的接待安排;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重要请示、报告等文件;审议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其他重要工作。
会议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三、院周会
院周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全院各科室主任参加,由各分管院长向院周会汇报及布置工作,院周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周三下午召开。
会议内容:
对医院经济情况进行分析,进行满意度调查结果反馈、传达上级和本院党政管理的有关决定、通知,布置、总结工作任务。
四、部门联席会议
由院长或副院长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院办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或相关委员会参加。
研究布置工作任务,论证工作方案、措施,协调部门间事务,调查了解情况,讨论上报院长办公会的议题;对日常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需要职能部门、临床科室相互沟通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五、委员会会议
由各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习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讨论医院相关质量管理情况、负责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
六、护士长例会
由护理部主任召集并主持,医务、院感、质管等职能部门及全体护士长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召开。
通报医院近期护理工作情况、医疗质量检查结果和缺陷,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布置护理工作任务。
七、门诊例会
由医务科或门诊部主任召集并主持,医务、门诊、护理、院感、质管等职能部门及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和护士长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患者就诊以及门诊、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八、科务会
由科室主任召集并主持,科室全体人员参加,每两周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向科室人员传达医院有关决议、通知,学习有关文件,总结、安排科室近期工作。
九、晨会
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召集并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每天早晨15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十、医患沟通座谈会
全院性医患沟通座谈会由优服办召集并召开,临床科室医患沟通座谈会由护士长召集并召开,患者代表参加。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分别听取并征求住院患者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附:
院长办公会召开流程
行政查房制度
一、开展调查研究。
了解医院医疗、护理、科研、教学、管理水平、服务态度、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实施管理职能。
检查临床科室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抽查病历、医嘱、处方和技术操作规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解决实际问题。
听取医护人员对医院工作意见和要求,征求病人及职工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为科室排忧解难,改进医院工作。
四、院长查房由院办室组织,院长(副院长)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每月一次。
五、院长查房前,应根据医院当前工作中心和院领导分工情况,确定本次查房的主题,围绕查房主题提出问题和解决办法,确定参加部门和查房科室。
六、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职能部门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院办室。
七、院办室应认真作好院长查房记录,对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加强督办,并将承办进展、处理结果及时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附:
院长行政查房流程
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每个月第一周周五上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值班,职能部门中层干部陪同接待并负责记录。
二、接待群众来访要认真贯彻上级的相关政策。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下能够解决的要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的要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哪个科室处理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并做好件件有结果。
四、对涉及群众私秘的问题,不得随意散布。
五、每次接到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记人《院长接待日记录本》,值班结束后送院办室保存。
总值班制度
一、医院总值班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具有值班能力的职能科室骨干人员参加,院领导实行轮流带班制度。
二、院办室负责统一排班,检查、督促值班情况及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总值班负责处理医院非办公时间的行政、医务和临时重大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批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
四、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法解决,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如在10分钟内未联系上,要向院长请示汇报。
遇突发事件,在向带班领导汇报的同时,要向院长汇报,并按医院紧急预案处理。
五、值班人员要详细、真实地做好值班记录,未处理完毕的事项或重要事宜要当面向有关部门交班。
六、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传真机、电话机、值班记录本、通讯录、应急预案等重要物品及资料,不得遗失、损坏,并保持值班室内卫生清洁。
七、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实行面对面交接班制度,未及时接班或未交班离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八、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岗、换岗,如确有事,须联系落实具有值班资格人员换班,并提前向院办室登记备案。
九、值班时间:
非节假日:
冬季11:
45-2:
0017:
30-20:
00
夏季11:
45-2:
3017:
30-20:
00
夜班20:
00——次日08:
00
节假日:
上午08:
00-12:
30
下午12:
30-19:
00
夜班19:
00—次日08:
00
附:
医院总值班工作流程图
医院总值班工作流程图
印章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
规范印章的管理,保证其使用的准确性,防止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作损失。
二、适用范围
医院办公室公章、医院党委公章、业务专用章、科室印章。
三、使用办法
(一)印章的刻制
1、各科室刻制印章,需由科室负责人向院办室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刻制。
2、刻制印章申请需在院办室留有新旧印章印模留存备案。
3、新章刻制后应由院办室制文上报有关部门、下发有关科室。
(二)印章的使用
1、业务专用章使用必须经主管院长或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名同意。
2、公章使用时管理人员要仔细核对领导签字、成文日期、用印份数,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用章,坚持用印有据、前后统一、事实相符。
3、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并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4、不准盖空白印章凭证。
5、呈送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汇报,下行公文、全局性重要文件等公文须经医院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用印。
6、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有关部门的信函、报表、证明等用印须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使用,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须经医院主要领导签批后用印。
7、医院各科室员工需医院开具各类证明如领取邮件、身份证明、贷款证明、出国、出境探亲或旅游证明等必须经主管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8、《医院公章使用登记表》由各科室印章管理人员妥善保管留存,年终进行档案室归档。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必须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代签。
2、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保养公章,及时清洗,以确保盖章清晰。
3、保管印章要专柜专锁,防止被盗,用完印章要随手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上。
4、印章不许带出医院,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须由印章管理人员陪同携带使用。
(四)印章的停用作废和销毁
1、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2、各部门、科室的印章如需变动停止使用时,一律交回院办室封存或销毁。
3、需交销毁的印章,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前应留下印模。
销毁时应有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在销毁印章的文件上签字。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对非法使用印章者,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办。
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院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全院行政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保管等工作。
(二)查借阅文书、档案材料,必须严格遵守查借阅的手续,并办理查借阅登记。
借阅文书档案材料原则上不离开档案室。
不准在原件上涂改划抹,如因工作需要档案材料需带出档案室或复制,必须经院办室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出、复制手续。
(三)各科室将本年度的材料整理后,于翌年初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四)文书档案每半年清理一次,文书档案应根据性质、密级进行清理立卷再拟定永久、长期、短期保管年限后归档。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谢绝无关人员久留、闲谈,在节假日档案室必须封门,严防失泄密。
二、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查阅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本。
(二)查阅档案只限于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对所借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
如需要复制,要经档案室同意,重要内容需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四)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借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