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101824 上传时间:2022-10-05 格式:DOCX 页数:35 大小:23.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三、培训制度。

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纳入党委集体学习和干部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把安全培训作为新上任领导党校学习的必修课,督促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激励制度。

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履行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评先竞优的重要依据。

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成效显著的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责任追究制度。

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职责不力,导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打击制止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镇纪委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问责,严肃查处。

凡行政村、镇属单位、企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责任人和业主,在职责范围内,因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其单位及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罚、处分及追究责任。

安监站工作制度

一、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站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及时查处安全生产举报和案件。

对超越职责权限范围的案件,及时上报区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由举报组织协调处理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三、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并及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送。

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

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出台的监督管理办法和重要监督管理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等,由站长审核签字后报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协助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村级安全员的培训工作,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职工三级安全培训工作。

安监站工作职责

一、XX镇安监站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区安监局指导,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证照取得情况,以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

监督检查作业者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情况;

依法纠正和协助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等。

四、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关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五、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调查收集初步材料和证据后,及时报市安监局。

六、加强对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七、按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负责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协助配合事故的调查。

八、组织、指导当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市安监局做好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

九、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接受群众的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并认真调查处理。

十、定期分析和预测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碰到的问题。

十一、承担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根据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辖区安全生产情况、特点以及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安全需要,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一般情况,对危化、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二、一般无特殊情况,按照《XX镇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日常检查工作。

三、每季进行一次行业专项检查。

会同相关部门,对我镇的消防、矿山、危险物品、特种设备等不同领域进行专项治理。

四、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在检查工作时要按照《XX省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规定》(X安监管法规〔2010〕28号)的具体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检查记录登记,并建立相关工作档案资料。

对查出的隐患,制订相应整改措施,提出可行意见,从严要求、从严落实。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五、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建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答复;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排除;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责令排除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六、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形势,并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七、认真配合和协助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八、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制度

一、隐患分级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整治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

XX镇人民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镇、安监站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本制度适用于本镇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隐患定期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每周确定一个重点实施排查。

镇安监站和有关部

门应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和隐患排查“零申报”单位进行巡查、抽查和互查。

镇安监站结合日常监管,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并视情况集中组织排查治理,每季度至少集中排查治理一次,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归档登记。

四、隐患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申报。

没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也要进行“零申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镇安监站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设立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

XXXX-

XXXXXXXX。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镇政府、区、市相关部门报告。

五、隐患整改

发现隐患后,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单位应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整改:

对一般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7天;

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确定专人24小时进行监

控管理。

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明确隐患监管责任单位。

监管责任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次数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

对隐患整改措施长时间得不到落实、超过整改期限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并上报区相关部门。

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区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五、隐患销号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自查发现一般隐患,自行整改完成后,应有登记记录。

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整顿的事故隐患,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

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销号,同意恢复生产经营;

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继续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镇安监站每月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归档登记。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国家、省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类型按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三、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监站和相关部门举报。

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并依法处理。

四、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动态管理,定期公布监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及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四)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五)重大危险源报表;

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在每年3月份,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逐级上报。

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每两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存在剧毒物质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国家对评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