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渭一号墓考古发掘劳务招标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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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元(人/天)
项目分包个数
无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条件: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范围内具备“劳务分包”。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
,下午: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号夏都景苑号楼单元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员工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劳务分包)复印件。
3.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
报名时供应商需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
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联系人:
肖主任
联系电话: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为民巷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赵女士
-
邮箱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号夏都景苑号楼单元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收款人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
青海省财政厅
年月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额度
计划工期
/
无分包
采购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
、交纳金额:
(大写)贰万元整(小写)元;
、响应文件中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
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招标代理机构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开户人: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应将转账单或电汇单到本公司财务部换成收据,并将收据、银行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附进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担保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编号,否则因此造成投标失效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银行转入未中标的供应商和中标人的原银行汇(转)出账户;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响应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在响应文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回单或原始电汇单复印件(扫描件)(备注:
投标保证金证回单或电汇凭证必须包含收款人(全称、帐号、开户行)信息。
)和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壹份正本、叁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份。
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所有的响应文件均编制目录、页码,在书脊部分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左侧胶装成册,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
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以及“于年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
投标地点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号夏都景苑号楼单元室)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
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
中标人。
收费标准:
固定金额,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三份原件备案和归档。
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个日历天。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次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本次磋商活动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上被列为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的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
()供应商须知
()采购项目合同书
()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