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其它安全实务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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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其它安全实务重点

注册安全工程师其它安全实务重点

内容

必背考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职责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分析及致因理论

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

危险和有害因素

安全生产标准化

事故隐患及排查治理

安全评价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分析

应急管理

未遂事故

职业危害

特种设备管理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要求

动火作业管理要求

高处作业管理要求

吊装作业管理要求

火灾爆炸相关知识

危化品事故调查处理

作业现场相关知识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注册安全工程师

相关考点

 

必背考点

记忆方法:

1打击:

物体打击

3伤害:

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6常规:

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

4矿山:

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

5爆炸:

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其它爆炸

1其它:

其它伤害

事故类别GB6441-86

  01 物体打击

02 车辆伤害  03 机械伤害  04 起重伤害

05 触电  06 淹溺

07 灼烫  08 火灾  09 高处坠落 

010 坍塌  011 冒顶片帮  012 透水  

013 放炮

014 火药爆炸  015 瓦斯爆炸  

016 锅炉爆炸  017 容器爆炸

  018 其它爆炸

  019 中毒和窒息

020 其它伤害

●特种作业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

划分类别

法的创制和适用主体

国内法和国际法

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和普通法

法的适用范围

一般法和特别法

法规定的内容

实体法和程序法

创制和表达形式

成文法、不成文法

意识形态

社会主义法和资本主义法

●法的形式、制定主体及特征

法律形式

制定主体

名称特征

宪法

全国人大

宪法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XX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XX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XX规定、办法、细则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XX地XX条例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市级人民政府

X地X规定、办法、细则

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职责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

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

3.严格履行有关行政许可的审查职责;

4.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正确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6.依法处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设施、设备、器材;

7.接受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8.及时报告事故;

9.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10.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操作步骤

(一)建立机构

领导机构可以定为安全文化建设委员会,必须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同时要确定一名生产经营单位高层领导人担任委员会的常务副主任;

(二)制定规划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观念、状态进行初始评估;

(2)对本单位的安全文化理念进行定格设计;

(3)制定出科学的时间表及推进计划;

(三)培训骨干

培养骨干是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更新、发展,非做不可的事情;训练内容可包括理论、事例、经验和本企业应该如何实施的方法等;

(四)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激励、感化是传播安全文化,促进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

(五)努力实践

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分析及致因理论

●危险源分类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

第一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的后果越严重。

例如,炸药、旋转的飞轮等属于第一类危险源。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

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

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得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例如,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等。

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第一类危险源客观上已经存在并且在设计、建设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因此,企业安全工作重点是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问题。

从上述意义上讲,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

液化石油气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引起中毒、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充装了液化石油气的储罐是危险源;

●事故原因分析时通常要明确哪些内容?

1)在事故发生之前存在什么样的征兆。

2)不正常的状态是在哪儿发生的。

3)在什么时候首先注意到不正常的状态。

4)不正常状态是如何发生的。

5)事故为什么会发生。

6)事件发生的可能顺序以及可能的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7)分析可选择的事件发生顺序。

●事故调查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有?

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2)分析伤害方式。

①受伤部位;②受伤性质;

③起因物;④致害物;

⑤伤害方式;⑥不安全状态;⑦不安全行为。

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的原因可概括为3个层次:

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基本原因。

2)海因里希最初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如下5个因素:

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

3)海因里希认为,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海因里希法则(重伤或死亡事故:

轻伤事故:

无伤害事故=1:

29:

300)7、博德的事故因果连锁论的主要内容有?

1)控制不足—管理(管理失误)

2)基本原因—起源论(个人原因、工作条件)

3)直接原因—征兆(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

4)事故—接触(人、物与能量接触)

5)伤害—损坏—损失(人员伤害[工伤、职业病、精神等]、财物损失)

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责任

(1)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2)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

(3)对从业人员所从事岗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4)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备查;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义务

(1)接受安全培训;

(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4)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增加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求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其他从业人员,根据工作性质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5)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6)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培训时间

人员

初次

再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

12

非煤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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