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文档格式.doc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107059 上传时间:2022-10-05 格式:DOC 页数:60 大小:165.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建八局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文档格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0页
中建八局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文档格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0页
中建八局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文档格式.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0页
中建八局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文档格式.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0页
中建八局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文档格式.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建八局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文档格式.doc

《中建八局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建八局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文档格式.doc(6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建八局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文档格式.doc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同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本公司、本区域/专业公司、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各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组织编制。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公司及各区域/专业公司应建立以总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

建立以安全总监(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首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

建立以党、工、团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区域/专业公司设立以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部设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区域/专业公司应结合各自实际,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总监,配备足够数量的土建、电气、机械专业人员,归口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部应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和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道路、桥梁、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应设置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现场监督。

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班组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实施现场纠正。

第十七条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及项目部必须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部应按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为:

1万平方米以下为1人;

1~3万平方米为2人;

3(含)~5万平方米为3人;

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工程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管理部门。

道路、桥梁、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按1000万元(含)以下1人,1000~5000万元(含)2人,5000万元以上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管理部门,且不得少于3人。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八条公司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公司副职及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审批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7、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状况。

第十九条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7、领导并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8、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第二十条公司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2、组织审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审批重大或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方案,参加重要或特殊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3、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噪声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或规划。

4、领导公司安全技术攻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设施)的技术鉴定和推广工作;

审批安全科技项目。

5、组织领导对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总会计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生产教育经费和安全生产基金的提取,并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经费的支出情况。

2、审批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实施监督,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对因挪用或延误安全措施费用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3、对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4、支持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5、落实兑现公司各类安全生产奖惩。

第二十二条公司安全总监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总监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和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对分包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评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4、参与重大、重要及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并监督落实。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整改。

6、组织对公司危险、危害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辩识和评价,发布年度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拟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类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8、组织重大安全活动。

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实施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

10、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11、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12、监督检查各单位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13、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举报,并做好对举报事项的调查核实,落实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专业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实施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3、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职工(含联营队伍、分包队伍的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7、对本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保证其投入的有效实施,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本单位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安全职责履行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做到安全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和同评比。

4、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或个人做好对本单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6、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性施工方案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并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7、对本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监督,并落实实施。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9、做好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发生后的现场保护工作,并协助事故调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区域/专业公司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辩护词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