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汇总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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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
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
104t~200×
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
104t~120×
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
104t~60×
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
104t~30×
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
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注:
水泥取样时需附上相应的水泥出厂合格证
二、砂、石的取样规定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建筑用砂GB/T14684-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砂、石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的以一批论。
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2)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
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石子:
100Kg,砂子:
50Kg)
3)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三、基础回填取样规定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2007版)GB/T50123-1999(2007版)(1999.10.01实施,现行有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04(2005.01.01实施,现行有效)
豆丁施工注: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JTGF80/1-2017,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
1.在回填前应在现场取回填材料做击实试验,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粘土:
30kg;
砂砾土及级配砂石:
50kg)
2.密实度取样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场地平整:
每层100m2~400m2取1组;
B、单独基坑:
20m2~50m2取1组,且不得少于1组;
C、室内回填:
沟道及基础,每层20m2~50m2取1组;
D、其他50m2~200m2取1组。
四、钢筋原材取样规定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2007.02.01实施,现行有效);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2008(2009.04.01实施,现行有效);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1499.1-2008/XG1-2012(2013.01.01实施,现行有效);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1499.2-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1499.1-2008/XG1-2017,将于2018年9月1日实施。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18,将于2018年11月1日实施。
原材料取样规则:
热轧光圆钢、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碳素结构钢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型钢应按批进行检查与验收,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
2.原材料取样数量(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贷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
直条钢筋:
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用《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2)冷轧带肋钢筋:
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4)型钢:
每批型钢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GB/T700-2006)
3.取样方法
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钢筋试样不需作任何加工。
取样数量及长度详见表一
另:
原材重量偏差取样要求从不同钢筋上取,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长度应逐支测量,精确到1mm。
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1%。
五.钢筋焊接件取样规定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0433-2002(2003.06.01实施,现行有效);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2012.08.01实施,现行有效);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2014.12.01实施,现行有效)
1.闪光对焊
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
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600个同牌号、同规格的接头作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
2.电弧焊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
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7)
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3.电渣压力焊
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
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
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4.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当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作为一批。
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当不足300件时,亦按一批计算。
应从每批预埋件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00mm(单边200mm,双边即400mm),钢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或等于60mm。
具体试样长度详见表一
表一:
六、机械连接接头取样规定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2016.08.01实施,现行有效);
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2013(2013.10.01实施,现行有效)
1、接头现场抽检项目应包括极限抗拉强度试验、加工和安装质量检验。
抽检应按检验批进行,同钢筋生产厂、同强度等级、同规格、同类型和同型式接头应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应作为一个检验批。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连续生产的500个为一检验批进行检验和验收,不足500个的也按一个检验批计算。
取3根做拉伸试验。
2、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