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动人事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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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制度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最后颁布实施的制度、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劳务派遣人员及返聘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新员工入职
第四条员工的入职手续办理
(一)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请在指定日期到公司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人力资源部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二)员工报到后,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
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离职证明或派遣证、免冠彩色近照、094医院出具的能证明身体健康的体检报告、中国工商银行江津支行东方红办理处银行账号及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同时将个人的保险缴纳情况及人事档案存放地点告知人力资源部,双方并讨论如何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调至公司。
(三)员工填写职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书、签阅公司人事规章制度、领取考勤门禁卡。
(四)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介绍给用人单位领导,并监督协助用人单位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加入公司工会及实习工作安排。
第五条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一)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经历、工作岗位要求及劳动合同期限等情况确定试用期。
(二)公司集中组织开展新员工入职教育培训,其内容主要包含:
企业文化、质量、安全、环境、保密、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
员工必须通过相关科目考试。
(三)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工作绩效方面进行考核。
第六条员工转正
(一)为鼓励优秀者,所有试用期员工均可根据个人表现决定是否缩短试用期。
凡个人能力表现突出,能迅速适应工作的可由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酌情缩短试用期。
(二)员工试用期快结束时,人力资源部会要求员工填写《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表》,由用人部门领导进行考核,最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办理相应手续。
(三)如是试用期内出现以下情况,则证明员工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公司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不能满足岗位职责(职位说明书)的要求。
2、爱岗敬业精神欠缺,不能按照公司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
3、缺乏团队精神,其他员工反映强烈的。
4、非因工伤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义务的。
5、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6、向公司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不真实(包括:
年龄、教育学历、个人简历、证书、离职证明、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婚姻与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
7、在试用期内仍无法按公司要求补全证件资料者。
8、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行为的。
9、拒绝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10、发现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第三章考勤纪律
第七条公司实行每天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制度。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上、下班时间及双休日。
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公司对部份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岗位为准。
第八条公司前后大门安置有考勤门禁系统,公司员工除在正常工作日的每天上午下班、下午下班时段出大门时不需刷门禁卡外,其余的任何时间(包括休息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进、出大门都必须刷卡通行,并且要求一人一卡。
员工如因上午下班后不出厂区的,下午上班可不刷卡,但下午下班时必须刷卡出门,否则视为下午旷工。
严禁员工一人刷多卡、多人刷一卡,或刷卡后不进入厂区,违者将均视为旷工。
第九条员工在上班期间进出公司大门时需在各部门《员工上班期间进出公司大门的书面台帐》上书面登记,以记录员工进出事由、时间及时长,台帐由专人管理。
第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必须出满勤、干满点,准时上下班。
公司通过以考勤门禁系统数据、《员工上班期间进出公司大门的书面台帐》及员工休假审批手续等为依据,填写《月考勤汇总表》及员工签字确认等来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第十一条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及丧假等假期,员工须按《公司休假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手续,除工伤假、产假、病假及丧假等假期外,公司在不损害员工正当休假权力的原则下,有权根据公司的生产工作情况有计划的安排员工休假。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怠工。
(1)迟到:
员工在规定的开始上班时间点未到达工作岗位为迟到。
(2)早退:
员工在规定的下班时间点未到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下班为早退。
(3)属于下列情况的,视为旷工:
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批准而擅自不到岗工作的。
2、员工休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员工休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请假,其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3、伪造出勤记录,当事人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1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算旷工半天。
5、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4—6次视为旷工1天,依次类推。
6、其他规定视为旷工的。
7、因不胜任原岗位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岗位调动,不到新岗位工作的。
(4)属于下列情况的,视为怠工
1、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达到工作岗位,但不履行工作职责或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拖延工作进度。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
第四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十七条基本工作态度
1、遵守公司员工道德规范:
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好学上进、精益求精。
2、提倡团队精神,同事之间、部门之间应互相合作,不可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责任。
办事应快节奏高效率,处事果断,不拖泥带水。
3、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质量行为准则
1、公司质量行为准则:
三不原则、三不放过、三要做到
三不原则:
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不投产;
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入下道工序;
不合格的产品不进入市场。
三不放过:
发生质量问题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责任不明确不放过;
纠正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三要做到:
要做到严格遵守工艺纪律;
要做到自检自分,诚信交检;
要做到规范填写质量记录、及时反馈质量信息。
第条工作岗位行为准则
(一)员工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二)维护公司利益是员工的义务。
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
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员工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三)在XX的情况下,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四)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五)员工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
员工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
公司鼓励员工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司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
员工应服从上司的指示。
员工如认为上司的指示有违法律及商业道德,或危害公司利益,有权越级汇报。
(七)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
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八)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
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九)员工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给公司造成损失与否,公司均可无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十)员工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同时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活动):
1.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司资源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
2.兼职或投资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中层干部(含助理)及以上员工兼职。
(十一)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但如利用公司资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员工应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十二)员工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进行公司股票的买卖,亦不得指使、提示他人进行买卖。
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不得进行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活动: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对公司的客户、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进行直接投资的;
3.借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假借他人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第条公司资源使用准则
(一)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
(二)员工对公司的办公设备、机械加工设备、工量具、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三)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和研究成果等,权益归公司所有。
(四)员工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橱柜,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及其他因工作需要配置的工具,不具有隐私权。
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第条员工对外交往准则
(一)员工须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
应谢绝参加的活动包括:
1.产品加工协作单位、产品配套供应商和投标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2.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3.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
(二)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
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
员工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重要因素:
1.是否属于工作需要;
2.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三)公司对外部单位或个人支付佣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下列原则:
1.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符合一般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四)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
员工于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一律上缴公司处理,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上司。
(五)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
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保密规定
(一)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
员工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
(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