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工程方案施工方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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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并核对施工图纸提供的道路中桩座标以及纵、横断面图。
将全站仪置于堤基中桩,根据该桩位处堤基的横断面设计图放出堤基用地红线桩,堤坡脚,边沟、截水沟、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并在距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控制桩,其距中心不应超过50米,并在桩上标明桩号与路中心填(+)或挖(-)高度。
在边桩放线后,应进行边坡放样,每挖填5m,应复测中心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大小。
1.2.3.涵渠、结构物放样
结构放样利用已建平面控制网,采用交会法放样,放样时,用J2经纬仪按设角交会放样,同时,用全站仪置于中轴线上校核,交角应介于30°
~120°
之间。
承包单位将测量成果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必要时监理单位可以要求承包单位在其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测量。
若经双方协商同意,承包单位可邀请建设单位共同进行联合测量,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直接作为计量依据。
承包单位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本控制点、基线的永久埋石、标架和水准点,使之容易进入和通视。
承包单位对测量网点负有保护全部责任。
1.3.土地平整及田埂填筑
B标段;
大塘溪村543个田块区域、金山村50个田块区域,共593个分块区域。
旱地土方平整85610m3,稻田内土方平整37400m3,
1.3.1.复核地面高程
施工单位进场后,测量人员在地块附近设置控制测量标桩,对地块高程进行复核,并与设计原地面高程进行对比是否符合,如存在较大差错时,应请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复核。
1.3.2.施工放样
在施工前按设计图纸或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放样,控制好每个地块的边界与高程。
1.3.3.表土剥离
认真控制剥离厚度,剥离的表土中不得含有石块和杂物,剥离表土必须集中堆放,不能与弃土混堆。
1.3.4.地块平整
表土剥离后,应及时填写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经监理单位验收签证合格后,才可进行地块平整。
平整时应采取就近原则,尽量做到挖填平衡。
1.3.5.表土回复控制
把原来收集的表土摊铺到地块上,土层厚度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切实保证表土质量,一般厚度大于30cm,同时,铺完后地面高程与设计高程误差不应超过3cm。
回复的表土中不得有石块(卵石)、砂砾石、草根等杂物,若有必须彻底清除干净。
1.3.6.地埂施工
高度在的80cm以内地埂为土埂,外坡比为0.75;
150cm内高的地埂为干砌条石埂,石埂后的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
150cm以上的地埂采用混凝土框格护坡,外坡为0.75,土表面夯实、削平。
1.3.7.田埂施工
按设计或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田埂施工。
田埂夯筑要顺直,防止漏水,在田埂内侧用粘性土涂抹夯实,放水蓄。
田埂外侧选择粘性较强的土壤,逐层压实后修坡,拍打结实。
田埂要伸直,宽窄要一致,埂面施工要平整。
1.3.8.超过1m高田埂施工
下部按设置的干砌块石扩坡或干砌条石挡土墙施工,上部用草皮护坡处理。
1.3.9.砂卵石地块平整
采用在砂卵石表面铺上小卵石反滤层,再铺上20~30cm粘土保水层,最后铺上表土层的方法进行砂卵石地块平整。
1.3.10.土地平整检测
施工单位按单元工程进行自检与自评,并填写相应的评定表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和复评后进行下道工序。
1.4.农田水利工程
1.4.1.土方开挖与回填
开挖顺序:
测量放样→土方开挖→土方运至指定堆料场。
对于其他零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关工程的进展情况穿插进行。
1.4.2.施工测量控制
施工测量放线采用全站仪控制测量,根据设计坐标和标高把设计图纸上的布置尺寸控制施放到施工面上。
1.4.3.测放临时水准点
工程施工之前,根据图纸指定的已知水准点,整改至施工区范围内,设置临时水准点,作为施工测量用。
水准点设置在无干扰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基石上。
1.4.4.平面放线
根据工程的起点、终点和转折点的设计坐标,计算出这些点与附近控制点或建筑物之间的关系。
然后根据这些关系把各个放线点用标桩固定在地面上。
1.4.5.纵断面水准测量
沿工程的施工线路每隔100—200m的距离设置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的精度要求闭合差控制在±
用以检验设计图示地面高程和实际地面高程是否相同,并以此来决定沟槽开挖的深度。
1.4.6.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前,先进行场地清理。
清除开挖区域内的全部杂草、垃圾、不可利用的表土及其它障碍物,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1)、开挖测量放线必须准确,误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2)、开挖边坡1:
1,挖出的土方运至指定料场堆放。
(3)、基槽开挖注意事项
a)、开挖的槽底标高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先设法降低地下水位。
b)、严格按沟槽断面尺寸要求进行,基槽壁应平整,槽底坡度要符事图纸要求,禁止超挖。
c)、当开挖到接近槽底深度时,应随时复核槽底标高,避免超挖。
d)、施工期间应注意保护与管道相交的其它地上、地下设施。
对于不明障碍物,应查明情况采取措施清除后才能施工。
e)、开挖基槽时,基底设计标高以上0.2~0.3m的原状土予以保留,
禁止扰动,砌石前用人工清理,如局部超挖,需用填补并分层夯实。
1.4.7.土方回填施工
土方回填用料应按监理单位指定地点选取,土方回填应分层夯实,每层厚度控制在30cm左右,密实度不应小于90%。
(1)土料碾压机具的行走方向,平行堤轴线,不宜垂直堤轴线方向碾压。
(2)分段、分片碾压时,相邻两个工作面碾迹的搭接宽度,平行堤轴线方向应不小于0.2m;
垂直堤轴线方向宜为3~5m。
对机械碾压不到的死角,应以夯具进行夯实。
(3)以履带式拖拉机或拖拉机带碾磙作为压实机械,采用进退错距法压实工艺,碾迹套压宽度宜大于lOcm:
以铲运机、自卸汽车等作为压实机械时,可采用轮迹排压法工艺,轮套压宽度宜为3~5cm。
(4)采用人工硪夯和机械夯压实时,应采用连环套打法夯实,夯压夯1/3,行压行1/3,使平面上夯迹双向套压。
分段、分片夯压时,夯迹搭接的宽度应不小于lOcm。
(5)土料的铺料与压实工序应连续进行,以防止土料被晒干,影响填土质量:
对表面已风干的土层,应作洒水湿润处理。
对已经检验合格的填筑层,如间隔时间较长,再在上面填筑新土时,应作表面刨毛或清除处理。
主要机械设备:
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压路机,自卸汽车。
1.5.砌石工程
1.5.1.施工放样
主要对排水沟、灌溉渠的轴线及高程进行控制,放样时保证沟、渠轴线符合设计要求,能对沟、渠的开挖高程进行控制。
1.5.2.基槽开挖
根据土方开挖要求进行施工,需做隐蔽工程记录与签证。
1.5.3.垫层施工
有反滤要求及渠底需进行浆砌的沟、渠需进行垫层施工。
垫层或砂砾石混合垫层,铺设时按设汁要求进行施工,并做隐蔽工程记录与签证。
1.5.4.砌石体施工基本要求
砌石体施工基本要求是:
平整、稳定、密实、错缝。
(1)平整;
砌体的外露面应平顺和整齐,挡墙的同一层面应大致砌平。
(2)稳定:
石块的安砌必须自身稳定。
(3)密实:
砌体以35×
35cm断面石,选型配砌。
浆砌石保持一定间隙,水泥砂浆应填实饱满插捣密实。
干砌石应相互卡紧。
(4)错缝:
同一层内相邻的和上下相邻的砌石均采用错缝法施工。
1.5.5.砌石体的材料
(1)砌石体的石料使用施工图纸规定或监理单位批准的石料。
砌石材质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
(2)本工程施工的石料分为;
块石、毛条石、清夹石及大卵石。
a)、块石:
要求上下两面平行且大致平整,无尖角薄边,块厚大于20cm。
b)、毛条石:
四棱八角基本成型,块高基本满足35cm和37cm。
c)、清夹石:
要求棱角分明,六面基本平整,同一面最大高差小于1.0cm,其长度宜大于50cm,块高分别为35cm、37cm。
d)、大卵石:
在涪江边采集,洁净,长径不小于25cm。
(3)浆砌石体砌筑
a)、砂浆为M7.5,施工前有试验配合比,强度满足设计要求,且应有试验报告,砂浆采取在砌筑现场随机抽取的方法以检测其砂浆的强度。
b)、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超过初凝时间,应待砂浆强度达到2.5Npa后才可继续施工。
c)、勾缝砂浆为M10,应按实有砌缝开槽勾平缝,勾缝密实,粘接牢固,墙面洁净。
d)、砌石体应采用辅浆法砌筑,砂浆必须饱满。
e)、砌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有关规定。
(4)块石
a)、砌筑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座浆,且将大面向下,表面呈龟纹。
b)、砌体的灰缝厚度应为20--30mm,砂浆应饱满,石块间不应相互接触。
(5)条石砌体
条石砌体的灰缝厚度,灰缝控制在lO~15mm内。
a)、砌筑条石砌体时,石料应放置平稳,砂浆铺设厚度应略高于规定的灰缝厚度。
b)、条石砌体应上下错缝搭砌,灰浆饱满。
(6)卵石砌体
a)、每层卵石先铺砂浆30mm厚,再砌卵石,每个卵石应被砂浆包住,每层卵石的间隙应铺满砂浆,随即用小卵石填紧塞实。
b)、每层卵石必须水平伸直,上下错位,表面用原浆勾缝。
(7)干砌条石体砌筑
a)、干砌条石使用材料应按施工图纸要求采用合适的砌筑料,石料使用前表面应洗除泥土和水锈杂质。
b)、砌体缝口应砌紧,底部应垫稳填实,与周边砌石靠紧,严禁架空。
c)、不得使用翅口石和飞口石,翅口石是指一边薄一边厚的石料,上下两块薄石部分互相搭接而成;
飞口石是指石块的边口很薄,未经砸掉即砌上。
d)、在梯形沟、渠的施工中,宜先底后坡,先中间后两边,由下而上砌筑。
(8)干砌条石施工
a)、砌筑前要按墙体厚度,设计要求预先计算层数和选定排列方法、尺寸。
b)、采用单皮顺砌,必须上下错缝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较短条石长度的l/3,双轨条石排列也要顺砌,但上下左右竖缝均应错开。
c)、条石平整度不应大于2cm。
(9)干砌石护坡
a)、坡面上的干砌石砌筑,应在夯实的垫层上,自上而下分层铺设,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
b)、扩坡表面砌缝的宽度不应大于25删,砌石边缘应顺直、整齐牢固。
c)、砌体外露面的坡顶和侧边,应选用较整齐的石块砌筑平整。
1.5.6.
养护
浆砌体外露面在砌筑后12—18h之间应及时养护,保持外露面的湿润。
水泥砂浆砌体一般为7天,混凝土砌体为14天。
1.6.U型槽工程
1.6.1.U型槽工程施工步骤
测量放样→表土剥离→土方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