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产品追溯经验借鉴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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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政府未规定的辐射;
在鲜食产品中添加色素;
产品不经检测或调查直接判断合格等都将认定违法。
3.规定明确种植和生产企业必须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种植环节推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oodAgriculturalPractice,GAP)管理体系,在加工环节推行良好生产操作规范(GoodManipulatePractice,GMP)管理体系,以及危害分析及关键点控制(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int,HACCP)食品安全认证体系。
无论在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可以追溯到责任者。
4.规定明确标签基本要求、规范基本标签:
食品名称必须表示明显,净含量必须标注准确,主要成分必须标明,含量最多主成分置前,必须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每个标签必须真实、可靠,不能误导消费者,标签不真实或写错都将视为违法。
5.规定明确了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实施期限,即大企业(500名雇员以上)在法规公布12个月后必须实施,中小型企业(11?
499名雇员)在法规公布18个月后必须实施,小型企业(10名雇员以下企业,在法规公布24个月后必须实施,也就是说到2006年底所有与食品生产有关的企业必须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二、美国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的内容
美国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可分为3类,即农业生产环节可追溯制度、包装加工环节可追溯制度和运输销售过程可追溯制度。
美国农产品可追溯制度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在任何一个生产环节出了问题,可追溯到上一个环节。
1.农业生产环节可追溯制度
如BOSKVICH企业。
该企业拥有4047hm2种植园,每年生产30种蔬菜和草莓,同时拥有一座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厂。
该企业在种植业生产环节推行GAP管理体系。
BOSKVICH企业在种植生产过程中,大面积采用地膜覆盖种植技术,采用地膜覆盖技术的原因,一是加州西部干旱缺雨,采用地膜覆盖技术可以减少水分蒸发,保墒;
二是可以控制杂草,减少除草剂的用量,有利环境保护;
三是采用膜下滴灌技术,可以节约用水,同时肥料随同灌溉一起施用到植物根部,有利于植物吸收,降低生产成本。
在农药的使用上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一般使用农药要请专业的农药服务公司执行作业,并将农药用量控制在合理浓度与使用范围内。
使用毒性较高农药时,必须事先通知县农业局,在县农业局备案。
在使用过程中,县农业局派人到现场监督并指导农药使用。
在距收获期7天之内禁止使用任何农药。
在采摘过程中,工人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必要时还要洗手。
生产基地必须是洁净的,远离污染源。
所有废弃物必须经过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所有生产过程,从种子处理、土壤消毒、栽培方式、灌溉、施肥、使用农药到收获采摘都要记录。
能够追溯到哪个生产基地、品种、生产时间。
即使是跨国生产基地,如在墨西哥生产的马铃薯也必须执行GAP管理体系。
2.包装加工环节可追溯制度
美国法律要求所有产品供应商(非运输企业)必须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
产品可追溯制度分为前追溯制度(IdentifytheImmediatePreviousSource,IPS)和后追溯制度(IdentifytheImmediateSubsequentRecipient,ISR)。
IPS主要记录内容有:
企业的名称及其所拥有的信息(国内或国外的);
产品名称、产品出产日期;
产品商标、产品类型、产品品种特性、产品等级等;
产品生产者、主要生产过程、产品包装者;
生产区域信息;
单位包装数量或重量。
ISR主要记录内容有:
产品接受者企业名称所拥有的信息(国内或国外的);
描述产品交割的类型,包括产品商标名称、产品品种特性等;
产品交割日期;
谁生产?
生产工艺如何?
谁包装?
以及带有产品识别条码信息等;
产品单位包装数量(重量);
外包装损坏程度;
产品的保存期;
产品的保质期,指失去价值或风味发生变化的时间;
产品运输企业名称以及与运输企业相关的产品后追溯信息。
在美国,鲜食农产品生产从种植到包装往往是一体化的,有些产品往往在田间就进行了初加工。
如BOSKVICH企业生产的芹菜、生菜等。
在田间按标准进行了分级,保持产品规格一致;
芹菜去掉叶子、老叶和根部(不清洗),装入包装箱;
在包装外贴上标签以及带有生产企业和产地信息的条形码,进入保鲜库储存。
在产品加工生产过程中实行的可追溯形式有2种,即GMP和HACCP管理体系。
实行GMP和HACCP都是以第三方认证形式建立的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美国政府虽然不强调产品认证,但要求产品生产的每个环节必须是可控、安全和可追溯,由此许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都选择了GMP和HACCP管理体系。
如美国的一家蔬菜加工厂,菠菜从进厂后就进行负压清洗,然后是金属探视,消毒、人工去掉黄叶、速冻、包装。
对每个关键点进行质量控制,每个环节都有生产操作规程。
对洗涤剂和大肠杆菌实行严格控制,因为洗涤剂是化学品,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氯离子,大肠杆菌是食品法律不允许超标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每天都要送到独立化验室检测,合格的产品才被允许贴上标志及条形码,送入冷藏保鲜库。
Dole公司是世界著名水果、蔬菜、鲜切花生产商,也是世界较大果汁生产商之一,该公司生产基地设在秘鲁、洪都拉斯、厄瓜多尔等,对于分散的、小规模种植者,在生产地建立小型消毒池,进行产品处理。
在哥伦比亚,香蕉采摘下来,先进行消毒处理后再装箱。
该公司每天都要掌握农户生产、装船、海上运输以及到货信息,每天必须把与1000多人有关的信息记录下来,通常在收割前24小时就基本掌握了信息,当天出现的问题都可以追溯到责任人,并及时通报给美国FDA。
哥伦比亚的货船一次能装120万个箱子,每一个箱子都带有生产商信息的条形码。
不仅每个纸箱上有条形码,每个货柜也有相应的信息。
每个集装箱装满后,用惟一的号码条封存,如果有人开箱,密封条将被破坏。
这些系统信息用扫描仪扫描,直接输入电脑,通过互联网很快传入Dole公司总部,即便是千里之外,也能掌握每箱产品的信息。
3.运输销售过程可追溯制度
运输、销售过程主要实行食品供应可追溯制度(Traceability)和HACCP认证制度。
(1)运输企业主要是承接供应商给出的信息并转给批发、零售商的产品主要信息。
(2)批发商除将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输入电脑外,还要对产品进行分类标识,建立本企业的条形码信息,该条形码信息主要记录有:
反映本企业信息;
对入库产品进行货柜编号;
标出每一货柜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地信息;
进口产品需请美国农业部检疫局进行产品检验,合格产品盖有标识章;
经过HACCP认证的产品,贴有HACCP认证机构的标识,通过有机认证产品,贴有有机产品认证标识;
产品的接受者企业名称所拥有的信息(国内或国外的)。
(3)零售商同样需要了解以上信息,同时建立零售企业条形码。
该条形码记录的主要内容有:
产品的产地、属性;
产品集装箱号码;
产品包装类型、包装容器;
产品种类、产品形式;
产品品种;
产品质量;
是否有机认证、HACCP认证等。
(4)实行召回制度。
如果在消费环节出了问题,企业有责任将产品召回。
日本农产品质量追溯现状
日本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其中,较有特点的是可追溯管理模式,以及重视企业的召回责任。
日本在1947年就制定了《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施行令》等法律法规,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容器、标签和检查等方面的基本原则。
近年来由于出现雪印集团乳制品中毒、疯牛病等多起威胁食品安全的事件,日本又于2003年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日本对所有农产品实施可追溯管理模式。
日本农业协同组合(农协)下属的各地农户,必须记录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
农协收集这些信息,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整理成数据库并开设网页供消费者查询。
农产品有了“身份证”后,可追溯管理模式就变得易于操作。
食品供货链上的所有企业会陆续加入原材料、添加剂等信息,并有义务保管这些信息3年。
在零售店里,每种产品都必须醒目地标出“身份证”号码,消费者可在店内的查询终端输入这个号码,查询到有关这一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信息。
在可追溯管理模式中,农产品生产者向食品生产厂家供货前要签订合同,承诺提供的农产品信息完全属实,并受法律保护和约束。
如果厂家发现原料有问题,就可以追究生产者的责任。
以此类推,经销商也可以追究厂家的责任。
日本的食品监管还重视企业的召回责任。
日本报纸上经常有主动召回食品的广告,比如遗漏了对过敏原的标记,企业就必须回收特定批号的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还要向消费者道歉。
欧盟农产品质量追溯现状
一、欧盟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
(一)欧盟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欧盟为应对疯牛病于1997年才开始逐步建立起来的。
2000年1月12日欧盟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将食品安全作为欧盟食品法的主要目标,形成一个新的食品安全体系框架。
其中提出的一项根本性改革就是首次把“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原则纳入卫生政策,强调食品生产者对食品安全所负的责任,并引进HACCP体系,要求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成份具有可追溯性。
2000年1月欧盟颁布了178/2002号法令,要求从2004年起,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所有食品都能够进行跟踪与追溯,否则就不允许上市销售。
(二)欧盟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内。
按照欧盟的规定,食品、饲料、供食品制造用的家畜,以及与食品、饲料制造相关的物品,其在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阶段必须确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
该制度对各个阶段的主体作了规定,以保证确认以上的各种提供物的来源与方向。
1.生产阶段。
生产阶段是食品供应链条中十分重要的环节。
以牛为例,饲养者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管理规程饲养。
每头牛在其出生后,饲养者为其标注终生唯一的识别号码,在饲养的过程中,将饲料来源、兽医防疫、饲养管理等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这一号码即是牛的“身份证”。
“身份证”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送往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第二部分保存在养殖场,第三部分随牛进入屠宰场。
欧盟及各成员国政府主管部门将能够随时通过该系统搜取到相关信息。
同时按照欧盟2000/1760/EC指令,所有于199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牛或1998年1月1日之后在欧盟区内进行销售的牛,都必须在牛耳上加挂标签,每一标签均有单独的校验码。
如没有标签则不得向外转运。
对从欧盟之外第三国进口的牛,也同样须根据上述规定在牛的进口地加挂牛耳标签。
未经成员国主管部门许可,牛耳标签不得挪动或更换。
2.加工阶段。
加工阶段是供应链中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加工者要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工作,同时将屠宰加工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为便于追溯,将为屠宰的牛进行统一编号,编号的方式有许多种类,可将来自于同一个饲养场、在相同的饲养管理条件下饲养出来的牛统一使用一个编号;
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