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研究专题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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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研究专题讲义
曲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城市社区研究专题课程讲义
教师姓名:
李贵文
教师职称:
助教
课程名称:
城市社区研究专题
课程性质:
选修必修
授课学期:
2013年—2013年第二学期
授课周数:
十六周
授课学时:
32学时
授课专业:
社会工作
学生班级:
20110431
学生人数:
52人
第一次课总论(2学时)
第一章社区与现代城市社区
第一节社区的涵义及结构要素
一、社区的基本涵义(幻灯)
(一)社区概念的大致由来
拉丁语:
“Gemeinschaft”;
中文:
“社”。
地区单位,聚落单位,25家为社。
英文:
“Community”
费老的翻译:
Community=社区。
与Society相对,大致上是“地方社会”,
但翻译成“地方社会”又欠妥。
(二)社区概念的多种释义(讲授)
1、国外学者对社区概念的界定
R.E.帕克:
社区“是占据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汇聚”。
一个社区不仅仅是人的汇聚,也是组织制度的汇聚。
F.M.罗吉斯和L.G.伯德格:
“社区是一个群体,它由彼此联系,具有共同利益和纽带、具有共同地域的一群人组成。
社区是一种简单群体,其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地域的基础上。
”
戴维.波普尔:
社区是指“在一个地理区域内围绕着日常交往组织起来的一群人。
”
B.菲利普斯:
“社区是居住在某一特定区域的、共同实现多元目标的人所构成的群体。
”
横山宁夫:
“社区具有一定的空间地区,它是一种综合性的生活共同体。
”
2、我国学者对社区概念的界定
(1)费孝通:
“社区是若干个社会群体(家庭、民族)或社会组织(相关团体)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的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
(2)袁方:
“社区是由聚集在某一地域内按一定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组织起来的、具有共同人口特征的地域生活共同体。
”
(3)王康:
“社区是指一定地域内按一定社会制度和一定社会关系组织起来的、具有共同人口特征的地域生活共同体。
”
(4)郑杭生:
“社区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
”
3、民政部对社区概念的界定
我国民政部从我国社区建设的实际出发,对社区概念作了界定。
在1999年发布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指导性文件中,民政部对社区概念的解释是: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
同时,该文件还对城市社区的范围做了操作性的规定,指出:
“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改革后做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的辖区。
”
4、对社区概念的理解
首先,社区是以社会互动为基础的人们共同生活的社会有机体。
人们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建立的比较紧密的互动关系,是社区的本质所在。
其次,社区是以居住地域为依托的具有地理界限的社会共同体。
以一定的居住区域为依托,是社区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形式的重要特征。
再次,社区是以日常活动为特征的居民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场。
社区因其空间范围相对小,便于人们在日常活动中参与丰富的社会生活。
最后,社区是以组织形式为保证的国家宏观社会系统的结构元。
社区是相对完整和相对独立的社会单元,又是社会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社区的要素
社区是一个相对完备的系统,作为系统,它是由多个方面的要素构成的。
构成社区的基本结构要素有:
1.地域要素
2.人口要素(数量、构成和分布)
3.社区的文化与组织
4.公共服务设施
5.社区意识
第二节现代城市社区特征分析
一、城市与城市社区
1.城市与城市社区的含义
城市:
城市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是人类社会中一种具有一定地域界限的社会组织形式。
严格地讲,城市乃是以人为主体的,各种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人类活动在一定地域范围高度集中的社会组织形式。
这种组织形式的存在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拥有一定数量的人口,且居住比较集中,达到一定的人口密度。
经济活动主要是非农活动,因此其有限的土地资源主要是用来经营第二、第三产业的。
人们聚集的主要力量不是靠血缘或宗族关系,而是由众多的具有异质性的复杂的社会关系所构成,故社会的正式组织特别发达,法制系统较为健全。
具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人们的生活方式复杂多样。
2、城市与乡村
城市社区:
是城市地域的社会共同体,即由一定城市地域范围的人群及其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社会心理、社会组织制度诸方面构成的特定社会机体。
3、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区别
第一,人口、经济活动集中。
第二,社会结构比乡村复杂。
第三,社会生活比乡村丰富多样。
第四,家庭规模和职能日趋缩小。
第五,人口文化素质较高,对公共事务和政治事务的参与性较强。
第六,交通发达,信息交流畅通,公共设施较齐备。
第七,城市社会生活节凑较快。
第二章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
一、街道办事处
1.街道办事处的历史沿革
(1)演进
新中国成立初期——1955年——1958年——1962年——1966年——1978年。
(2)变化
——工作对象的变化;
——工作任务的变化;
——机构设置和人员的变化;
2.街道办事处的性质与特点
(1)街道办事处的性质
——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
——街区内代表派出政府;
——职能任务具有综合性。
(2)街道办事处的特点
——行政权力的有限性;
——行政事务的繁杂性;
——管理服务的直接性;
——管理工作的被动性;
——管理工作的综合性。
3.街道办事处的组织机构
4.街道办事处的建设
(1)街道办事处的现状
权大责小是街道办事处的现状
(2)上海分级管理经验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
具体措施有:
——扩大和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强化了街道管理职权和协调职能;
——组建了街道辖区内居民代表会议。
二、居民委员会
1.居民委员会的历史沿革
——初步建立阶段(1949-1958)
——曲折发展阶段(1958-1976)
——调整改进阶段(1976-1986)
——改革发展阶段(1986-现在)
2.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特征
性质: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特征:
——基层性;——群众性;
——自治性;——地域性。
3.居民委员会的地位与作用
(1)居民委员会的地位
——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城市基层政权的依靠力量;
——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
(2)居民委员会的作用
——促进社会稳定;
——促进物质文明建设;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4.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6+1”任务。
——宣传政策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办理公共事务,兴办公益事业;
——调解民间纠纷,协调居民关系;
——协助维护治安,落实群防群治;
——进行公共管理,关系居民生活;
——反映居民意见,促进居民参与;
——开展社区服务,兴办服务事业。
5.居民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重点是居委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
(1)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设置
(2)居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设置
(3)居委会成员的产生
6.居民委员会的建设
(1)居民委员会的现状
(2)居民委员会的改革
第三节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一、应有关系
1.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2.这种关系的具体体现有三。
二、实际关系
1.理论与现实的错位;
2.重建两者之间关系。
——建立直接选举的、非职业化的居民委员会;
——建立居民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新型互动关系;
——构建居委会与专业社区工作机构互动关系模式。
拆迁问题
(一)(2学时)
——拆迁:
城市化过程的一个片段
拆迁似乎越来越成为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词语,从拆迁引申而来的钉子户、强拆、城市化、老屋无时不引人深思。
中国似乎陷入了一个推倒重建的怪圈,哪里放眼放去都是一片蒸蒸日上的情景:
一栋栋房屋在推土机的怒吼中倾颓,一个个阻挡在拆迁队前的血肉之躯倒下,一阵阵烟尘蒙蔽了我们清明的眼。
(幻灯片播放)让我们拨开迷雾,探寻拆迁背后的故事
再见,老房子。
它们有个共同的名字,叫曾经的家园。
再见老屋,
再见一种属于过去、属于记忆的生活
老房子集锦
拆迁之下,拆掉的不止是老屋
老屋之逝:
逝去的不止是个体回忆
而在现代化、城市化的路上,高楼林立,老屋下悠闲的生活中的人们流露的是不适应的眼神。
它们有个共同的名字,叫曾经的家园。
再见老屋,再见一种属于过去、属于记忆的生活。
。
。
站在老屋废墟上,人们
又能想起些什么?
随处
所见的拆迁图景,已经
让人们习以为常,甚至
麻木。
那些眼泪,那些
沮丧,在推土机面前,
仿佛不值一提。
戏剧性
的拆迁,让住惯老房子
的人不安。
而改造拆迁
之路在何方呢。
。
。
。
。
。
(幻灯)曾经最安土重迁的中国人,现在却面临找不到自己的根的窘境。
“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
”
这样的回忆多数人怕是有过吧,只是现在却连最初的凭吊的场所都没有了,面对不断刷新高度的摩天大楼,终究只能是“多可喜,亦多可悲”罢了。
第一节我国拆迁现状及问题
——中国式拆迁的拷问
(幻灯)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主角
钉子户”女户主吴蘋对于网上有人称他家有黑社会背景,吴蘋予以否认
钉子户”男户主杨武是习武之人,22年前曾获首届渝州散打擂台赛重量级冠军。
拆迁时间表
2004年8月31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片区项目改造贴出动迁公告,随后该片区280户陆续搬迁;
2004年10月 据吴蘋称,项目改造区域断水断电断路;
2005年2月 据开发商称,在10余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拆迁人向九龙坡区房管局要求裁决吴家限期搬迁;
2006年9月14日 开发商委托专人向吴蘋送达安置意见书,但双方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2006年10月 据吴蘋所述,至此其他居民已全部离开;
2007年1月8日 下午鹤兴路片区拆迁听证会召开,被拆迁人未到场参加;
2007年1月11日 九龙坡区房管局于下达了拆迁行政裁决书;
2007年3月19日 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
2007年3月21日 吴蘋丈夫杨某爬上孤房,打算一直待到解决方案达成。
“问题没解决,我肯定不会搬”,吴蘋扬了扬手中的塑料袋,里面放有各种有效证件和法规文本,包括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她称,法院“限期履行”的裁决是违规的,“它根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4条:
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
“事实上,它保护的既不是国家利益,也不是公共利益,保护的只是开发商的利益,它并不合法。
”吴蘋熟练引用宪法、重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刚出台的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条款表示,她将坚持自己的合法权益
(幻灯)2010年十大拆迁恶性事件
1、老战士父子自焚
3月27日,为阻拦强拆,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68岁的陶惠西和92岁父亲陶兴尧自焚,陶惠西当场死亡,其父重伤,据称目前仍处于维持生命状态。
由于陶兴尧是曾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战士,该事件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案发后当地政府称:
的确没有拆迁证,而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办理在这种集体土地上强拆的手续。
2.王广良被刺而死
4月8日,辽宁省抚顺市高湾区住建委主任王广良在组织强制拆迁过程中,被被拆迁人杨义刺死。
这是国内拆迁血案中拆迁方死者中职务最高者。
3.刘大孬驾车撞人--4死16伤,死伤人员最多
4.抚顺截访命案宣判--个别基层组织的黑社会
5.昆明拆迁引起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