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负有下列责任:
(一)、对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制定作业方案。
(二)、检查、督促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三)、审批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四)、组织应急救援。
第七条现场作业负责人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负有下列责任:
(一)、对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二)、作业准备,提出有限空间作业申请。
(三)、监督检查作业过程安全状况。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向上级报告事故。
第八条安全员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负有下列责任:
(一)、参与拟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二)、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三)、审核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制止违章作业。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
(五)、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监护人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负有下列责任:
(一)、随时关注作业环境和人员,监督保护作业人员;
(二)、制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三)、发生险情时,通知撤离,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条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负有下列责任:
(一)、检查作业工具安全性能。
(二)、确认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
(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按章作业。
第三章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作业部门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作业部门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作业申请人在落实完安全措施后,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提出作业申请。
第十四条审核人到现场对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进行逐一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字。
第十五条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监护人、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审核、审批等各方人员必须亲自签字,不得代签。
第十六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生产部经理或授权人员审批。
第十七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作业,须重新办理。
第十八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三份,监护人一份,安全管理员一份,作业负责人一份。
安全管理员负责存档,保存期为1年。
第四章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作业部门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第二十条有限空间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二十一条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检测指标氧浓度在18%-21%之间、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应低于爆炸浓度下限、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第二十二条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
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
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二十四条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标准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第二十五条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六条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的规定;
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
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作业人员应当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八条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第三十条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实行统一管理。
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负责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十一条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章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负责制定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和器材。
作业部门负责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第三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
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第三十四条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按照公司有关考核制定进行考核。
第三十六条生产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生产部起草,最终解释权归生产部。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记录
附件1:
本公司有限空间目录
附件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攀枝花市润泽建材有限公司有限空间目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危险有害因素
1
储料仓
10个
窒息(装载机上料)
2
筒仓
8个
窒息
3
搅拌机
2台
机械伤害、窒息
4
搅拌车
19台
机械伤害
5
浆水罐
1个
机械伤害、淹溺
6
洗砂机
1台
7
清水罐
淹溺
8
外加剂桶
3个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申请单位
作业设备名称
作业内容
现场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员
原有介质
采样分析数据
分析项目
分析人
分析结果
采样时间
作业时间:
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安全措施
结果
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拆除,或加盲板隔离,加装拆除盲板明确责任人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等处理措施
通风措施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
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气体浓度
作业人员清除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现场配备防护、救援器材齐全:
消防器材、救生绳、气体防护装备
其他安全措施:
危害识别:
窒息¨
、机械伤害¨
、触电¨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其他:
识别人:
作业部门意见
审核(安全员)意见
审批人意见
完工验收:
年月日时分验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