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汇编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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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密制度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六、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第六章行政工作制度
一、督办督查工作制度
二、行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第七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筹集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
三、无形资产管理
四、对外投资管理
五、销售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六、成本费用管理
七、税务管理
第八章日常经费管理制度
第九章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章廉政制度
一、廉政工作制度
二、反腐倡廉预防制度
三、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惩制度
四、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制度
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检查制度
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公开制度
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和评价制度
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全程记实制度
十、党风廉政建设“十条严禁”
第十一章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纪实制度
三、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四、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五、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六、入党培养对象推选制度
七、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组织管理原则
(一)规范、透明运作原则。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及经营机制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机构,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科学、民主决策原则。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各部门主任各一名。
(三)精简、高效原则。
建立适应市场化、企业化运作的组织架构,形成精简高效的项目工作单元,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条公司组织机构图
监事
董事长
董事
总经理
副总经理
行政部
财务部
项目部
计划合同部
投融资部
资产部
第一条行政事务
(一)贯彻落实公司决策部署。
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情况、反馈信息;
搞好各部门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
各项工作和计划的督办和检查。
(二)负责公司董事会会议、行政办公会等会务的准备筹备、会议记录和整理及会议纪要撰写印发等工作;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议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公司各种文件起草、审核、印制、发布,制定综合性规章制度;
并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规章制度的实施。
(四)负责公司行政公章使用管理,指导分(子)公司做好相应工作。
(五)负责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各类文件资料的签收、登记、传递、交换、发送、保存、立卷归档以及督促落实办理工作。
第二条目标管理
(一)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部门协调,做好公司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和报送工作,并根据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做好公司内部目标分解工作。
(二)负责公司目标运行管理,定期对目标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反映目标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牵头做好公司内部目标考核细则的制定,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三条信息、保密管理
(一)负责公司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或超额完成,根据年度信息目标要求,做好目标分解工作。
(二)负责接收处理各类来电、来信、传真,做好公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负责公司涉密文件及收发内网信息管理工作,定期对涉密和非涉密电脑进行检查,对相关涉密资料进行清理、归档、保存。
(四)负责公司对外宣传、联系和接待工作。
第四条人力资源管理
(一)做好人员招聘,负责办理员工档案转移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二)负责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记录系统并按规定保管人力资源档案。
(三)负责与各部门协调培训需要,拟定培训计划,执行员工考核和考勤、休假制度落实工作。
(四)负责公司人员工资、公务性补贴、社保、年度各类奖金等费用的审核工作。
第五条党风廉政建设
(一)负责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责任规定,拟定公司党风廉政制度,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
(二)负责做好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安全和后勤保障
(一)负责公司办公区安全管理及员工安全教育督促工作,牵头并监督好各部门责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办公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管理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为各业务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三)负责公司交通车辆的驾驶和维护管理,负责公有车辆的上户、建档、车辆保险、交通规费的缴纳、车辆的统一调度、年审检、维护保养、交通事故的处理与保险赔付等工作。
(四)负责公司办公区卫生和食堂运行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条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处理资金运行和财务会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二条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第三条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报告。
第四条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经费预算、决算;
编制公司的月、季、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撰写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第五条严格子(分)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指导,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六条负责公司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账物相符。
第七条参与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
第八条负责公司人员工资、公务性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保等费用的编制、报批、发放、缴纳;
负责公司人员年度各类奖金的核算、报批、发放。
第九条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的货币资金结算业务和国有股权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财务报表的编制、代扣代缴及纳税申报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公司融资资金的管理,做好融资资金本息的按时偿还和项目资金支付的申报、审批、拨付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银行债权档案管理,全面掌握债权真实情况,积极寻找突破点,充分调动公司、社会等各方人员清收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做好债权清收工作。
第十三条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做好财务数据的提供工作,并保证其准确性和合法合规性。
第十四条负责公司的财务统计工作,定期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负责与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的业务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做好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管理工作,及时催缴股权收益分红。
第十七条负责财务部的党风廉政、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部能职职责
第一条负责编制各工程项目的管理计划,检查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工程进度情况,并提出调整计划。
第二条根据工程管理计划,向相关部门提出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工作协调等需求,随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程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负责向施工单位移交施工场地。
第三条负责工程项目的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作,协助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办理施工所需证件和手续。
第四条全面参与各施工项目的过程管理,代表公司对各工程项目行使主体监督责任。
第五条负责对施工、监理单位按要求投入人员、设施和设备,以及日常工程资料等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及时要求予以更换。
第六条对重点工程落实专人实施强势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人、财、物投放,及时、果断决策,确保重点工程的顺利完成。
第七条对于监理、施工单位上报的问题,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领导批准后予以回复。
第八条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作好记录并进行处理。
定期向质量和安全监督部门了解情况,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督促整改到位。
第九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程例会、专题会、现场办公会,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影响工程实施质量和安全的问题。
第十条负责对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签证及变更、增减量等进行资料收资和初审,工作需按公司工作流程进行签审,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其变更项目的执行情况,最后将执行情况交合同部作为工程决算依据。
第十一条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初审,并编制支付会签单,按程序先由工程部初审后交合同部内审,再报公司领导审批,最后交财务部报批支付。
第十二条每月编制工程报表,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代表公司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和移交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合同约定和相关建设规程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将合格工程移交相关单位。
第十四条负责定期对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将各单位考核的结果与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挂钩。
第十五条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负责工程项目台帐的建立,并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协助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归档并移交县建设局备案。
第十六条协助投融资部做好项目融资包装推荐、资料收集提供配合等。
第十七条协助计划合同部做好前期手续办理和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第十八条协助计划合同部做好工程建设网上填报、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填报工作。
第十九条负责工程部的党风廉政、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条负责公司新项目的前期调查论证和项目包装工作。
第二条负责公司新上项目的申报、立项、可研、招标核定、领取批文等前期工作。
第三条负责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
第四条负责配合控制价编制单位、图审单位、财评单位做好项目控制价编制、图纸审查和财审工作。
第五条负责牵头或协助起草、审查、发布招标公告、拟定招标文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程序实施。
第六条负责编写和审查中标通知书,报公司批准后按程序实施。
第七条负责草拟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合同文本,组织合同谈判,按程序完成合同的签订。
参与合同的过程实施管理,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作好监督,制定纠偏措施,并将纠偏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八条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对项目部的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参加并监督项目部现场地貌测量复核工作,参加各项目重要节点的验收工作。
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增(减)变更工程量情况进行复核并负责上报认定工作。
第八条负责招投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完整移交项目部进行统一立卷归档管理,负责项目台帐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九条负责公司工程项目预决算的内部审核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
第十一条负责招投标、合同管理及造价管理、工程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信息的收集和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工程建设网上的工程信息填报工作,牵头并协助项目部、财务部做好施工过程信息收集填报及工程相关费用的报审支付工作。
第十三条负责公司固定资产项目的包装、信息的收集报送,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等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配合报融资部做好融资项目的包装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提供工作;
项目融资资金支付所涉及资料的提供和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负责计划合同部的党风廉政、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负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