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原理考研复习资料整理精华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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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大派别探索美的本质的出发点是不同的。
2、从精神意识中的探索美的本质
(1)、柏拉图:
“美的理式”说
柏拉图提出,美的本质就是美的理式,既美本身是脱离个别美的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
(2)、康德:
“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形式”说
康德提出审美是一种趣味判。
他认为,只有当审美时不带任何欲求和理性概念,而对象呈现的外在形式符合主观的两种心理能力,即想象力和知解力,并引起这两种心理能力和谐自由的活动,才能产生审美快感。
这种快感就是判断美的真正原因。
就是说,事物美不美,决定于审美者的心理机制。
而这种心理机制又是天赋的。
(3)、黑格尔:
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说
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但他说他的理念与柏拉图不同,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美的理念是感性与理性、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感性形式是理性内容(绝对理念或绝对精神)的显现。
黑格尔指出当理念处于绝对的抽象阶段时无所谓美,只有当理念通过感性形式显现出来时才产生美;
理念发展到自然阶段时产生自然美,但自然美不是理想的美;
只有当理念发展到社会精神阶段,产生了艺术时,真正的美才诞生,换言之,美是理念发展到艺术阶段的产物,艺术才是真正的美。
黑格尔用哥特式教堂去说明理念如何显现于感性形式。
(4)、克罗齐:
美是心灵作用于事物而产生的直觉
克罗齐认为自然无所谓美,自然的美是直觉创造出来的,同样,自然本身也是直觉创造出来的。
(三)、从客观事物中探索美的本质
这是一条唯物主义的途径,古希腊的亚理斯多德和后来的柏克、狄德罗、车尔尼雪夫斯等走的是这条途径,但具体着眼点不同,可归纳为以下三种:
1、从客观事物的形式中探索美的本质
主要从事物的对称、平衡、秩序、比例等着眼,认为美在事物的形式,我们称之为“美在形式”的美论。
(1)亚理斯多德认为,美在事物的秩序、均称和明确的形式方面,主要靠事物的体积和安排。
体积指事物大小的限度;
安排指事物各部分和谐统一。
(2)柏克认为,美即事物的一种品质,是物体形式方面的属性。
这些属性或品质“能够引起爱或类似的感情”。
他列举了几个方面的美的属性,有合理成份,但有明显的片面性和形而上学的缺陷。
2、从事物的关系中去探索美的本质
从事物的关系中寻找美,结论是“美在关系”,我们称之为“美在关系”的美论。
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狄德罗(。
他的“关系”有一种是与人无关的,是实实在在的客观事物的关系,另一种是被察知物的关系。
由此他提出有两种美:
“实在美”和“相对美”。
这种观点显然也有片面性和机械性。
3、从社会生活中探索美的本质
先驱人物是车尔尼雪夫斯基,他针对唯心主义的美论,提出了“必须从社会生活出发去研究美”的原则,下了“美是生活”的著名定义。
他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从人类客观社会生活出发探索美的本质,把美的观念从天国拉回人间,具有重大的转折意义。
但他的美学思想是以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为基础的;
他对什么才是“美的生活”的理解也是模糊的;
定义本身就过于宽泛和不确定。
上述唯物主义理论的正确一面是强调美的客观性,但其共同的问题就是忽视了人或实践的人。
三、中国关于美的本质的探索
A、中国古代对美的本质的探索
中国古代的美的本质论又不像西方那样唯心与唯物营垒分明,更多的是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人与社会的统一、主客观的统一。
对美的看法大体有儒家、道家、禅宗三大流派。
1、儒家对美的本质的认识
主要从伦理道德谈美,认为美是道德理想的完满实现。
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
孔子说“里仁为美”,强调人际关系以仁为美,即美是人的仁德;
美即善。
孟子说“充实之谓美”,认为美即“仁爱”,“仁爱”“充实”就美;
荀子说“不全不粹,不足以为美”。
概之,美即道德的善。
2、道家对美的本质的认识
认为美是自然无为之道,代表人物是老庄。
老庄认为,道为天地之大美,道之所以美,就在于自然无为;
“无为而无不为”是宇宙的基本原则,达到这种境界就是美。
人生的最高境界也是无为而无不为,超脱一切,在精神上获得绝对自由的状态,这就是真正的美。
3、禅宗对美的本质的认识
禅宗是中国式佛教,以禅宗的创始人慧能为代表。
禅宗认为,美是对世俗痛苦的超脱,达到佛的境界就是美,这种境界也就是所谓寂灭、清冷、绝对自由,是一种清净无为的境界。
B、中国当代美学界对美的本质的争论
建国以后,自五十年代中期起,美学界对美的本质有过三次较大的争论和探讨,主要有四种意见:
1、美是主观的
吕荧、高尔太持这种观点。
他们认为,客观的美并不存在,美是人的观念,美,只要人感到它,它就存在,否则就不存在;
美是人对事物的评价,是一种社会意识。
2、美是客观的
这里的“客观”指事物本身。
美就在物本身的天然属性。
蔡仪持这种观点。
他还认为,美就是典型,即事物的个别性显著表现了一般性。
3、美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这里的主观指人的意识,这里的统一就指心物的统一。
朱光潜持这种观点。
他说美是客观条件加主观意识,公式是“物甲+主观意识=物乙(美)。
于是,美就是艺术形象。
4、美是客观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李泽厚是代表。
他认为美有客观性,不依人的意识而存在;
美又有社会性,是现实对实践的肯定。
主客的统一通过实践实现。
也叫“实践派”。
李泽厚还提出了美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等观点。
综观上述中外古今人们对美的本质的不同认识,可以看出,美的本质论的分歧,从根本上说是哲学观的分歧。
没有正确的哲学观,是不可能对美的本质作出恰切的解释的。
我们不同意主观论的美论,也不同意客观论(严格说是绝对客体论、自然属性论)的美论,同样也否定主观意识与物的自然属性相统一的主客观统一的美论。
我们认为美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产物,美的根源是人的社会实践。
第一、美是特殊的价值现象
首先从现象来看,美(表现为美的事物)总是令人喜爱、令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的。
这表明美对人有益、有用、能满足人某种需要。
凡是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这样的事物就是有价值的事物,称为价值物。
美的事物能满足人的需要,就是价值物;
美就是价值物体现出来的一种价值现象。
美并不满足人们的实际物质需要,而只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所以美是一种精神价值。
美作为一种精神价值,与物质性实用价值有着根本的区别,但它又是发源于人类“粗鄙的物质需要”,最初被认为美的事物总是和它的实用内容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后来才从实用中分化出来独立作为人的精神需要的对象。
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美作为一种精神价值,与科学(真)、道德(善)等精神价值不同,科学主要满足人的理性要求,道德主要体现人的意志要求,而美主要满足人的精神享受、情感需要,所以美是一种特殊的精神价值,是一种能满足人的情感需要、引发人的情感愉快的精神价值。
第二、美是一种关系范畴
任何价值都是在人的需要与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事物之间形成的,它体现于对象,但离不开人,价值是关系范畴。
美是人的需要和能满足需要的对象之间的产物,即主体和客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产物,所以,作为特殊精神价值的美属于关系范畴。
自然万物本身本来无所谓美;
人类出现之前大自然无所谓美。
有了人,并且只有当人类有了精神享受的需要之后,美的产生才成为可能。
美是主客体统一的结果,因此,一方面,美是主体特殊精神需要的物化、客体化,一方面是客体属性的人化、主体化;
也即,美是“自然的人化”,又是“人化的自然”。
美就在“人化自然”之中。
所以,主观论或客观论的美论都是片面的。
第三、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
美是主客体的统一,美存在于“人化的自然”之中,那么,主客体是如何统一起来的?
“人化的自然”是怎样形成的?
我们不同意把人的意识当作主客体相统一的中介环节,也不同意把“人化的自然”理解为被意识化的自然。
美是主客体通过人类社会实践相统一的产物,“人化的自然”是人类通过创造性社会实践的“创造物”,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
“人化的自然”既是人们的“创造物”,又是人的现实。
因此,“人化的自然”既是人的实践能力的对象化,又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现实肯定,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的内在价值的对象化。
美闪烁着人的本质力量和价值的光芒。
人类的社会实践不仅创造出“人化的自然”,而且也产生和发展了从自已的对象中能够直观自身的能力。
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中,对于在对象中成功地实现自己的目的,总是感到欣喜欢畅的。
当对象(人化的自然)以其具体的感性形态体现着人的实践活动内容,显示着人的力量和价值从而引起人的喜悦愉快的情感时,这个对象就被称为美。
总之,美是从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中产生的,美是现实对人类创造性实践活动的肯定形式。
二、美的真善
真善美常常是结合在一起的,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1、美同真的联系和区别
真是事物的客观规律性。
真本无所谓美与丑,但真是美的基础和前提。
美所包含的生活内容、所体现的对实践的肯定,必须符合事物的客观规律性。
但真不一定美,美不是真本身,真必须具有肯定性或积极性的生活内容才可能成为美的因素。
其次,真本身是科学认识的对象,主要满足人的理性需要,而美是审美欣赏的对象,主要满足人的精神享受和情感需要。
2、美与善的联系和区别
善指实践活动和客观事物符合人们的需要、目的和利益。
美与善的关系更密切,美以善为基础和前提,美必须首先是善的,但善有着直接的功利内容,美虽包含着功利性内容,但并不直接表现为社会功利。
美不是善本身,善的东西不一定就是美。
善涉及人的意志,是伦理意志的对象;
美涉及人的情感,是情感把握的对象。
总之,美不等于真或善,但美离不开真善,美本质上是真善的统一,即合规律合目的的统一。
三、美和丑
1、什么是丑
丑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
丑和恶有密切联系,但丑不等于恶;
丑是恶的表现的一个侧面;
长相的丑属于人的生理特征,并不一定和恶有必然联系;
形式丑,比如畸形、毁损等。
2、美与丑关系:
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美与丑是对立的。
美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丑则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否定;
美是肯定性的生活内容的体现,丑是否定性的生活内容的体现;
美是真善的统一,丑是真善的否定或分裂;
美令人喜悦,丑令人厌恶。
总之,美是一种正价值,丑是一种负价值。
但是,美总是在同丑的比较中存在着。
美与丑也会互相转化。
现实中的丑经过审美处理还可以转化为艺术美。
因此,丑也应成为美学研究的对象。
3、艺术丑(和艺术美对应,艺术美是对艺术家的创造、智慧、力量的肯定,艺术丑是对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否定。
)
艺术丑指艺术作品的内容虚假、腐朽、技巧低劣;
艺术作品中反映丑的对象不等于艺术丑;
某些艺术中的“丑角”不等于丑。
4、美的主要特征
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客观社会性、具体形象性、感染愉悦性。
(1)、美的客观社会性
A、美具有客观性
美是主客体的关系产物,即客体的属性和人的需要的关系产物。
客体的属性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