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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游戏内容划分15
2、网络游戏的市场发展历程17
3、网络游戏行业的市场规模19
(1)网络游戏行业整体市场规模19
①互联网普及率的大幅提高支持网络游戏用户增长21
②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推动行业健康繁荣发展22
③网络技术的进步促进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22
④新用户新市场驱动网络游戏产业高速发展23
⑤原创优秀网游产品增长有利于网络游戏行业本土化发展23
⑥网络游戏行业出口规模快速扩大,开辟了国内网络游戏市场增长的新空间25
4、网络游戏行业细分市场情况26
(1)客户端游戏市场概况26
(2)网页游戏市场概况33
(3)移动游戏市场概况34
四、行业竞争格局38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39
六、行业壁垒40
1、市场准入壁垒40
2、人才壁垒41
3、技术壁垒41
4、资金壁垒41
七、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42
1、有利因素42
(1)互联网用户数量的持续增长有利于网络游戏行业保持持续稳定增长42
(2)国家政策鼓励网络游戏产业健康繁荣发展42
(3)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支付手段不断丰富,有利于培养用户付费习惯43
(4)行业发展逐渐规范,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44
2、不利因素44
(1)游戏专业人才严重匮乏44
(2)游戏产品的同质化现象严重,影响用户体验44
八、行业利润水平及变动趋势45
九、行业经营模式45
1、收费模式45
2、运营模式46
十、行业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47
1、周期性特征47
2、季节性特征47
3、区域性特征47
十一、行业上下游的关系48
十二、行业发展趋势49
1、研运一体化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49
2、自研实力日趋重要,产品品质成为核心要素49
3、产品跨平台、业务多平台趋势明显49
4、3D网络游戏将成为行业主流49
5、行业内兼并收购持续增多50
十三、行业主要企业简况50
1、腾讯控股有限公司50
2、网易公司51
3、畅游有限公司51
4、盛大游戏有限公司51
5、完美世界有限责任公司51
6、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52
7、金山软件有限公司52
8、网龙网络有限公司52
9、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2
10、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3
11、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
12、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
13、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
一、行业管理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
网络游戏行业属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的分支,该行业目前实行工信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国家版权局多头部门管理。
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草案;
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以及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督。
文化部主要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备案制度;
对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网络游戏行业作为文化产业的细分领域之一,文化部主要负责拟订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游戏产业发展;
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出版工作,制定全国互联网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互联网出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
对互联网出版机构实行前置审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互联网出版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具体到游戏行业,其主要负责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国家版权局主要负责游戏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管理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002年6月,新闻出版总署与工信部联合发布《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当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后,向工信部申请相关批准。
2005年7月12日,工信部和文化部联合发布《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网络游戏享受软件产业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原创网络游戏的创作和研发。
2009年3月,工信部颁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所需文件及程序,并明确指出使用许可证的要求及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根据电信许可办法,增值电信业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实行年检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报告年的次年第一季度向原发证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2009年6月,文化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对虚拟货币进行了准确的定义,并且明确地指出,同一家企业不能同时经营虚拟货币的发行与交易,虚拟货币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防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秩序可能产生的冲击。
200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指出了动漫游戏企业是文化创意产业着重发展的对象之一,要重点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网络游戏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支持动漫、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2009年11月,文化部下发《关于改进和加强网络游戏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阐述了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监管新措施,从建立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自我约束机制、完善网络游戏内容监管制度,以及强化网络游戏社会监管与行业自律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0年8月,文化部正式发布《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首次系统的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和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首次确认了从事网络游戏活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使用范围及“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等概念,同时对网络游戏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经营行为、虚拟货币等有关网络游戏市场的热点话题作出了明确的制度安排。
2011年2月,文化部颁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该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相关服务必须取得文化部或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批准。
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其中与网络游戏相关的“二十八、信息产业:
23、软件开发生产;
43、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的开发系统”和“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7、文化创意设计服务,10、动漫创作、制作、传播、出版、衍生产品开发,12、网络视听节目技术服务、开发”等均被列为鼓励类项目。
2011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亦显著增强。
要在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和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和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
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提出要重点推进数字内容服务等八个领域的高技术服务加快发展,拓展数字动漫、健康游戏等数字内容服务。
2012年2月23日,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通知,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扩大文化消费,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健全投融资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
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制定的《关于下一代互联网“十二五”发展建设的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三网融合,为发展下一代互联网提供了新的战略机遇。
明确提出发展目标,在“十二五”期间,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5%以上,推动实现三网融合。
2013年8月,文化部印发《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要求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内容管理部门,配备取得《内容审核人员证书》的人员负责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管理,保障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
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大力推动传统文化单位发展互联网新媒体,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升先进文化互联网传播吸引力。
深入挖掘优秀文化资源,推动动漫游戏等产业优化升级,打造民族品牌。
推动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造等产业领域中的集成应用。
2014年3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演出院线、动漫游戏、艺术品互联网交易等支付结算系统,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挥贴近市场、支付便利的优势,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完善演艺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交易等行业的银行卡刷卡消费环境。
探索开展艺术品、工艺品资产托管,鼓励发展文化消费信贷。
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与互联网金融相结合,促进文化领域的信息消费。
网络游戏行业是近年来高速发展起来的互联网新兴产业,国家相关的监管措施也在不断地完善和改进。
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产业政策从宏观及政策层面为网络游戏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适当的监管也有利于整个行业有序竞争、保护游戏用户的利益,进一步促进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行业上下游情况
网络游戏产业主要由内容制作研发、运营、渠道分发及支付三大主要环节组成,互联网接入提供商则主要负责提供网络游戏传输的渠道。
网络游戏研发商是决定网络游戏品质的关键环节,负责游戏的制作、构架和研发,主要包括网络游戏的编程、设计、美术、声效、生产及测试等工作。
研发环节的核心能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用户偏好的把握程度,这体现在背景设定、故事情节、人物线索方面的安排与布置等方面;
二是研发团队的技术能力,包括策划、编程、美术、音乐音效技术等;
三是周密的组织能力。
由此可见网络游戏研发是一项多领域、跨学科的复杂工程,需要研发商具有强大的综合研发能力。
网络游戏研发商是整个网络游戏产业的基础,决定着一款网络游戏的最终的产品品质和体验效果。
并且只有研发商不断的研发出新的游戏或丰富现有游戏的内容和可玩性,网络游戏市场的其他参与者才有参与运作的基础,也才能更好地满足终端用户的体验需求。
随着我国网络游戏市场的发展和走向成熟,已逐步进入到网络游戏精品化发展阶段,市场竞争将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