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展馆展场管理指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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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展位的搭建高度不得超过6米,用玻璃或木板材料封顶的一律安装悬挂式6公斤干粉灭火器,每20㎡配置一个,20~30㎡配置两个,以此类推。
用布质材料封顶的,布与布之间需留有20公分间隔,并按每5㎡/公斤喷涂阻燃剂(尼龙布、网孔布按16㎡/公斤)。
5、展位搭建涉及玻璃展具的,需遵循以下规定:
a、玻璃安装在两米以下且单件玻璃面积超过3㎡的一律使用钢化玻璃;
b、玻璃安装在两米以上位置的,不论面积大小一律使用钢化玻璃。
6、由展馆方负责搭建的标准展位,各展团须于展览会进场30天前向秘书处展务组提交有关图纸、楣板文字资料及展位配置资料,因延迟提交上述资料导致标准展位搭建延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展团承担,主办方与展馆方不负任何责任。
7、展览会现场所有展位搭建必须严格遵守《展览会防火安全合同》等相关规定及其它展馆相关使用指引,并按有关消防部门的审批要求施工。
不按要求施工的任何单位,展馆方不提供展位用电。
8、参展商对自已展位施工安全质量承担责任,如因展台坍塌、坠物、失火等原因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的,均由参展商自已承担赔偿责任,主办方及展馆方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四)展馆安全保卫工作指引
1、各展团必须按组委会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安全保卫事宜,并与展馆方协商制定本展区内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安全保卫措施。
2、各展团应严格遵守组委会“安保组”及展馆方制定的所有安全保卫规定并配合执行。
3、各展团有责任通知各参展单位对其贵重物品、个人财产和展览品妥善保管,其安全由参展单位负责。
个人财产和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贵重展览品应置于展示柜内上锁陈列。
如需24小时看管,展馆方将尽力安排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有关保安费用须另行交纳。
(五)展馆其他使用指引
1、展馆承重负荷:
一楼展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000公斤;
二楼展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350公斤。
凡超出以上负荷标准的展品,各展团应提前与展馆方协商,经展馆方书面同意并按展馆方要求做足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展厅。
2、展位与电源箱的距离不少于80CM,展位与墙体的距离不少于60CM,不得阻挡消防设施,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展馆的天花及固定设施上不允许悬挂任何物品。
4、不得损坏或拆改展馆任何硬件设施:
展馆内任何部位不得打入钉子、螺丝或钻洞;
如需在展馆石质地面或墙面上进行粘贴,仅允许使用非残留性的单面、双面布底胶;
不允许使用其它粘胶物。
5、展馆不提供压缩空气。
展览会的空气压缩设备需由各展团或参展单位自备,并只能置放于馆外露天场地;
该设备的运作不允许对其他参展单位、观众及展览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6、如需从地沟引出线管,需注意保持地面的平整,必要时须加护盖及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以策安全。
7、各展团应统一负责将展览会筹展及撤展期间的废弃包装材料、施工废料垃圾等清运出琶洲展馆范围以外。
二、展馆各种服务收费标准
(一)展场服务内容及价格
1、基本保安服务:
每500平方米使用面积免费配备1名保安人员,从事门卫、展场巡查、闭馆清场、消防安全管理及夜间展场外围定时巡逻等保障展览会安全和维护展览秩序的工作;
组展方要求增加保安人数,则须按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
2、基本保洁服务:
包括所使用展厅通道的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洁服务、展位废纸篓的清理服务及展览期间一般垃圾清理服务,不包括特装展位的布撤展垃圾及施工废料的清运。
3、基本照明:
展厅每隔三横排顶灯开一排,如要求加开顶灯,按顶灯功率及开灯时间另外加收电费(每度电1.2元)。
4、服务内容不包括展会横额免费制作;
室外展场不提供保安、保洁、照明等服务。
(二)有关展览配套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
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名称
单位
价格
备注
洽
谈
室
微型
元/间/4小时
500.00
容纳10人,配2桌10椅
小型
700.00
容纳15人,配3桌15椅
中型
1000.00
容纳30人,配4桌20椅
会
议
1#
1800.00
回型式,容纳50人,提供空调
2#
2800.00
课堂式,容纳200人,提供空调
3#
1100.00
课堂式,容纳48人,提供空调
白云
2000.00
课堂式,容纳60人,提供空调、音响(麦克风2支)
花城
贵
宾
珠江
沙发,容纳25人,提供空调
五羊
1200.00
沙发,容纳12人,提供空调
金穗
沙发,容纳20人,提供空调
序厅4.3米柜台
元/个/展期
300.00
展览用
序厅6.5米柜台
柜台储藏室
元/间/展期
400.00
珠江散步道圆形报道台
仅供乙方作展览报到、咨询台用途,乙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
备注:
洽谈室、会议室、贵宾室等按照展馆原定配置,如需增加桌椅,需顾客另外支付相关费用,贵宾室及“白云”、“花城”禁止携带食品、有色饮料入内。
(三)有关展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1、常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价格
施工管理费
元/M2/展期
28.00
按展位净面积计费,提供特装展位日常地毯吸尘、保洁服务(不含特装施工完工后的初次清洁)
空调费
元/M2/8小时
2.50
按展厅面积计费,此为暂定价格
延时服务费
(加班费)
元/M2/3小时
16.00
按净面积计费,每展厅起点面积为100M2,以3小时为计费时段,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晚上11时后加倍计费。
8.00
按毛面积计费,只适用于整展厅加班,以3小时为计费时段,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晚上11时后加倍计费。
2、展位搭建收费标准
展位规格
收费标准
6平方米展位
308.00元/个/展期
9平方米展位
350.00元/个/展期
注:
展位基本配置为3面围板、1张铝合金方台、2张折椅、2支光管、1个纸屑篓、1条中英文楣板文字
3、展具增加、拆搭项目收费标准
规格(CM)
单位
装拆楣板
付
100元
只拆不装楣板
50元
装门
100X240
个
100元/一展期
带门锁
拆展板
块
30元
合同规定的展览会进场前不计费用
装展板
拆展柜
80元
同上
4、铺设地毯收费标准
铺A类地毯
M2
25元/一展期
现场价为30元/一展期
铺B类地毯
18元/一展期
现场价为20元/一展期
自铺地毯
管理费
2.00元/展期
组展方或参展商雇请展馆方以外其它施工单位铺设标准展位及公共区域地毯
铺开幕式地毯
200X1000
卷
150元/一次性
地毯清洁服务费
5.00元/次
5、文字制作收费标准
规格(CM)
中文字单价
英文字单价
10X10以内
2元
1.5元
1、自来图案、商标、书法等视为指定制作,扫描输入费80元/件,电脑处理、修饰变形价格另计。
2、电脑刻字贴工费按制作成本30%计收,少于20元按20元计收。
3、加急按50%加收,(展览会进场后办理视为加急)
4、本表收费标准均按展期收费。
10X10以外
0.02元/CM2
0.015元/CM2
指定制作10X10以内
10元
指定制作20X20以内
15元
指定制作30X30以内
20元
指定制作40X40以内
指定制作40X40以外
按室内横额计收
室内横额(0.7X10M以内)
800元/条
室内挂横额人工费
200元/条
楣板文字
50元/单条
中英文70元/单条
裱底
楣板
20元/单条
非指定制作
50元/M2
指定制作
100元/M2
6、租用展具收费标准
规格(CM)
价格(元)
精品陈列柜
1000
含楣板、灯具、电费,基本固定位置摆放,移位拆装费100元/个
玻璃饰柜
97X50X217
350
仅限于标摊租用,合同约定进场时间前申报
玻璃展柜
100X50X250
250
一个展期
展柜
215
展台
100X50X30
115
报到台
100X50X100
180
地柜
100X50X75
130
高低展柜
100X50X75/30
前言牌
100X250
搁板
100X30
30
网片
100X150
50
挂钩
1.00
备注
1、展览会进场后申请加收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