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戏曲的特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古代戏曲的特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古代戏曲的特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皆金门高之女也,俱有姿色,专工南戏。
龙则梁尘暗簌,丹则骊珠宛转。
后有芙蓉秀者,婺州人,戏曲、小令,不在二美之下,且能杂剧,尤为出类拔萃云。
(引文见《青楼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
这里将“戏曲”与“小令”并列,而与“杂剧”对举,显然“戏曲”和“杂剧”,并不属于同一类艺术,两者肯定有所区别。
戏曲与戏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内涵与外延并不相同。
戏剧是一种由演员通过说、唱、歌舞等手段当众表演故事的艺术形式,是文学、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的综合艺术,包括戏曲、歌剧、话剧、舞剧等表演门类。
戏剧的概念比戏曲大,中国古代的戏曲只是戏剧的一个门类。
中国戏曲的起源很早,但一直到金元时期,才有了完整的戏曲形式,就是元杂剧。
第一节戏与曲
乐府中包含戏曲因素,而且说明,出,后来的南戏。
最早的“戏曲”概戏曲的两大基本元素就是戏与曲。
戏,指故事情节,包括人物关系、宾白、科范等;
曲,指演员演唱的曲词以及配套的舞蹈。
那么,戏与曲这两者到底以何为主?
这个问题颇有争议。
一般认为,在中国古代戏曲的发展过程中,活跃于下层社会的民间流派重戏轻曲,只说不唱或少唱,显得通俗。
而在宫廷或上流社会演出的文人流派重曲轻戏,有曲无白,以歌舞为主,观众的文化层次较高,具有高雅的特点。
这两个流派争奇斗艳,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形成合流。
这便带来了古代戏曲体制的定型,导致戏曲的成熟。
晚清曲学大师王国维在《戏曲考原》中云:
“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
这一定义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具有经典性。
他还说:
“古乐府中,如《焦仲卿妻》诗、《木兰辞》、《长恨歌》等,虽咏故事,而不被之歌舞,非戏曲也。
[柘枝]、[菩萨蛮]之队,虽合歌舞,而不演故事,亦非戏曲也。
”(见《王国维戏曲论文集》第163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这里不仅指出古乐府中包含戏曲因素,而且说明戏曲包括歌舞和故事两大要素。
其实,戏就是故事,曲就是舞台演出中的歌舞。
照王国维先生的本意,歌舞是戏曲的表现手段,故事才是戏曲表演的目的。
因而戏曲以故事为主,歌舞则是第二位的、次要的。
换言之,戏曲的两大要素中,第一是戏,第二是曲。
这一观点应该能够被普遍接受,也经得起来自四面八方的挑战。
事实上,王国维的观点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同。
天有不测风云。
王国维的观点风行了一个世纪。
到了公元二十一世纪,有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
“戏曲是曲与杂戏的有机结合。
换用现代的话来说,那就是,戏曲是歌唱与其它多种艺术成分的有机综合。
歌舞,尤其是歌舞中的曲才是戏曲艺术的主导,才最深刻地体现为其它因素的目的,更多地把其它因素作为自己的艺术手段。
言戏曲为‘以故事串演歌舞’的说法,其正确程度应当更高。
”“就历史的总体状况来看,歌舞因素始终居于主要地位。
而在歌舞当中,又以歌为最重,它在舞台上表现为曲的演唱,在文学中则体现为曲词的创作。
曲乃是戏曲艺术核心之核心,是我国古典戏曲最深层的本质。
”(钱久元《中国戏曲本体论质疑》,见《艺术百家》1999年第3期)两种观点针锋相对,似乎水火不容。
一个说戏曲以戏(故事)为主;
一个说戏曲以曲为主。
究竟孰是孰非?
这个问题不太好轻易回答。
其实,两种意见都有一定道理。
王国维的观点代表中国古代戏曲在理论上的概念,是学术界对古代戏曲内涵的一致意见。
戏曲作为叙事体的文学艺术,理应是叙述一个完整的故事,其中的歌舞则是叙事、抒情的艺术手段,即戏曲中戏是主要的,曲只是为演戏服务的。
那么,戏曲总体上是通俗文学。
这一观点肯定没有错。
另一种观点如何呢?
也没有错。
它所阐释的是中国古代戏曲实际的内涵。
虽然戏曲在理论上应该以戏为主,但在戏曲发展史上,在戏曲创作、演出、评论当中,却出现了偏颇,曲成了戏曲艺术的核心。
这样,戏曲应该属于雅文学。
也就是说,这两种观点是由于站在两个不同的角度,一个从理论上解释,主观认为戏曲应该以戏为本;
一个从实践中概括,得出客观上戏曲中的曲占了实际优势的结论,于是便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对于一个事物,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去诠释其内涵,势必会产生差异,这很正常。
但像古代戏曲的内涵这样产生两种截然不同观点的现象并不多见。
那么,中国古代戏曲发展的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
王国维的《宋元戏曲考》是中国第一部戏曲史。
其中的许多论断业已成为戏曲理论的基础,为学术界所服膺。
王国维经过系统的考订和梳理,对古代戏曲的起源和发展轨迹作了客观的描绘。
他注意到古代戏曲在发展过程中,戏和曲两大要素的不同渊源及其由分到合的演变情况。
在戏曲起源问题上,他力主“巫优说”,云:
“要之,巫与优之别:
巫以乐神,而优以乐人;
巫以歌舞为主,而优以调谑为主;
巫以女为之,而优以男为之。
”(《王国维戏曲论文集》第6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他认为早期的戏曲就分为歌舞与戏謔两类,男优以戏娱人,女巫以歌舞娱神。
这便分别是戏与曲的起源。
由此可见,戏与曲原本是不同的两种娱乐方式,各自独立存在,互不相干;
后来才逐渐走向融合。
“古之俳优,但以歌舞及戏謔为事。
自汉以后则间演故事;
而合歌舞以演一事者实始于北齐。
顾其事至简,与其谓之戏,不若谓之舞之为当也。
然后世戏剧之源,实自此始。
”(《王国维戏曲论文集》第8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真正以歌舞演故事的戏曲产生于北齐,但当时戏曲中戏的因素十分微弱,主要的还是歌舞。
“此二者(《兰陵王》和《踏摇娘》)皆有歌有舞,以演一事;
而前此虽有歌舞,未用之演故事;
虽演故事,未尝合以歌舞。
不可谓非优戏之创例也。
”王国维“以歌舞演故事”的戏曲定义便是从北齐的《兰陵王》和《踏摇娘》的表演实践中总结出来的。
“顾唐代歌舞戏之发达,虽止于此,而滑稽戏则殊进步。
此种戏剧,优人恒随时地而自由为之;
虽不必有故事,而恒托为故事之形;
唯不容合以歌舞,故与前者稍异耳。
”(《王国维戏曲论文集》第12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这里明确指出,唐代的戏曲有歌舞戏与滑稽戏两种。
滑稽戏不合歌舞,表演的往往是假托的故事。
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说:
要之,唐、五代戏剧,或以歌舞为主,而失其自由;
或演一事,而不能被以歌舞。
其视南宋、金、元之戏剧,尚未可同日而语也。
(《王国维戏曲论文集》第14页中国戏曲出版社1984年)
这里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至唐五代时,戏曲仍是两种倾向、两个派系。
王国维先生在分析唐代滑稽戏与歌舞戏异同时说:
此种滑稽戏,始于开元,而盛于晚唐。
以此与歌舞戏相比较,则一以歌舞为主,一以言语为主;
一则演故事,一则讽时事;
一为应节之舞蹈,一为随意之动作;
一可永久演之,一则除一时一地外,不容施于他处;
此其相异者也。
(《宋元戏曲考·
上古至五代之戏剧》,《王国维戏曲论文集》第14页中国戏曲出版社1984年)
这里指出歌舞戏与滑稽戏的区别,从两种戏曲表演的主要内容、目的、形态、环境条件四方面进行了分析,是有道理的。
王国维的观点是有见地的。
而许之衡的《戏曲史》则将早期雏型戏剧分为“歌舞戏”、“滑稽戏”、“杂戏”三大类。
(吴梅、许之衡《中国戏曲概论》时代文艺出版社,2009)其实,“滑稽戏”与“杂戏”完全可以合并成一类,两者都具有故事性。
这种三分法与王国维的两分法是相通的。
这说明早期雏型戏曲,在成熟之前,确实存在不同类型的情况。
那么,将其分为两个派系,亦未尝不可,也是合理的。
王国维还认为,唐代仅有歌舞剧及滑稽剧,唐代的戏曲或重歌舞,或尚滑稽,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戏曲,真正意义上的戏曲应该产生于宋代。
“唐代仅有歌舞剧及滑稽剧,至宋金二代而始有纯粹演故事之剧;
故虽谓真正之戏剧,起于宋代,无不可也。
”(《王国维戏曲论文集》第53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虽然从理论上可以说,以歌舞演故事的戏曲产生于宋代,但宋元两朝的戏曲仍然重曲轻白,臧晋叔《元曲选序》云:
“或谓元取士有进士科,主司所定题目外,止曲名及韵耳。
其宾白,则演剧时伶人自为之,故多鄙俚蹈袭之语。
”(见《元曲选卷首》,中华书局1979)王国维也从亲眼所见的元代杂剧刊本上发现了这一问题。
“至《元刊杂剧三十种》,则有曲无白者诚多。
”“元剧关目之拙,固不待言。
此由当日未尝重视此事,故往往互相蹈袭,或草草为之。
”(《王国维戏曲论文集》第82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关目,指剧本的结构、关键情节的安排和构思。
不重视关目,便是淡化故事情节,戏分不足,曲仍然占优势。
“我国戏剧,汉魏以来,与百戏合,至唐而分为歌舞戏及滑稽戏二种;
宋时滑稽戏尤盛,又渐藉歌舞以缘饰故事;
于是向之歌舞戏,不以歌舞为主,而以故事为主,至元杂剧出而体制遂定。
”(《王国维戏曲论文集》第108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他认为,元杂剧才名副其实地以歌舞演故事,是真正的戏曲。
这一观点极富见地,得到学术界的一致公认。
王国维认为,中国古代戏曲中的戏与曲两大要素原本是独立的,由于两者都是娱乐形式,戏曲形成过程中便形成互相融合、互相渗透的趋势。
以歌舞为主的“曲”不断吸取“戏”中的故事性,而以故事为主的“戏”也注意吸取“曲”中的歌舞因素。
有学者在这方面进行过研究。
张庚、郭汉城《中国戏曲通史》云:
在戏曲方面,最重要的就是他们的歌舞和汉族民间的歌舞、角抵的结合,而且循着《东海黄公》这个以角抵演故事的路子,发展出《踏谣娘》、《兰陵王》、《拨头》等等带故事的歌舞来。
这些歌舞产生的时代较晚,多在北齐、北周到隋末之世。
……这些节目的特点是:
综合了歌舞、角抵等技艺,并以一个故事贯穿起来,虽然仍不是以演故事为主,而是以歌舞、角抵为主,但这较之纯粹技艺表演和各种歌唱舞蹈的独立表演,即向着综合发展为戏曲艺术有了根本性的变化。
(张庚、郭汉城《中国戏曲通史》第20页,中国戏曲出版社1992年出版)
该书在《宋杂剧和金院本》一节中还说:
宋杂剧就是继承着唐代参军戏这个传统,又广泛地吸收了许多表演、歌唱的技艺,并把它们进一步综合起来而形成的。
(张庚、郭汉城《中国戏曲通史》第46页,中国戏曲出版社1992年出版)
这里既指出了歌舞吸收故事因素的情况,又指出了杂剧吸收歌舞等表演艺术因素的事实。
这说明以“戏”为主的民间派戏曲与以“曲”为主的文人派戏曲相互取长补短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
这一过程是相当漫长的。
一直到唐代,还是歌舞剧与滑稽戏并存。
宋代以降,以歌舞演故事初露端倪。
但到宋末元初,戏曲仍然以歌舞为主。
元杂剧才标志真正意义上的戏曲的诞生。
综上所述,古代戏曲一直存在着两个流派。
一个是以曲为主的歌舞戏,一个是以戏为主的滑稽戏。
这两派是分别以戏曲艺术的两大要素曲和戏为核心的。
从中国古代戏曲发展的实际情况看来,这两个戏曲流派从古代戏曲起源伊始便产生了,而且一直存在于整个戏曲史中。
其实,这两个流派可以简单地划分为通俗的民间派系和尚雅的文人派系。
民间派系以戏为本,多讽刺滑稽因素,以质朴本色著称,为下层人民、无文化群体所喜闻乐见;
文人派系以曲为本,多歌曲舞蹈,以文采风流见长,在贵族阶级及其文人、有文化群体中流行。
第二节俗与雅
中国古代戏曲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特点,就是其文化品位在雅俗之间。
元代杂剧和明清传奇分别是中国古代戏曲的成熟和繁荣阶段。
在文学史上,元明清戏曲与小说是被作为通俗文学对待的,因而遭到封建统治阶级及其文人的歧视和冷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