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讲义讲_精品文档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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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和公司章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例题10:

2011年多选】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时,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A.决定公司经营计划

B.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C.决定公司投资方案

D.修改公司章程

E.变更公司形式

【答案】BDE

2.董事会和经理

(1)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2)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3.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例题11:

08年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

B.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C.监事不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答案】C

【解析】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是监事的职权之一。

【例题12:

09年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及董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

B.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C.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D.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股东大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及董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A错误;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B错误;

C正确。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D错误。

4.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制度: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

①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②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③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制度。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4)上市公司的财务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1、股份发行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的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2、股份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份。

股东转让其股份,须遵守下述规则: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股份转让的限制

①、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4)、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例题13:

08年多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A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B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C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D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答案】ABCD

【解析】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例题14:

09年多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E.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答案】ACDE

第四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一)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本章主要考点总结】

1、公司的特征及种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股东权利和义务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5、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

6、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组成

7、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8、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组织机构

9、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三十五章其他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年份

单选题

多选题

合计

2007年

3题3分

2题4分

7分

2008年

2题2分

6分

2009年

6题6分

3题6分

12分

2010年

10分

2011年

1题2分

5分

【本章教材结构】

【本章具体内容】

第一节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1)工业产权的特征

(2)专利权的概念、主体、客体、授予条件、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侵权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3)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保护

一、工业产权概述

1、工业产权的概念:

工业产权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专有权。

工业产权与著作权统称为知识产权,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

2、工业产权的特征:

①专有性。

即工业产权是国家赋予专利权人和商标专用权人在有效期

内对其专利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第三人皆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②地域性。

即工业产权的地域限制,即一个国家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工业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即不具有域外效力。

③时间性,即工业产权的保护有一定期限,其法定期限届满后,工业产权的财产权利即自行终止,成为全社会的共有财富。

【例题1:

2003年多选】工业产权具有的特征包括()

A.法定性

B.专有性

C.全球性

D.地域性

E.时间性

二、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依法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专利权人。

包括:

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1)职务发明创造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在从事本职工作中作出;

履行本单位交办的本职以外的任务作出;

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发明人或设计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以外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规定,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个人所有。

【注1】在完成发明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注2】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3、受让人。

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

【注】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双方约定发明创造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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