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责任与安全制度范本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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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长(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接受上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组织制定、批准、发布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督促落实。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根据企业发展实际,依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机构,配备、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稳定安全生产管理队伍。
6.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技术(设备)引进和新产品开发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本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8.审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各项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不断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职工的作业条件。
9.遵循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0.
企业内部实行承包或与外单位(个人)发生承包关系,承包合同中应当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严格执行。
11.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及市安全监管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及时组织事故抢险,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擅离职守。
12.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并考核所属部门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3、主持分管范围安全生产会议,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5、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解决本企业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采用先进实用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计划,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技术员、安全员及全员安全教育和考核。
7、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技术(设备)引进和新产品开发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8、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
主持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和调查,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9、定期开展操作性、专项性、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措施。
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定有效的临时性安全措施。
10.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11、总经理不在时,受总经理委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公司安全生产决策。
3.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解决本企业技术上、管理上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推广、采用先进实用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受总经理委托组织制定、修订、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规划。
5.深入现场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6.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7.发现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企业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应当逐项复查、签署复查意见,并上报公司领导。
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8.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9.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编制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制定技术(设备)引进和新产品开发中安全技术问题的解决措施。
10.组织制定安全教育计划,负责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11.开展职工消防安全宣传和“三懂三会”教育,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及台帐管理。
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并报副总经理审批。
12.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3.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14.协助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15.规范记录安全生产台帐。
16.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制度、安全技能和安全习惯教育,负责新职工或转岗职工岗前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情况。
4.组织生产操作技术培训与考核,签发新职工独立作业上岗证。
5.组织开展车间日常安全检查,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6.在各生产作业场所悬挂告示牌,向职工如实告知各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督促、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上岗作业。
8.落实车间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对职工开展“三懂三会”基本知识教育。
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认真执行公司作出的处理意见。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负责人,对班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新职工或转岗职工岗前班组级安全教育。
3.定期开展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7.及时处理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并作好记录。
不能解决的要立即上报车间领导或公司分管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车间和公司领导。
8.督促、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上岗作业。
9.在各生产作业场所悬挂告示牌,向职工如实告知各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配合车间、公司开展事故调查,认真执行公司作出的处理意见。
六、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器具是否齐全完好。
3、遵守劳动纪律,认真细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方法,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6、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维护安全防护装置及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
七、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或酒后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3、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有关操作规定;
4、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养护、维修规定,确保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不带故障运行。
同时做好保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6、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
7、严禁带电作业,设备严禁带病运行;
8、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9、督促民工严格遵守建设部发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作业;
10、保证电气设备、移动电动工具、临时用电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11、
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行为要加以制止;
12、当发生电气事故、设备事故和严重缺陷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尽快与电力主管部门取得联系;
13、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生产科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科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协同车间主任、安管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科室。
4、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设备的承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6、在指导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7、参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订,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8、参与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设备动力科安全生产职责
1、设备动力科科长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经常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修理。
保证全厂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无损,使其经常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3、牵头组织编制(修订)和审核本厂各机、电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工程施工计划提出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组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