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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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docx

2019年XX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强化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至上、安全

第一”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老旧民房、高层建筑、民宿(农家乐)、人员密集场所和工业企业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基本情况,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杜绝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治理时间2019年4月初至12月底。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突出以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老旧民房、高层建筑、民宿

(农家乐)、人员密集场所和工业企业等重点对象,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

以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为整治重点,深化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严格按照《XX省公安

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要求,完成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排查更新底数。

针对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流动性特点,结合流动人口管理,督促指导各乡镇

(街道)、派出所等基层力量持续开展排查和日常监管,动态更新出租房信息库,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突出重点整治。

重点对出租房内设置厨房且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严格落实防火(物理)

分隔,重点打击出租房中设置小型加工点形成“三合一”,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隐患。

三是推进规范化管理。

将消防安全纳入出租房智能化管理建设内容,依托“二代身份证门禁系统”实现全县出租房统一管理。

推广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强化出租前消防安全条件审查、出租中防火巡查、出租后日常抽查。

(牵头单位: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

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2.老旧民房。

以农村、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旧小区为主要对象,掌握辖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房屋底数,特别是要排摸有行动不便人员、独居老人等居住民房底数,登记造册。

一是开展电气线路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督促社区、村居组织电工对辖区老旧民房开展一次电气线路大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私拉乱搭,电线老化、磨损,漏电等隐患,督促居民对老化、磨损线路及时更换,居民私拉电线进行套管保护。

二是加强电器设施维护。

组织人员对居民使用的电气产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为三无产品、是否存在漏电等危险,严禁居民超负荷用电,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空气开关等设施,督促居民加强明火取暖设备的管控。

三是强化重点人员监管。

特别是加强行动不便人员、独居老人帮扶,实行“包干”制度,联村干部、村两委要包干到户,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牵头单位: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

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3.高层建筑。

以全县已投入使用高层建筑为整治对象,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等基层力量,集中开展消防业务培训。

一是实施管理标准化。

推动高层建筑产权、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标准化管理;督促高层公共建筑逐幢配备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逐幢明确楼长,负责日常管理。

建立“联席会议制”,各乡镇(街道)每月 、部门每季度组织召开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联席会议,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外墙保温材料整治。

对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区分拆除建筑、更换材料、实施改造等情形,各乡镇(街道)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业主分类治理。

三是畅通安全疏散通道。

排查整治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

对占用消防车道、登高消防车操作场地的,督促指导设定标志、划定限停或禁停区域、加强巡查提醒,对提醒无效且影响消防安全的,移交交警大队、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依法查处。

四是消防设施保持完整有效。

对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的,督促、协调、指导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采取提取物业维修基金、共同出资等方式增配修复,确保年底之前完成80%高层建筑

消防设施保持完整有效。

(牵头单位:

县建设局;配合单位:

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规划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民宿(农家乐)。

以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的民宿(农家乐)为排查整治对象,重点做好特种行业许可审批服务、推动落实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监督检查和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等工作。

一是规范“已批”管理。

对已办理特种行业许可的民宿(农家乐),要督促单位负责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有效、安全疏散设施通畅。

各乡镇(街道)、派出所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分片区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是加大“未批”整治。

对已在经营但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的民宿(农家乐),要逐个开展检查,做好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工作。

严格按照宾馆、饭店类别申报消防审批。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严格整改后审批。

三是强化“在建、未建”指导。

针对“在建、未建”民宿(农家乐),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提前介入,做好民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指导,防止新增隐患滋生。

(牵头单位:

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

县农办、县旅游局、县规划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人员密集场所。

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和幼儿园、寺庙、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

一是强化落实各级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制定针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方案,明确治理责任,严格落实方案要求。

各乡镇(街道)、派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单位负责人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方案。

二是开展重点人员治理。

重点是开展老幼等重点人群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特别是掌握个私幼儿园、养老院和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情况,督促单位负责人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保持建筑消防设施完整有效和安全疏散出口畅通。

结合幼儿园、养老院和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为能力和认知特点,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早发现、及时处置。

对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要坚决依法取缔。

(牵头单位:

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工业企业。

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甲、乙、丙类厂房(仓库)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

一是持续推进违章建筑综合治理。

要以排查整治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为重点,对厂房之间搭建违章建筑、堆放货物,导致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一经发现,要坚决督促单位拆除和搬离,确保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二是扎实开展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排查整治。

对存在原丁戊类厂房改为丙类厂房使用,以及厂房改为仓库、办公、住宿等多种功能混合,隔断未采用实体墙分隔,导致防火分

区、消防设施、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等情况,一律责令整改,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督促企业重新申报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三是严厉打击“三合一”违法行为。

对厂房、仓库内违规住人的,责令立即清人,并坚决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

县经商局;配合单位:

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从2019年4月初至12月底,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排查整治期间,县委、县政府将成立督导专班,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每个阶段结束后,督导专班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通报。

第一阶段(4月初至5月底),以部署动员 、全面排查为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及时部署。

各乡镇(街道)、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实施工作目标承诺制,制定并与具体负责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组织排查。

各乡镇(街道)、部门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和特点,制定检查表格。

组织专门人员对高层建筑、民宿(农家乐)、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老旧民房、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等单位(场所)的底数进行排摸,登记造册。

同时,将“边排查边整改”贯穿全年,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发限改通知书。

排查的同时,要向单位场所发放

《消防安全职责告知书》,告知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并由单位(场所)负责人员签字确认。

5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部门将排查出各类场所花名册上报县消安委办公室(电话:

XXXXXX)。

5月底,由督导专班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工作督导。

第二阶段(6月初至10月底),以深入检查、整治管控为主,着力治隐患,控风险。

1.排摸汇总。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按照排查整治内容和标准,对排摸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各牵头单位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按照即查即改的原则,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实施隐患清单“责任包干制”,按照消防安全责任捆绑制度,分片包干,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包干到村居(社区),其他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要包干到户,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7月底之前完成排摸汇总,将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存档备查。

2.落实整改。

隐患整改施行“挂牌销号制”,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数字编号,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每整改一处,销除一处,达到彻底整改隐患目的。

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尤其对反复性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作为整治重点,倒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严格执法。

要将综合治理和年度执法计划相结合,加大

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执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和上限处罚等执法措施,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要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执法程序执行到位,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4.集中警示。

实施隐患“集中曝光制”,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

通过电视台、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公布一批被实施处罚的场所,并将具体情况上报至县消安委办公室。

10月底,由督导专班组织开展

第二阶段工作督导。

第三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以重点防控、建立机制为主,着力抓重点,建长效。

1.重点管控。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指定专人盯防,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并制定应急方案。

各包干领导要跟踪问效,在节假日、重大活动节点时期,要带队开展检查,并组织人员加强巡逻。

2.重点督查。

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督导专班将对全县隐患整治情况开展

第三次集中督导,督查全年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各乡镇(街道)、部门负有包干责任的领导干部,要坚持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提高检查频率,解决疑难问题,将一周一检查、两周一“回头”、一月一评估等工作机制贯穿全年,并建立检查台账。

3.建立长效。

全面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建立完善明察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排查整治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加强指导检查。

(二)强化问题督改。

各地要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落实督改责任。

要制发整改通知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责任单位(场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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