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也是经济增长点标准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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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生产在实施过程,两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进行共同管理的基础。
实现安全生产,至少新增岗位:
600万个
据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今年5月31日报道,今后几年,我国GDP若能保持5%~7%的增长率,每年可提供1300万~1540万个就业岗位。
就此,可以估算了一下,平均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提供近200万个就业岗位培训。
而现有生产力的安全运行机制,能为GDP带来3~5个百分点的增长效益,能为新增600万~1000万个就业岗位提供可能。
零点调查公司曾对11个城市的5600多名市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下岗与失业是近年来国人关心的八大问题之首;
首都经贸大学也曾在北京市作过一项专题调查,其结果耐人寻味;
在就业岗位严重不足,再就业十分困难的现实条件下,居然有占被调查人数43.7%的北京人把安全作为择业的首要考虑,超过对“高薪”和“有发展”的两项考虑。
将这两项调查结论与媒体报道综合起来,可以以为,当前国人所关心的首要问题虽然是失业与下岗,而在择业时,最关心的问题却是安全。
也就是说,安全在当前国人的需要中居要中之要,首中之首的地位;
换言之,安全是当前我国社会最大的内需。
以上事实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即扩大就业是事关稳定的突出的政治问题,经济增长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惟一出路,而安全生产的地位却无可替代地在这两方面都举足轻重,其作用非同小可。
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重视安全生产,不增加对实现安全的投入。
这不单纯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经济管理部门,也是一个应该很好地去把握,并随时都存在的投资机会。
每年伤亡代价:
至少1000亿元
有人根据生产事故中每死亡1人,相当于损失6000个工作日的计算标准,遵循一般规律,即死亡事故,重伤、轻伤事故和只有物质损失的事故三者的1∶3∶12的发生比例,按损失工作日进行折算,发现非死亡损失与死亡损失相当;
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与人员损伤相比,从经济意义来看,是同一个量级;
间接经济损失(停工停产、波及社区其他企事业单位乃至造成社会损失和影响),应比直接物质损失为大,相当于伤亡损失与直接物质损失之和。
按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城镇职工日均劳动生产率计算,损失一个人的代价平均是36万元。
2002年,我国各类事故死亡总数是13.9万人,加上伤残人员,仅此损失就超过1000亿,是GDP的1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国能统计到的工伤死亡人数,每年约为3.5万人(其中工矿企业1.5万,交通事故中的驾乘人员1.5万,非工矿企业事故中属于工伤的0.5万)。
这样,因工受伤和死亡的损失折合人民币就达252亿元,直接财产损失252亿元,间接经济损失是二者之和,即504亿元;
再就是职业危害,有资料显示,在所有职业危害中,尘肺病者最多,占职业病发病总数的70%。
据《科技日报》1991年2月8日报道:
自建国到1999年,全国累计发生尘肺病44万例;
预计到2000年,全国尘肺病患者将达到80万。
而在当时,全国的疑似尘肺病例就已超过50万。
截至1999年,官方给出的尘肺病确认累计数是55万,增加了11万,年均新增1.1万。
但据《警钟长鸣报》2000年10月30日报道,1990年~1999年的10年间,新发尘肺病人每年以1.5万~2万的速度增长,每年死亡1万人。
如此看来,《科技日报》当年的预测与实际情况比较接近。
按每人年均2万元的医疗费计算,仅尘肺病人每年就要用掉医疗费约140亿元;
其他各类职业危害的发病人数至少也有30万,其医疗费绝不会低于60亿元;
另外,包括尘肺病人在内的各类职业病人每年大约死亡1.5万,代价是54亿元,这样,职业危害每年损失254亿元。
如果再把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算上,至少得再加上1300亿元。
因此,全国每年因人为事故和职业危害要损失1000亿~2500亿元人民币。
反之,如果我们做好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实现了安全生产,就可以减免这一损失,它相当于GDP净增1~2.5个百分点,倘若再加上安全生产的2.4个百分点的贡献率,则应为3.4~4.9个百分点,可作9000万至1.36亿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按国际公认的每天1美元的温饱线计算),可解决680万至1000万人口的就业问题。
每年扔掉的钱,少则4900亿,多则6400亿
这绝非耸听之危言,而且还只是十分保守的估算,是按可统计到的数字进行的评估,实际情况比上述严重得多。
例如山西吕梁地区有4个县市仅1999年1年之内隐瞒死亡人数就达51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2,上报事故起数仅占实际起数的1/7;
河津市自1998年至2002年的5年间,瞒报死亡人数84人,占总死亡人数的88%。
此现象在全国带有普遍性,只是各地程度不同罢了。
几年前,著名安全经济学专家罗云教授就曾作过研究,得出我国非客观因素所造成的事故和职业危害,其经济损失每年都相当于新增产值的一半的结论。
这与前面的推算相吻合。
有人曾根据《中国资产新闻报》的报道,对北京玉泉营家具城的火灾损失作了估算,仅半年时间,损失超过8000万元,而家具城焚毁的建筑和重建的费用还没有列入。
8000万元,可供2万多人吃上一年,可新建260多所希望小学。
另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近几年,全国每年因建筑工程和建筑物倒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浪费在1000亿元左右;
有关报道还显示,近10年,仅水灾一项,在正常年份下,全国每年要损失700亿元(1998年高达2550.9亿元),除去纯天灾因素,按正常年份计,每年水灾损失不少于500亿元。
把上述因素都考虑进去,每年我国的人因事故和职业危害,其损失为GDP的4.9~6.4个百分点。
这等于把少则4900亿元,多则6400亿元人民币白白扔掉。
由此可见,安全不仅是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的保障,它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增长方式。
众所周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是我们搞改革的初衷和最终目的,寻找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是一项做不完的课题。
可是,我们却忽视了安全中全力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就是经济增长的最好方式。
例如,在治理隐患方面,如果把它视为一个经济增长点的话,那肯定是一本万利的投资热点。
仅以工矿企业已经查明的近千项国家级隐患(若发生事故,至少可能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为例,据原劳动部安管局预算,约需治理资金60亿元,但这些一旦出事就可能酿成社会灾害的隐患,其损失的最保守的估计也绝不会在200亿元以下。
可见,这项投资预算如若付诸实施,将产生140亿元的潜在效益,若按“1∶6”的安全投入产出比计算,可获得300亿元的投资回报。
60亿元的工程所提供的就业机会虽微不足道,但300亿元可以增加50多万个就业岗位,可以满足800多万下岗职工一年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用它来做国有企业的解困资金,其答案也是令人兴奋的。
杜绝“三违”一项,就可增加2400亿
我们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更新观念,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把做好安全工作,实现安全生产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民经济增长的计划目标之中。
只要我们彻底抛弃把安全仅仅当成是生产的附属手段或一项单一的保障措施的片面认识,我们就可以克服资金短缺,在不增加投入或少投入的情况下,达到最大的挖潜的目的。
例如,仅仅是杜绝“三违”(“三违”的事故直接致因里占90%以上,特大事故几乎100%),就至少可以增加900亿~2400亿元的收入,这就是年GDP的0.9~2.4个百分点。
让人们尝到安全投入的甜头
我们应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国人把安全活动看成是一种有生产意义的活动,一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活动。
政府应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安全投入,改变目前这种仅占GDP的0.7个百分点的低投入状况,并建立一种机制,鼓励全社会以及中外实业家们对安全设施进行投资,特别是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投资,依法建立专门从事危险源辨识、隐患等级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经济损失的评估机构或中介组织,科学论证实施隐患治理的投资回报,鼓励企业自觉治理,让业主感到这一投入就像生产原料的投入一样,是有产出的,是能增值的。
对此,笔者有几点建议:
1.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应设置安全科目,有明确的,具有投资意义的安措专项资金,用以加大预防性投资,尽可能多的变被动投资(事故营救、职业病诊治、设备修复等)为主动(预防)投资。
2.要组织专家编制科学的安全投资回报表,让人一看就懂,一看就想干。
3.要适时发行治理隐患的专项国债,以有吸引力的利率和免税政策,让怕担风险的公民也拿钱来支持隐患治理。
4.对长期保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视生产工艺特性及实现安全的难易程度,由政府通过财政支持,给企业以货币形式的肯定,除奖励而外,比如无息贷款或其他优惠政策;
对安全生产好的参保企业,保险公司要加大让利力度;
对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又没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保机构要按缴费总额的一定比例制定返还办法,促进安全生产。
5.要鼓励金融机构像投资生产那样投资安全,根据安全投入与产出的1∶6的比例计算回报,让投资者获得比单纯投资生产更为可观的利润。
6.要鼓励企业依法落实安措经费,花钱治理隐患,鼓励投资者参与企业或社区公共场所的隐患治理,按治理预算费用和事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之比例,给企业或投资者实际投资2倍~5倍的回报;
制定减税政策,实行按年安全投入2倍~5倍甚至更大的额度,减少企业的上缴利税。
邱成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CreativeDesignCo.,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