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考试题库(最新版)2021.3.3)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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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可以在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内存放个人生活物品。
7.食品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8.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为专职,不得为兼职。
9.为了便于成品运输,宜将产品包装间设置成与外界直接相通的形式。
10.为便于内包装材料的传递,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将内包装材料库房与内包装车间之间传递通道上的通行门拆除。
11.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12.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13.食品生产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14.食品生产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当将手洗净,是否需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可由企业自行要求。
15.食品生产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6.食品生产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17.食品生产企业可对市场上滞销的产品进行回收,并以此为原料生产新的产品。
18.为了避免浪费,食品生产企业可以使用过期的冷冻肉品加工成肉饼。
19.某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完成销售包装的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根据销售需要,产品可以在2018年3月6日出库时标注当天为生产日期。
20.某食品生产企业将产品进行包装后置于成品库储存,可以待该批产品出厂时将出厂当天日期打印为生产日期。
21.禁止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但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有无标签没有强制要求。
22.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23.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食品中不得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24.生产的食品中可以适当添加药品,以增加食品治疗功能。
25.食品添加剂可以凭经验、凭感觉添加。
26.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27.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留存生产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食品可追溯。
28.国家不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9.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试。
经考试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3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健康证过期后,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待日后有时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即可。
32.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以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3.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所生产食品的运输和交付控制方面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以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4.食品生产企业可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5.某茶叶公司的原材料茶青均使用自家茶山所产茶青,因此不需要对茶青进行进货查验或检验。
36.某面包厂的进货查验记录中记录了原料鸡蛋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可以不记录进货日期。
37.某食品生产企业出具了出厂产品自检合格报告后,可以不留存相对应的原始检验记录。
38.某糕点生产企业为保证产品新鲜,可将刚烘焙好未经检验的产品运输出厂进行销售。
39.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40.食品生产企业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无需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41.食品生产企业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只能采取销毁措施。
42.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先对召回的食品进行销毁,再向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时间、地点。
43.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44.某枣汁饮料标签上可标示该产品可以用于预防贫血。
45.某酒厂新生产一批配制酒,可以在标签上标示为“通络活血酒”。
46.某食品生产企业在其产品中加入了山药、大枣等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因此可在标签上标识该产品具有补气补血的功效。
47.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48.食品生产企业应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不可自行进行检验。
49.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原产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即可。
50.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1.为应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某食品生产企业用编造好的记录替代了原始记录。
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3.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5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55.某食品生产企业2017年被吊销许可证,该企业在2020年可以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56.某食品生产企业2017年被吊销许可证,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可以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7.王某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五年后可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也可担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8.因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该食品的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直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59.某酸奶生产企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经分析可能是经营环节保存不当造成酸奶变质。
该生产企业可不先行赔付,要求消费者直接向销售该酸奶的超市索赔。
60.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分隔是指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并不需要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
61.食品生产企业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62.食品生产企业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
63.一般作业区应与清洁作业区分离。
64.为便于人员操作,检验室可未经分隔,直接设于生产区域内。
65.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车间屋顶内层喷涂涂料作为顶棚,应使用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的涂料。
66.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尽量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如确需设置,应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的装置或措施。
67.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应光滑、不易积累污垢且易于清洁。
68.清洁作业区的对外出入口可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
69.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
70.室内排水的流向应由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的设计。
71.不同清洁要求的同一设备不同部位应分开清洁,并使用不同的清洁工器具。
72.食品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为节约空间,工作服可与个人服装混放。
73.卫生间可与食品生产车间直接连通。
74.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光泽和亮度应能满足生产和操作需要,光源应使食品呈现真实的颜色。
75.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6.食品原料等贮存物品不可直接放置在地面,但可靠墙放置。
77.仓库内的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78.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2013),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应与原料、成品、包装材料等分离放置。
79.食品生产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
80.用于食品生产监控的温度计、压力表应定期校准、维护。
81.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线监控应当避免使用水银温度计,以免破损后造成玻璃异物污染以及汞化学污染。
82.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83.清洁消毒前后的食品生产设备和工器具应分开放置妥善保管。
84.食品加工人员应定期对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进行清洁消毒。
85.食品加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无需卫生培训可直接上岗。
86.食品生产企业一旦发现患有痢疾、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员工,应立即开除。
87.食品加工人员操作中不小心切到手指造成明显皮肤损伤,经包扎可以继续在配料岗位工作。
88.食品加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应佩戴饰物,但可佩戴手表。
89.食品加工人员个人使用的水杯可以直接放在生产车间操作台上。
90.食品加工人员工作过程中,上厕所后继续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洗手,可不用再次消毒。
91.非食品加工人员不得进入食品生产场所,特殊情况下进入时应遵守和食品加工人员同样的卫生要求。
92.食品生产车间应设置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
93.食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定期清除废弃物,对于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
94.食品加工人员可穿着工作服或者个人服装进入作业区域。
95.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
96.食品生产企业若发现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料,应在指定区域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做好明显标记。
97.食品原料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避免污染食品原料。
98.食品原料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