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治理机制分析_精品文档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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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基金;

治理机制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与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甚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把增强自主创新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证明创业投资是一种支持创新与创业、推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成长的极为有效的投融资制度创新在欧美等创业投资发达的国家创业资本汇集和创业投资家施展才华主要是通过在长期的发展实践中形成的集合投资制度—创业投资基金的形式来进行的创业投资基金本身的组织形式可分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三种其中有限合伙是国际上最通行的创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本文试就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治理机制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有限合伙的起源及其法律特征

  

(一)有限合伙的起源有限合伙产生于中世纪的欧洲是随着中世纪欧洲沿海贸易的发展而逐步出现的当时称为“康孟达”它的运作机制是投资者向经营者提供贸易所需的资金并接受利润的一部分通常是1/4但不承担亏损的责任;

如果不是经营者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投资者也不能要求经营者对其损失进行赔偿这种安排规避了高利贷使经营者获得了经营迫切需要的资金而投资者也获得了较高的回报对有限合伙的经济、政治、社会意义美国法官布莱德福作了十分精辟与经典的评价“在中世纪有限合伙极大地促进了地中海沿岸贸易的繁荣在一个财富集中在贵族与牧师的时代因为这些人的身份、荣誉或教会法的规定不能直接参与贸易有限合伙提供了他们秘密进人商事活动获取此类行业的丰厚利润而又不必冒个人风险的手段因为这一天才的主意从而使大量本来只能放在富人抽屉里的财富变成了这一伟大商业的基础它使那些商业巨子的社会地位得以提高使平民成了社会中有影响的阶层”

  有限合伙得到1673年法国商业法的承认其后载入了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美国的有限合伙法是在法国法的示范下制订的最早制订有限合伙法的州是纽约州(1882年)与康涅狄格州(1882年)随后东部沿海其他各州都以纽约州的有限合伙法为蓝本制订了各自的有限合伙法1916年美国“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制订了《统一有限合伙法》并分别于1976年、1985年、2001年进行了多次修订

  

(二)有限合伙的法律特征有限合伙是由一个或多个管理合伙事务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多个向合伙投资分享投资收益但不参与合伙事务管理并且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一种兼有普通合伙与公司特点的企业组织形式其特征有

  1 有限合伙结合了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两种责任形式在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而有限合伙人作为一般投资者不参加合伙业务的经营与管理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仅以其出资为限有限合伙人的存在意味着“资合”因素的引入冲淡了普通合伙所具有的强烈的“人合”气息拓宽了合伙的融资渠道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促使其对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尽职尽心因而有限合伙组织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有限合伙实现了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的有机统一在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作为一般投资者投入绝大部分资金却不能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而普通合伙人通常是具有丰富的投资技能与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只象征性地投入极少的资金其主要投入表现为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的人力资本并全权负责合伙业务的经营管理拥有充分的管理自主权这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

  3 有限合伙的投资者承担的赋税较轻各国税法规定公司为纳税主体公司应就其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股东从公司取得红利、股息以及转让投资所获得的增值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的投资者实际上是承担了两重税收其税赋较重而有限合伙则不被视为纳税主体有限合伙不需在合伙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有将其收益分配给其合伙或合伙人转让其权益有增值时合伙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而投资有限合伙的税赋较轻

  4 有限合伙治理机制的灵活性有限合伙协议是有限合伙存在的基础法律文件它主要用于规范有限合伙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合伙的治理结构为提高普通合伙人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有限合伙协议中通常规定对合伙的利润普通合伙人可获得远远大于其出资比例的分配同时为了避免普通合伙人滥用经营管理权损害有限合伙人的利益协议也通常对普通合伙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设置了相应的约束条款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相容的治理机制

  二、有限合伙创业投资基金的治理机制分析

  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或者说“集合投资计划”创业投资通常采用投资基金的形式来进行运作由创业投资专家负责基金的募集和管理当一个基金投资完毕或清算后创业投资家又募集和管理新的基金对创业投资来说虽然募集资金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但最重要的是能够寻找真正的具有高成长性的创业项目并为其提供有效的增值服务这就把人的因素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创业投资家的人力资本是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成功的关键因素创业投资家通常具有行业专长和技术背景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他们中有许多曾经是大企业的资深管理人员有的还成功地创办过企业如何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家的作用将一般投资者的资金与创业投资家的人力资本有效地结合起来是创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与治理机制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

  公司治理是有关公司参与各方的权利安排和利益分配问题这种权利安排和利益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影响公司绩效的重要因素利益制衡机制的构架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所在创业投资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机构投资者、大公司和富有个人并以私募形式征集这些投资者提供创业投资所需要的绝大部分资金但不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和管理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创业投资中由于创业投资的高度专业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信息的不对称容易导致基金管理人不尽勤勉的职责、损害投资者利益而增加自己的利益即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为解决此问题有限合伙创业投资基金主要依据有限合伙协议来约束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即基金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关系与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通过依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者之间的权力分立与制衡来动态地解决创业投资者和创业投资家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不同由于有限合伙基本上是以双方合意的形式来构建有限合伙的治理结构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合伙协议通常针对普通合伙人可能进行的各种机会主义行为设计了相应的限制性条款同时设计了优厚的薪酬条款激励普通合伙人勤勉尽责以期望在投资成功以后双方都能得到可观的回报使两者利益统一起来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协议条款构成了有限合伙创业投资基金极具特色的治理机制有限合伙协议的激励与约束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有限合伙存续期限合伙协议通常规定了基金的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0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延长但一般最多只能延长4年到期必须对基金进行清算有限的存续期限会对普通合伙人产生较大的压力使他们勤勉尽职地运营和管理基金以使有限合伙人获得理想的回报;

而如果普通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间有过损害有限合伙人利益的行为或者投资管理水平不佳将很容易在基金清算时暴露出来如果所管理的基金业绩不好基金管理人就很难募集到新的资金这也就意味着基金管理人职业生涯的终结

  

(二)实行承诺资本制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在基金成立时仅支付全部承诺投资额的一部分其余的投资金额在基金成立以后根据基金的实际投资进度和业绩表现分期分批投入这样投资者可以根据基金的业绩表现决定是否提供后续的资金而投资者后续的每次投资行为实际上就是对普通合伙人管理水平和能力的一次评估如果投资者对普通合伙人的表现不满意他可以拒绝投入后续的资金这种分期投资的机制有力地制约了普通合伙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三)薪酬激励条款的设计创业投资由于其投资对象主要是未上市的创业企业这些企业规模比较小能否运作成功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而且创业企业家与投资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创业投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普通合伙人的(创业投资家)专业知识、技能、经验及独特的眼光也就是说普通合伙人的人力资本在其中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现代组织理论认为组织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应尽可能匹配创业投资基金的经营决策掌握在普通合伙人手中基金投资的成败也主要取决于普通合伙人的努力如果他们不拥有较大份额的剩余索取权他们就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创业投资事业之中有限合伙协议对薪酬条款的设计和约定有着激励普通合伙人勤勉尽职的作用在有限合伙协议中通常规定普通合伙人的薪酬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固定的管理费其标准通常是创业资本家实际管理资本总额的1.5%~3%之间这部分费用通常用于普通合伙人管理基金的日常支出如房租、差旅费、工资等;

另一部分是可变的业绩报酬是普通合伙人分享的部分投资收益其数额通常为基金投资收益的20%左右当然基金投资收益的计算也是很有讲究的一是其收益通常是扣除本金和利息成本后的余额有时甚至还要扣除基准收益;

二是过去在计算投资收益时大多按单个投资项目计算如今则通常按基金全部投资项目的组合计算收益总的来说普通合伙人只需投入相当于基金资本总额的1%就可以获得20%左右的基金投资收益这种分配架构将创业投资基金的经营业绩变成普通合伙人收入函数中的一个重要变量从而作为一种长期的激励机制使得普通合伙人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实现基金投资价值的最大化

  (四)约束条款的设计薪酬激励主要是从积极、正面的角度激励普通合伙人勤勉尽职以使双方都能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毫无疑问薪酬激励条款在解决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代理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但仅有薪酬激励条款是不够的有限合伙协议也对普通合伙人可能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设计了相应的约束条款每一种约束条款都同普通合伙人可能采取的一种机会主义行为相联系并且约束条款的数目会随着基金潜在代理问题和创业投资服务供求的变化而变化限制性条款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1 基金管理有关的约束条款主要包括

  

(1)对单个创业企业投资总额的限制因为业绩报酬作为一种类似于期权的激励机制很容易对普通合伙人产生负面影响使其过度冒险以期获得高收益但是一旦亏损后果皆由有限合伙人承担为解决这一问题有限合伙协议往往规定普通合伙人对任何一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

  

(2)对基金负债水平的限制就普通合伙人来讲他们总是希望通过杠杆负债来提高基金的财务收益举债虽然可能提高基金的收益率往往也会增加有限合伙人的投资风险因此合伙协议常常规定基金对外举债不得超过基金资本的一定比例

  (3)对关联性投资的限制当同一个普通合伙人管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基金时普通合伙人就可能通过关联投资从事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损害其管理的其中一个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例如一个基金投资的某个创业企业出现了严重的困难普通合伙人可能以自己管理的另外一个基金的资本去挽救该创业企业从而对另一个基金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同理关联投资也可以用来提高某个基金的业绩为此合伙协议往往规定在进行关联投资之前该类投资必须经过大多数有限合伙人的审查或经过基金投资顾问委员会的批准

  (4)对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限制通常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将已经实现的投资收益及时分配给投资人但普通合伙人倾向于将已实现的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这样做往往可以提高其固定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因此协议往往规定普通合伙人用已实现的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应经过大多数有限合伙人或基金投资顾问委员会的同意

  (5)对不熟悉领域投资的限制普通合伙人为积累经验可能投资于他并不熟悉的领域这实际上是拿有限合伙人的钱给自己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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