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照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系统采购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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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

二○一七年六月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一包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供应商的营业范围须涵盖本次项目内容;

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由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信息库认证:

首次投标的投标单位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供应商登录系统”,注册供应商身份,上传企业相关信息及有关证件的扫描件,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主项和增项)、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进行现场核验(具体详见供应商和投标单位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

23万元

四、获取采购文件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8日08时30分至2017年07月04日17时30分(见附件: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此为获取采购文件唯一途径。

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的,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办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07月07日15时00分至2017年07月0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7年07月0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地址:

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北首

联系人:

许崇良

联系电话:

0633-7987205

2.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日照市烟台路269号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15层北区

冯吉鹏张英泽

0633-8788369

电子信箱:

hyharz@

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日照政务网)上发布。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2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4谈判小组系指由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本采购文件中的“买方”、“甲方”系指采购人,“卖方”、“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7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包括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包括扫描件)公证书。

2.8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3.1采购文件、报价文件、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采购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的有关费用。

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供应商必须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

5.3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5.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采购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报价有效期

6.1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日。

在此期间,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采购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保证金。

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保证金有效期。

6.5本须知第7条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

7.保证金

7.1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否决其投标。

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

2017年07月06日15时00分前缴纳4000.00元(肆仟元整)保证金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网上银行支付,必须缴纳到该投标采购项目标段(包)所对应的保证金子账户上。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户以“网银转账”的方式缴纳至以下对应账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810100101421037236-00929

开户银行: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地址:

日照市烟台路和济南路交汇处

0633-8781469

7.4保证金将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退还到供应商的网银账户(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5日内无息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办理)。

7.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报价或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价文件;

7.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5.4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7.5.5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供应商有前款7.5.1至7.5.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7.6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成交的;

7.6.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

8.报价费用

8.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活动有关的费用。

不论成交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9.采购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三章项目说明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第五章报价文件部分格式(附件)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07月05日16:

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

hyharz@);

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

采购代理机构对2017年07月05日16:

00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10.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10.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为准。

10.5为使供应商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1.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2.解释权

12.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2.2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2.3若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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